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缓和了德治与法治之争 | B.推动了律令儒家化的发展 |
C.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完备 | D.凸显了对基层教化的重视 |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首先铸刑书,公元前513年晋国铸刑鼎,以后诸侯国纷纷起而仿效。随着法律的公开化,“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战国初年,魏国的李悝在总结各国法律的基础上,编定《法经》,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体系的法典著作。《法经》分盗、贼、囚、捕、杂、具六篇,是一部诸法合体分篇而以刑为主的法典,商鞅变法的《六律》就是仿照《法经》的内容和体裁制定的。……中国古代法规中不但有一般的惩治刑事犯罪的内容,还载有国家体制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条款,既包括了军事、财政、经济、文教等方面的职责,又有严格的处罚规定;不但详列了判决量刑标准的实体法,还包括具体处理诉讼、办案断狱的程序规定。此外,还明确规定了各级官吏的职责、待遇和具体工作细则,乃至考课、升贬、休假、丧葬之制也无不在内。律、令、格、式、例和诏敕、上级批详等长期并行。
1870年,清政府进行了一次法律修改,虽然是小修小改,但还是迈出法律变革的第一步。1889年,戊戌变法虽然失败,但新思想日益深入人心。随后,由于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攻入北京,缔结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统治岌岌可危,清朝政府被迫承认,不变法实难苟存,一些高官权臣们也认为不图强则不能自立。1902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刑部左侍郎沈家本和驻美大使伍廷芳等主张兼取中西,着手修订法律,得到清朝政府的同意。
——摘编自韦庆远、柏桦编著《中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法规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末修订法律法规的原因。
A.体现了礼法之间的调和 | B.强调程序正义与公平 |
C.标志着中华法系的确立 | D.以尊卑为量刑的原则 |
4 . 《旧唐书·王彥威传》记载:“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京兆杜悰、御史中丞宇文鼎以其首罪免父,有光孝义,请减死配流。”这表明( )
A.儒家思想影响大 | B.法律制度不健全 |
C.统治者政策开明 | D.社会秩序较混乱 |
A.官员枉法现象严重 | B.法律制度非常严苛 |
C.注重规范司法实践 | D.司法程序较为完善 |
材料一
内容 | 出处 |
周道既衰,穆王眊荒,命甫侯度时作刑,以诘四方。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髌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盖多于平邦中典五百章,所谓刑乱邦用重典者也。(墨、劓、髌、宫、大辟都是残害肢体的肉刑) | 《汉书·刑法志》 |
汉文除肉刑,善矣,而以髡笞(kūnchī剃去须发,鞭打身体)代之。 | 《文献通考》 |
及隋唐以来,始制五刑,曰笞、杖、徒、流、死。 |
材料二 宋朝刑罚体系基本沿袭唐制,在此基础上又新创折杖法以示宽刑。充军刑在明朝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它是强制犯人到边远地区屯种或充实军伍的刑罚,次于死刑而重于流刑。清朝法律将定型于隋唐并沿用至明的笞刑和杖刑进行了改革,即将笞刑与杖刑的刑具统一改为竹板并减少刑数。刑法的改良,起于清末的改订旧律。其时改笞杖为罚金,以工作代徒流。后来定《新刑律》,才分主刑为死刑(用绞,于狱中行之)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五种,从刑为没收、夺公权两种。
——摘编自吕思勉《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汉初刑罚改革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隋唐至清代刑罚的演变趋势,并加以评价。
材料 汉昭帝时,西汉政府召开盐铁会议。会上,以信奉法治、坚持武帝时期财经政策的秦弘羊等官员为一方,以服膺儒家思想、主张终止盐铁官营政策的贤良文学为另一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下表为会上双方所持主张。
秦弘羊等官员 | 贤良文学 | |
强国富 民之道 | 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 | 衣食者民之本; |
设百倍之利,收泽之税 | 罢盐铁,养桑麻,尽地力 | |
治国理 民之法 | 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法 疏则罪漏,罪漏则民放佚 | 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 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 |
——恒宽《盐铁论》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请给贤良文学一方找到合适的理由。
A.秦币通行天下 | B.秦法繁复严苛 | C.经济犯罪猖獗 | D.商品经济发展 |
A.维护封建等级秩序 | B.推动居住方式变革 |
C.培养民众节俭观念 | D.加强社会管控力度 |
10 . 《唐律·贼盗》规定: “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这一规定反映出唐代( )
A.保留了严刑酷法的传统 | B.重视保护私人领域 |
C.尚武之风影响治理手段 | D.社会秩序动荡不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