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宋朝的政体有着非常明确的分权意识。宰相的权力被多个机构分割。……政权归于君主,治理权归于宰相。君主的权责是任命宰相,宰相的权责是组阁,治理天下。君主与宰相“各有职业,不可相侵”,君主若是侵夺宰相之职权,则属违制,将受到群臣抗议。……宋人将“执政”与“台谏”对举:“天下之事,一切委之执政”;“一旦谏官列其罪,御史数其失,虽元老名儒上所眷礼者,亦称病而赐罢”;君主则居于超然地位,“常使两者之势适平,足以相制,而不足以相胜”,如是,“人主可以弁冕端委而无所事”。
材料二美国的联邦党人是近代分权理论的最终完成者,清教徒们创立了他们引以为傲的复合共和制的国家制度。他们吸收并改造了洛克“人民最高权力”理论,将人民的权力与政府的权力分开,坚持国家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本质上是有限的。在法律上他们把人民所赋予的国家权力分为两部分:联邦权力和各州权力。他们认为联邦的权力是各州权力的让渡,宪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是有限的;就联邦权力而言,他们以职能、机构、人员为基础进行了划分,以达到制约之目的。
(1)根据材料一,指出宋朝政体具有分权意识的表现。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与宋朝相比,美国的分权体制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