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区域性和时代性 | B.世俗性和权威性 |
C.逻辑性和条理性 | D.通俗性和实用性 |
1832年改革 | 重新分配议员名额并修改选民资格,工业资产阶级和农村中的富裕农民得到选举权,选民人数大大增加。 |
1867年改革 | 大大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工人阶级大多得到了选举权 |
1884—1885年改革 | 基本实现成年男性的普选权 |
A.议会权力不断得到加强 | B.以和平方式实现普选权 |
C.内阁实际掌握政府权力 | D.政治制度逐渐走向成熟 |
材料:二月二十日正午,船将拢岸,丁、徐二君已偕英使馆各馆员乘小轮来迎。……我们住的旅馆,虽非顶阔,也还算上等。然而室中暖气管是关闭了,每个房间给一斗多的碎煤,算是一日二十四点钟的燃料。电力到处克减,一盏惨绿色的电灯,孤孤零零好像流萤自照。……
我们因旅馆难觅,由徐、丁二君先往巴黎布置,我和同舟诸君,在伦敦勾留五日。趁这空暇,随意观光,头一个要拜会的,自然是有名的“英国凌烟阁”威士敏士达寺。……我想这一个寺就可以算得英国国民性的“象征”,他们无论政治上法律上宗教道德上风俗礼节上,都是一部分一部分的蜕变,几百年前和几百年后的东西,常常同时并存,却不感觉有一些子矛盾。
——梁启超《伦敦初旅》原刊1920年3月《晨报》
(1)据材料概括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原因。(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政治上论证梁启超所说的“英国国民性”。
材料
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发展的不同途径
对于世界历史从史前的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的转变所遵循的不同途径,可归并为两种主要方式,即非西方式的和西方式的。前者以中国为代表,其重要特征是连续性的,就是从野蛮社会到文明社会许多文化、社会成分延续下来,其中主要延续下来的内容就是人与世界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后者是突破式的,就是在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上,经过技术、贸易等新因素的产生而造成一种对自然生态束缚的突破。
——摘编自张光直《考古学专题六讲》
参照以上材料,以“______向______发展的不同途径”为题,设计一幅简单的示意图并加以阐释。(要求:将设计内容填写在答题卡的方框内;阐释须史论结合,逻辑清晰,表述成文。)A.导致美国社会的分裂 | B.推动美国邦联向联邦制的转变 |
C.加快独立战争的进程 | D.破坏了分权与制衡的政治原则 |
A.否认了议会掌握立法权的资格 | B.加速了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 |
C.论证了保留政治传统的合理性 | D.体现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学说 |
材料一 当16世纪的英国人确信“人们有权合法地追求自己的世俗利益”、追求“掌有自由的生财之道”的时候,江南人也走上了为交换而生产的致富之路。“民生有欲,人必有私”,这一社会生活的公理,为江南人冲破“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禁锢而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了充足理由。而“工商皆本”的经济思潮、匠籍制度改革和最先在江南实行的“一条鞭法”,则赋予了人们从事工商业活动和摆脱土地束缚的自由。当1644年弥尔顿在英国议会发表《论出版自由》演说的时候,当1672年英国议会颁布《信仰自由宣言》的时候,当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成功建立起民主政体的时候,当1690年洛克发表《政府论》确立“天赋人权”原则的时候,当1776年亚当·斯密发表《国富论》、自由贸易成为英国发展近代市场经济的口号和原则的时候,当1795年英国使团访华给中国带来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并要求与中国建交的时候,中国却处于清朝的专制统治之下。
——摘编自许苏民《人学史观视阈下的中西大分流——对“为什么江南不是英国”之新思考》
材料二 顾炎武对各地商品经济发展的情况作了详细而生动的记述。例如,记晚明苏州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情形,“居民大半工技,金阔一带,比户贸易,负郭则牙侩辏集”,“吴民不置田亩,而居货招商,阔阑之间,望如绣锦”;东洞庭之民“并商游江南北,以通齐、楚、燕、豫”。记杭州情形,“城中米珠取于湖,薪桂取于严,本地止以商贾为业,人无担石之储”。记徽州情形,“小民多执技艺,或贩负就食他郡者,常十九。……徽人多商贾,盖其势然也”,“商贾虽余货,多不置田业”。记东南沿海对外贸易的情形,尤为详细,“市舶之与商舶,其说稍异。市舶者,诸夷船泊吾近地,与内地兵互为市,若广之濠镜、澳(门)然。商舶则土著,民釀钱,造舟,装土产,径往东西洋而去,与海岛诸夷相贸易”。
——据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等整理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16—18世纪英国与中国江南地区工商业发展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晚明时期江南地区工商业发展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
A.君主立宪制受到了新的社会阶层冲击 | B.土地贵族转化为工业和商业资产阶级 |
C.资产阶级撼动了传统贵族的政治优势 | D.启蒙思想家在国家事务中的地位提升 |
法案 | 条款 |
《权利法案》 | 第一条: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
第十三条:议会时常召开的目的是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 | |
《王位继承法》 | 司法官为终身职务,国王对议会弹劾案件无特大赦免权 |
A.责任内阁制确立 | B.奉行法律至上理念 | C.政治中心多元化 | D.立法与司法权合一 |
A.总统对联邦法院负责 | B.美国总统对宪法负责 |
C.美国联邦制形同虚设 | D.地方的权力高于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