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削弱了封建专制思想的束缚 | B.催生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 |
C.带有一定的社会与宗教色彩 | D.与世俗王权争夺行业利益 |
时间 | 2001 | 2003 | 2005 | 2007—2008 |
非正式志愿活动 | 34% | 37% | 35% | 35% |
正式志愿活动 | 27% | 28% | 29% | 27% |
被访人数(人) | 9430 | 8920 | 9195 | 8804 |
A.推动了基层治理的市场化进程 | B.解决了政府公共财政的困难 |
C.完善了欧美地区福利国家制度 | D.弥补了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 |
材料一 中世纪晚期,英国养老模式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体,辅之以教会、行会及零散救济养老。在近代早期,伴随人口倍增、贫困程度加深,社会环境巨变,英国养老模式发生了变化。教会养老模式收缩,政府改自由放任为积极参与,采取立法、增加财政支出、强征济贫税、建立慈善院等多种措施解决养老问题,在养老问题中的主导作用日益凸显。同时,私人慈善、民间经济组织也参与到养老中来,英国养老模式由宗教性向社会性蜕变。转型后的养老模式卓有成效,老人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平均寿命增加,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养老措施大多为托底型的最低标准,难以顾及老年人的感受。
——摘编自《英国近代早期的老人生活问题与养老模式》
材料二 1979年,英国政府推动市场化改革,鼓励福利混合经济发展,强调国家角色的缩小与个人自由及责任的扩大,将市场机制引入福利供给,政府致力于减少居住性照顾,引入私营部门作为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社区照顾服务成为养老服务的主要模式,养老服务提供者与老年人共同商榷,以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为中心,凸显老年人的权益。
——《从消费主义到民主主义:英国养老服务的理念转型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早期英国养老模式发生变化的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现代英国养老模式与近代早期英国养老模式的不同,并分析其原因。
材料一 城市里的手工业者和商人,为避免竞争和防止封建势力的侵犯,捍卫同行业的共同利益,建立了手工业行会和商人公会(基尔特)。行会有自己的章程和组织机构。明确规定作坊里手工机器的数量、帮工学徒的人数,劳动时间,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等。行会的全权成员是作坊主即匠师。巴黎商人行会的会长拥有广泛的权力,他的司法审判权不但及于商会成员,而且及于全体巴黎市民,他负责城防建设,监督道路桥梁的修筑,主持城市警务及粮食供应,并征收赋税。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西欧封建社会》
材料二 一般认为,“社区”这个概念出自德国学者藤尼斯1887年的著作《社区与社会》一书。18世纪末、19世纪中叶德国部分城市实施的济贫改革,其要点就是“将城市划分为若干社区,结合社区中教育、卫生、福利及宗教组织”的力量;19世纪末,英国和美国政府发起社区睦邻组织运动,旨在通过社会组织的参与,整合社区内外资源,激发居民自主自立精神,协助社区内的弱势群体。二战以后,联合国借由“社区发展计划”来推动社区发展,借以推动基层社会改造。
——摘编自吴晓林等《“社区复兴运动”以来国外社区治理研究的理论考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世纪晚期西欧行会的社会功用。(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西方社会“社区治理”的特点,并说明其影响。
材料一 济贫法制度的根本缺点是,它以救贫为主,而不是以预防贫困为主。济贫法制度下的任何救济都是在贫困成为一种事实以后方才提供,而不是在可能出现贫困之前提供,以便防止贫困。因此,济贫法制度从根本上说不可能有效地解决贫困问题,尤其是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社会问题愈发复杂,贫困的原因更加多样化、社会化,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以救济为主的济贫法制度显然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和变化的需要。1870—1914年,英国的社会问题类型复杂、程度严重,超过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期。贫困问题只是其中的一种社会问题,失业问题、健康问题、老龄化问题的严重程度绝不亚于贫困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尽管相互影响、互为因果,但是各种社会问题本身的影响愈发明显。济贫法制度陷入困境之中。
——摘编自杨山鸽《后福利国家背景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材料二 社会福利国家模式变迁的历史比较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
政治派别 | 老左派 | 新右派 | 新中派 |
指导思想 | 社会民主主义 | 新保守主义 | 第三条道路 |
经济理论 | 凯恩斯主义 | 新自由主义 | 吸收新自由主义某些做法 |
价值观 | 社会平等、社会公正 | 个人自由、对不平等认 | 可强调起点平等、强调民主和责任意识 |
国家干预 | 混合经济 | 私有化程度高 | 新的混合经济 |
社会福利 | 全面而广泛 | 不同程度削减 | 积极的社会福利 |
就业状况 | 以充分就业为目标 | 把劳动力抛向市场 | 以社会投资(教育、培训等)促进就业。 |
社会关系 | 劳资合作、社会团结 | 劳资对立、社会问题突出 | 新的合作包容型社会关系 |
贫富差距 | 小 | 大 | 较小 |
工会力量 | 强大 | 弱 | 较弱 |
财政负担 | 大 | 小 | 较大 |
经济效率 | 较低 | 高 | 较高 |
生态意识 | 低度 | 低度 | 较强 |
——摘编自高鹏怀《历史比较中的社会福利国家模式》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870—1914年英国济贫法制度陷入困境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社会福利国家模式的前两个阶段对应的历史时期,谈谈对福利国家模式的认识。
A.英国国王逐渐成为国家象征 | B.英国近代自治市制度确立 |
C.社区承担了更多的政府功能 | D.英国社区组织已开始形成 |
①基本保持了地方自治传统 ②是最基本的地方自治单位
③承担着所有公共服务功能 ④工业革命后转化成为社区
A.①② | B.②③ | C.①④ | D.③④ |
材料一 1619年,弗吉尼亚选举产生第一个民选政府标志着北美殖民地自治生活的开始。美国地方自治的源头要比公共权力的源头更为久远。殖民生活伊始,自治便是殖民地居民的基本生活方式,并成为美国地方自治的最初面貌。后来,随着英国对殖民地的经济限制和税收盘剥,自治变成了殖民地居民的一种价值诉求。这种地方政府先于联邦政府的情况与殖民时期移民们的生活现实和政治实践密切相关。此后,新英格兰的各殖民地通过代议制议会先后选举产生了殖民地政府,而代议制议会也变成了殖民地居民自治的具体方式,可使殖民地更像母国。随着联邦制的确立,地方自治最终以制度的形式成为美利坚的一种制度安排。
——摘编自施峰矫《美国地方自治的起源和基础》
材料二 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国民政府就筹划将保甲制度与舶来的地方自治熔为一炉,使其既能适应于中国乡村社会,又能顺应基层政制近代化发展的需要。1936年5月,蒋介石在全国地方高级行政人员会议上,推出了“融保甲于自治之中”的地方自治方案,并在同年8月的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厘定了相关法规原则,决定纳保甲于自治之中。1937年,国民政府决定成立地方自治委员会。1939年,国民政府确立新县制,这标志着保甲与自治在法理上的融合。1939年9月,国民政府颁布的《县各级组织纲要》及1941年8月公布的《乡(镇)组织条例》,最终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保甲在自治组织中的地位。
——摘编自柳德军《保甲与自治视域下民国基层政制近代化转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近代英属北美殖民地和20世纪30年代中国地方自治的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英属北美殖民地和20世纪30年代中国探索地方自治的共同原因。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近代中美地方自治对推进当代中国地方治理的启示。
A.邦国林立造成国内政局动荡不安 | B.社会治理具有多层次性和间接性 |
C.君主的权力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强 | D.民族国家的心理认同得到了加强 |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材料一:清政府将代表内地经制州县基层组织的保甲、汛塘等移植至改流后的地区,并且设立国家军队,施行儒家教化,责令习读《圣谕广训》等儒家经典书籍,逐步培养他们的忠君观念和君臣尊卑思想,以实现王朝国家权力所不及地区与内地早日实现一体化。随着改土归流的推进并派驻内地流官对基层深入治理,加之边疆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与内地治理模式差异较大,或因地方势力过于强大,清政府通常做法是“土流参治”,虽以流官治理为主,但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长久以来生产生活所延续下来的行为方式,甚至会吸纳当地曾经的土司头人协同治理。
——摘编自聂迅《清代土司基层社会治理组织体系重构:以改土归流地区为中心》
材料二:英国有着深厚的地方自治传统,被誉为“地方自治之母”。都铎王朝时期,地方自治……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地方自治权限得到很大发展……1835年市政法案规定由领取薪水的行政人员来执行地方政府的工作,并对郡治安法官进行分权;1888年,英国下院通过了《地方政府法》,规定郡议会每年集会四次,居民成为自治主体……随着各种机构的不断设置……中央政府加大对地方的行政监督。
——摘编自孙宏伟《英国地方自治的发展及其理论渊源》
材料三:近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结构是在延续“皇权不下县”的治理方式之下,民众面对的是乡绅,而不是代表国家权力的县一级政府。基层社会的乡绅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主体,充当了政府官员和当地百姓之间的中介人。政府“治理”角色的缺位,基层乡绅“治理”角色的出现,成为近代中国“自治”观念传入的社会背景。当士绅这一群体离开庙堂回归基层社会的时候,就成为基层社会中集民望、学识、威望和能力于一身的领导者,成为道义上和实际上的基层社会的治理主体。随着时间的推移,乡绅逐渐在农村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家族组织,政府给予乡绅及其家族组织充分的尊重与信任,并利用这些基层组织获取资源、履行维持秩序和劝课农桑等重要职责。
——摘编自刘凤雪《近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的变迁与“自治”观念的中国化》
材料四:1950年12月至1951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采取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完成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年,政务院颁布《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确立乡和行政村为乡村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和行政村不设置内设机构,只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1954年的第一届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明确乡镇为基层政权。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推进,1956年和1958年是农村党员发展的两个高峰期,探索出“支部建在村庄”、“支部建在生产单位”等经验,组织农民参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现代国家建设。
——摘编自董帅兵《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百年历程、基本经验与实践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政府加强“改土归流”地区管理所采取的措施。(2)根据材料二,指出英国地方自治制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乡绅在农村基层治理中充当重要角色的原因。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总结新中国成立之初在探索乡村治理方面所作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