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要注重民主与法制建设 | B.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
C.要依据生产力水平及时调整生产关系 | D.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A.各省、市、自治区建立的“革命委员会” |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
C.造反派在全国各地夺取党政领导权行动 | D.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立 |
材料一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材料二 他们每天都亲眼目睹少年们在“阶级斗争的借口下,对长辈进行抢劫、报复、打骂和侮辱;他们必须出席公开批判邻居、朋友、同事和父母的大会,甚至还要积极发言。
——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观察中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实现“民治”建立了哪些重要的政治制度?(2)材料二反映了哪个时期的情况?它对政治建设有何危害?
(3)结合材料和国情分析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中的启示?
材料 1938年,蒋廷黻在《中国近代史》中,从中国近代对外关系的角度,考察晚清海防与塞防之争,把李鸿章与左宗棠之争定义为“剿夷与抚夷之争”“防日与防俄之争”,认为当时国内已是“兵疲力尽”,无力顾及新疆,更无力经营新疆;把收复新疆归因于“左宗棠运气好”。他盛赞李鸿章的海防主张,对左宗棠力主收复新疆之不以为然。1944年,萧一山在其《清代史》则更多的是批评李鸿章不该随便放弃新疆,赞扬左宗棠在新疆问题上“见识宏远,议论激昂”。秦翰才的《左文襄公在西北》、卢凤阁的《左文襄公征西史略》也都把海防与塞防之争和左宗棠收复新疆之壮举联系在一起,将其视为爱国之举。
20世纪70年代,海防与塞防之争被史学界定性为淮系和湘系集团的利益之争。1976年出版的《近代中国史稿》可谓此论的集大成者。在“利益之争”中,李鸿章是卖国贼,但左宗棠也不是爱国者。
1987年杨策发表《论所谓的海防塞防之争》一文,认为李鸿章主张暂时放弃新疆与左宗棠主张立即收复新疆,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两种主张,其终极目标都是维护国家安全。1988年黄顺力发表《重议海塞防之争》,认为海塞防之争是清朝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因防务问题所引起的策略之争(即“策略之争说”)。1990年杨光楣也认为,双方“都具有抵御外侮的意义,出发点都是爱国的”,“它仅仅是一般认识上、策略上不同意见的争论”。此后“策略之争说”逐渐占了上风,一直持续到20世纪末。
——摘编自尹全海《学术视野中的晚清海防与塞防之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20世纪30年代至20世纪末,学界的“晚清海防与塞防之争”进行评析。(要求:史实准确,符合逻辑,表述清晰)。
A.1949—1956 | B.1956—1966 |
C.1966—1976 | D.1976—1978 |
A.“文化大革命”运动仍在进行 | B.国家工作重心发生转移 |
C.毛泽东重点抓局势稳定 | D.解放人们的思想势在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