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这一做法客观上( )
西汉时期按爵授田制规定的部分爵位授田数量统计
爵位 | 田(单位:顷) | 爵位 | 田(单位:顷) |
左庶长 | 74 | 少上造 | 84 |
右庶长 | 76 | 大上造 | 86 |
左更 | 78 | 驷车庶长 | 88 |
中更 | 80 | 大庶长 | 90 |
右更 | 82 | 关内侯 | 95 |
A.巩固了等级秩序 | B.保障了小农生产 | C.增加了国家税收 | D.革新了生产技术 |
2 . 表1为1875年部分通商口岸子口税单发放数。(注:子口税是进口洋货运销中国内地及自内地运送土货至通商口岸出口时所缴纳的一种税款,以取代货物经过各内地关卡的各种税费,由此可知( )
开放口岸 | 发行税单数 | 货物价格(海关两) |
汉口 | 9219 | 1954822 |
镇江 | 13036 | 3305037 |
上海 | 7555 | 940099 |
福州 | 2347 | 311736 |
厦门 | 1309 | 378799 |
A.交通变迁影响城市发展 | B.内河航运居于垄断地位 |
C.列强经济侵略深入内地 | D.政局动荡阻碍经济发展 |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数据来源: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
材料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农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农业税为国家建设及经济运行提供了基本的保障。1958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国农业税趋于统一。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业税的税收收入在逐年上升,但其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却逐年下降,到2002年农业税只占国家税收总额的2.6%。2006年1月1日,我国正式废除《条例》,至此农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为了确保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不会反弹,我国又实施了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减轻农民在教育费用上的过重负担,以及推行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及增加对农村的补贴等措施。
——摘编自叶青、袁昭颖《中国农业税的演变、终结与启示》
(1)根据材料一,指出1978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变化的主要趋势,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甲段城乡居民的收入之比下降的原因。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我国取消农业税的意义及其对税制改革的启示。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北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户部统计全国约有“户 2088万,口4673万”有人据此认为北宋人口数为4673万。但户均数约2.24口,远低于西汉的4.87口和唐极盛时期的5.93口。有学者对此进行了以下研究:
序号 | 内容 | 材料出处 | 结论 |
1 | 始令诸州岁所奏户帐,其丁口,男夫二十为丁,六十为老,女口不须通勘(核对)。 | 乾德元年(963年)诏令—《续资治通鉴长编》 | 户部统计的“口数 4673万”,应为“丁数4673万”,北宋每户应有5口至6口,人口超过1亿人。 |
2 | 景祐元年(1034年),天下户一千二十九万六千五百六十五,丁二千六百二十万五千四百四十一。 | 叶清臣奏疏——《宋史·食货下六》 | |
3 | 绍定二年(1229年),明州慈溪县户口:今主客户二万余户,计一十五万六千三百余口。(户均数约7.5口) | 胡榘奏状——《宝庆四明志》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说明该学者认为“大观四年(1110年)户部‘口(人口)4673万’应为‘丁(需承担赋役的成年男子)数4673万’”的理由。
A.顾应社会变革而产生 | B.加强国家对农户的控制 |
C.其推行导致天下大乱 | D.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 |
A.户籍管理松弛散乱 | B.实物折算银两征税 |
C.地主赋役转嫁佃农 | D.赋役变革摊丁入亩 |
材料 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1950年,政务院规定了制定新税则的六项基本原则:1.国内能大量生产或者暂时不能大量生产,但是将来有发展可能的工业品及半制成品,在进口同样商品时,关税税率应当高于该项商品的成本与中国同样货品的成本之间的差额,以保护国家的民族生产。……3.对于国内生产很少或者不能生产的生产设备、器材、工业原料、农业机械、粮食种籽、肥料等,实行低税率或者免征关税。……依据这些原则,1951年5月《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实施,这是我国近100年来第一次真正独立自主制定的关税法规。
——摘自黄天华《中国关税制度》
根据材料,概括新中国成立初期关税政策制定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简析1951年《海关进出口税则》实施的历史意义。
8 . 如表所示是晚清财税税种占财政收入比重变化情况统计,对此解读正确的是( )
年 份 | 田赋 | 盐课 | 厘金 | 关税 | ||||
岁入/两 | 比重 /% | 岁入/两 | 比重/% | 岁入/两 | 比重 /% | 岁入/两 | 比重 /% | |
1842 | 29585722 | 76 | 4981845 | 13 | — | — | 4130455 | 11 |
1888 | 33243347 | 42 | 7507128 | 10 | 13600733 | 18 | 23167892 | 30 |
1903 | 37187788 | 38 | 13050000 | 13 | 16252692 | 17 | 30530699 | 32 |
1911 | 48101346 | 27 | 46312355 | 26 | 43187097 | 24 | 43139287 | 23 |
(注:厘金是从清朝晚期开始至中华民国 1930 年代征收的一种地方商业税)
A.田赋和盐课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 | B.统一国境关税助推关税的发展 |
C.中国与世界的经济联系逐渐加强 | D.小农经济的主导地位逐渐丧失 |
材料一 1160年,四川总领所调利州路民夫3万余人转运军粮, “令诸州守贰以民间产力高下品差(田产)……民间一夫之费为七八十千,雇夫以行者又倍”。孝宗时在四川“巴、蓬、剑、阆,上自三等,每户有出一夫者,出两三夫者”。淮南地区,据黄翰所言, “起夫一事,官司敷之税户,税户抑勒佃户。……佃户以为投之死地,父子夫妻相顾号泣而后行”。南宋法条规定: “其支移(民户将税粮送往指定地点)非急切及军期,而人户愿纳支移物价、脚钱者,听。” “诸人户税租应付他处输纳、而愿就纳本县者,转运司量地里、定则例,令别纳实费脚钱。”
——摘编自柳平生等《南宋时期摊丁入亩演进轨迹及内在机制考析》
材料二 “摊丁入亩”制度自康熙末年首先在广东、四川试行,雍正二年起在直隶正式实行,之后相继在各省推行。到乾隆四十二年,贵州实行“摊丁入亩”,全国基本上完成了这一赋役制度的改革。同时,各地在实行“摊丁入亩”制度的过程中,也进行了清理土地和统计人口的工作,并在雍正十二年重修了《赋役全书》,使清政府更好地掌握了全国的土地和人口情况。从推行后的税率看,一般地多丁少的省份摊丁银税率低;丁多地少、人口密集地区摊丁银税率高,所以原则上是“原税重者加税轻,原税轻者加税重”,各省整体税负相对均衡。
——摘编自王郁琛《“摊丁入亩”制度的历史透视与现实启示》
(1)根据材料一,概括南宋力役征调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朝“摊丁入亩”制度能够顺利实施的历史原因。
10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徽州府祁门县汪寄佛户帖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善本库现藏有汪寄佛户帖一件,厚麻纸,圣旨部分雕板墨印,户籍内容皆正楷毛笔填写。原件长宽各36公分,四周细线双边,两层边栏之间印有梅花图案。该户帖全文如下:
户部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钦奉
圣旨:说与户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止是户口不明白俚(哩),教中书省置下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每(们)户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写着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着,与那百姓一个户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来了。我这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绕地里去点户比勘合。比着的便是好百姓,比不着的便拿来做军。比到其间,有司官吏隐瞒了的,将那有司官吏处斩;百姓每(们)自躲避了的,依律要了罪过,拿来做军。钦此。除钦遵外,今给半印勘合户帖,付本户收执者。
一户汪寄佛,徽州府祁门县十西都住民,应当民差。计家伍口:
男子叁口:
成丁贰口:本身年叁拾陆岁,兄满年肆拾岁。
不成丁壹口:男祖寿年肆岁。
妇女贰口:妻阿李年叁拾叁岁,嫂阿王年叁拾叁岁。
事产:田地无,房屋瓦屋叁间。
右户帖付汪寄佛收执,准此。
洪武四年口月口日
深字伍佰拾号(注:此行字自上至下存左半,意在“勘合”)
——吴展《明代户帖的史料价值与版本价值》
(1)从徽州府祁门县汪寄佛户帖中可以获取哪些历史信息?
(2)作为研究史料,此户帖有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