小明生活在T市,假期回A县老家看望爷爷,发现家里多了许多老年人保健品。询问爷爷后得知,是“夕阳真红”公司业务员推销给爷爷的。推销员说,吃了此药,可以治疗爷爷的基础病。但爷爷吃了三个疗程,花了22000元,病情也未见好转。学习了《法律与生活》的小明,决定到法院起诉,用法律维权。
(1)你认为小明和爷爷在提起诉讼前应做哪些准备。民事起诉状 原告:爷爷姓名,男,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 被告:“夕阳真红”公司,住所地,联系方式;业务员姓名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原告向被告提出获得赔偿的请求是完全合法、合情、合理的。 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X份 具状人:(姓名) 2022年5月2日 |
法治的力度与温度在于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个体切实感受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保护“少年的你”,监督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面对人口老龄化加剧,加强对老年人的司法保护,人民法院曾对不赡养九旬母亲的4个儿子依法判令承担赡养责任并予以训诫。
(3)结合材料,综合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以“法治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写一篇短文。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可以就某一点深入分析,也可以综合论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论证合乎逻辑,条理清晰;⑤总字数在25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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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2022年9月8日,西安市金某在某店铺电商平台上花费1元“秒杀”到二手名牌表一枚,产品名称、型号、标价的产品链接清晰。抢购成功后,平台反映金某的信息显示购买成功。平台迟迟不发货,金某多次催促遭到被告拒绝,并被要求申请追款。双方沟通无果,金某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3000元。被告辩称案涉手表并非秒杀产品,实为竞拍产品,出价高者购买成功。原告之所以下单成功,系后台操作不当所致,并声称涉案手表已实际出卖给其他顾客,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原告可申请退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形成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合同成立。原告支付对应价款,被告理应按期发货但一直未发货,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涉案双方订立的合同成立的理由,并列举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材料二 某电商平台在直播中兜售梭子蟹,女主播竟然信口开河,“雷人”语录层出不穷 “1块,就1块,1箱只赚你1块钱!”直播平台上,年轻女主播情绪高昂地推销着舟山梭子蟹。消费者收到货后发现与直播间的货在大小、重量、品质上严重不符合。多名消费者把直播间举报到舟山市市场监管局。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分局认定该直播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并做出了罚款4万元的处罚。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有关知识,说明此处罚的依据。陕西省汉中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于2022年10月,接到一老年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其在汉台区某家火锅店就餐时,服务人员要求其用手机扫描餐桌上的二维码,用微信小程序点餐,老人说自己不会用智能手机,要求使用传统的纸质菜单点餐,服务人员嫌他太慢不方便,遂到另外一桌去服务,认为自己受到了消费歧视。
接到投诉后,市局消保科立即前往该火锅店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中,该火锅店表示,大多数消费者乐于采取扫码点餐方式,因为扫码点餐图文并茂、价格明晰、菜品随时调整更新、使用方便快捷。对不使用智能手机的消费者依然采取纸质菜单方式点餐,但速度较慢,认为自身并没有歧视消费者的故意行为。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阅火锅点用于扫码点餐的电脑服务终端,显示消费者在使用手机扫码后,该点餐系统不仅获取了消费者网名、电话号码,还要求获取消费者的实名、位置信息、注册地址、通讯录、相册等个人信息。市市场监管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对该火锅店和网络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并结合材料,评析该火锅店的做法。
(2)以下为市场监管局对火锅店所为作出推断过程,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帮助补充完整三段论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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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
所以,火锅店和网络公司通过扫二维码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是对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侵害。
(1)银行理财产品宣传单上出现包赚不赔,高收益等字眼,而必要的风险提示很不明显。
(2)“闪付”代表银联的一种非接触式支付产品及应用,具备小额资金无需密码快速支付的功能。当前部分银联芯片卡的“闪付”功能是默认开通的。
(3)某美容店向王某推荐一种“雅兰牌”护肤产品。王某对该品牌产品如此便宜表示疑惑,店家解释为店庆优惠。王某买回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瘙痒,苦不堪言。质检部门认定系假冒劣质产品。
万某是“缝合器与缝合针套件”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以及“缝合器、具有缝合器的治疗装置以及治疗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人。Z公司认为,万某曾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在职期间完成的上述两项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相关权利应归Z公司所有,故向H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Z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全面梳理双方当事人一系列矛盾纠纷,帮助其厘清各自核心诉求,充分释明,耐心引导,一揽子化解双方全部关联纠纷,实现合作共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Z公司采取上述纠纷解决途径的理由。【推荐2】“前期老师亲自带上手兼职”、“兼职每月收入2000+ …… ”一直想通过网课学习技能给家里 减轻负担的 C 市李女士看到H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语后,立刻前往咨询。对方称学员报名相关课程后,机构会提供相应的兼职,如视频剪辑、网页制作等,每天只需利用一两个小时的空闲 时间,就可以轻松接单子,不满意可以无理由退款。李女士心动了,以近5000元的优惠价购买了“平面创意大师高阶班”。可上了一段时间课后,李女士发现课程内容只是入门级,并且没有老师介绍兼职业务。她申请退课退款,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敷衍。无奈之下,李女士将H培训机构诉至C 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退还5000元培训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H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请说明理由。
(2)分析李女士申请退款的诉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
(3)C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李女士的起诉?请说明理由。
【推荐3】张某与李某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把自己的一套90平方米的楼房以88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房款分两次付清,到第二次房款交付后,张某搬出房子,房屋正式归李某所有。第一次房款交清后,由于房价上涨,张某觉得房子卖亏了,提出适当涨价,遭到李某的拒绝,张某遂把李某告上法庭。在法庭审理时,李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张某的同学,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某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某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一个月后,他回来后想再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对此他追悔莫及。
(1)材料中的诉讼属于哪种诉讼类型?谁负责举证?为什么?(2)李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张某的同学,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李某行使的是哪一种诉讼权利?并说明理由。
(3)案例中张某因为忙于生意失去了哪项诉讼权利?为什么?
情境 山东农民工小李在广东打工,与房东因房租发生纠纷。于是小李在春节回家期间,向自己所在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接到诉讼状后,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1)小李和房东的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吗?(2)法院为什么不受理小李的诉讼请求?
原告楼某某是一名古风汉服模特,经常在社交平台发布古风汉服照片和视频。楼某某发现被告公司运营的“AI换脸”App中使用的是其拍摄的古风造型视频模板。用户可通过上传个人照片,将视频模板中的人脸替换成用户上传的人脸,除五官发生实质性变化之外,其余内容都与原视频保持一致。软件生成换脸后的古风造型视频,用户可以将其保存并分享到其他平台。
楼某某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害其肖像权,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公司未经楼某某同意,利用深度合成技术使用其肖像制作了伪造视频,依法应认定为构成对楼某某肖像权的侵害。法院判决被告向楼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00元。
(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楼某某提起诉讼前应做哪些准备。(2)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本案判决加以评析。
【推荐1】李某从甲地乘车去乙地,但车到中途车主便以车坏了为由而让李某下车,李某被扔在半路并且车主不肯退还车费。李某气愤之余,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并且要求赔偿损失,但李某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1)(解析与论证·科学精神)案例中的李某应该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谁担当举证责任?(2)(辨析与评价·法治意识)李某为什么会败诉?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
2019年,李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某家居装饰市场经营的店铺储存、销售假冒某品牌注册商标的手表。2020年11月,公安机关在李某店铺缴获假冒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手表63只,在其家中缴获39只。经审计,从2019年8月6日至2020年11月19日期间,李某通过微信销售假冒该品牌的手表、机芯的交易金额合计108.06万元、收款金额合计100.59万元;缴获尚未销售的假冒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手表102只,按照平均单价计算,金额合计188.86万元。当地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本案中,李某实施犯罪的时间较长,犯罪数额巨大,使得大量伪、劣、次产品进入市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权利人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因此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50万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对该案件判决的依据。(2)王某购买了李某所售假冒某品牌手表,欲起诉李某,他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M市检察院收到了一起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过程】
2024年1月,郭某经人介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交到了自称可以办理贷款业务的中介手中。但在办理过程中,郭某的银行卡已用于他人犯罪活动,一天内产生流水54万余元,被害人被诈骗的部分赃款确定进入了郭某的银行卡,侦查人员在侦查时顺势摸到了郭某这条线。而郭某却认为提供银行卡只是为了办理贷款,并且在手机里收到大额银行流水进账的短信后,电话客服挂失了银行卡,而今自己怎么会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呢?
【结果】
侦查人员重新调整思路,拨打了该银行的全国客服热线,调取到一段郭某拨打挂失的电话录音,这成了洗清郭某冤屈的关键。由录音可以看出郭某并不具有主观明知性,也就是不具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要件,所以公安机关对该案作撤案处理。
一段电话录音成了定案关键。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此案中电话录音作为证据被采纳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