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启蒙思想得到加强 | B.《大宪章》法律至上的原则 |
C.民主共和制度确立 | D.资产阶级享有一定政治特权 |
材料一 要理 解明代一条鞭法引致王朝财政体制转型,并由此开启了王朝国家统治模式的转型,需要从中国王朝国家财政体制结构谈起。历代王朝财政体制存在一个基本的问题,就是国家之财虽然从理论上都属于君主,但并不必定聚于中央。早在汉朝,国家财政的基础本来就在郡国,汉武帝时期的财政措施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王朝财政制度,其结果实质上是加强中央财政的控制能力。但是,不管财政制度发生什么变化,都存在一个财用分掌于各级官府还是集中在中央的区别。藏之于州郡之财,甚至藏之于民之财,都是君主的,因为所谓“民”本身,也是君主之臣民,而地方政府和官民,不过是朝廷的执役,所以,在王朝体制下,财政运作需要处理朝廷与州郡之间分掌财用的关系,不是央地财权划分问题,而是天子治下“设官分职”的问题。
——据刘志伟《从国家财政体制转型的视角看一条鞭法》
材料二 11- -16世纪,各地大体上形成了贵族会议,并进而由贵族会议演化出议会,而税权,也大体由贤人会议转入这些组织执掌。由于国家规模空前扩大,事务浩繁,征税更加频繁。每次征税,国王都必须说明理由,而无论什么理由,都必须征得纳税人同意。反过来,由于征税频繁,社会也相应形成了“不经同意不纳税”的习俗或传统。由于征税涉及切身利益,纳税人又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税权,国王遭拒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反映了纳税群体力量的强大,更反映了分权制衡机制的强化。这时,纳税人已经意识到赋税作为斗争工具的重要性,并以纳税主体的有利条件要求分享权力。而只要分得一定权力,就可以参与国家管理,继而制衡王权。
——据顾銮斋《赋税制度与欧洲政治制度的演进》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历代王朝财政体制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明朝一条鞭法实施的背景。(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6世纪中国与欧洲赋税制度演进的不同方向,并分析这种演进对各自社会治理模式产生的影响。
材料 在传统社会,财政的主要功能是维护统治者的政权,为政权相关服务人员提供薪俸。这些由国家财政支付薪俸的人员,被统称为财政供养人员。财政供养率是指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比率,它是探讨政府运行成本是否合理的重要视角。
16世纪明朝财政供养人员主要包括文官、吏员、武官、廪膳生员、太监和宗室人员(明朝后期被供养的宗室人员数额尤其庞大),按最低数额估算得出,当时的财政供养率为1:657。大约同一时期的英国都铎王朝,财政供养人员大体分为以下两类:一是在王室内部提供日常生活服务的人员,二是为国家服务的高级官员,共约800余人,财政供养率约为1:1977。彼时英国受国王财政自理原则的影响,要求英国王室财政收入划分为王室领地正常收入和议会授权的税收两种,限制国王的收入和供养人员。最终,两国不同的财政供养影响了两国不同的发展模式,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起到了不同的作用。
——摘编自张殿清、王玉亮《社会转型视野下的16世纪明朝财政供养率研究——兼与英国都铎王朝比较》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6世纪中英两国财政供养的不同之处,分析明朝财政供养不同于英国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16世纪中英两国财政供养对社会转型的影响。
A.等级君主制得到确立 | B.《大宪章》法律至上的原则 |
C.主权在民概念的实行 | D.封建贵族享有一定的政治特权 |
时间 | 文件 | 成果 |
1215年 | 《大宪章》 | 规定非经贵族会议的决定,不得征收额外税金; |
1628年 | 《权利请愿书》 | 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强行征税和借债。 |
1641年 | 《三年法案》 | 议会三年一届,未经议会同意,不得强行解散议会或休会 |
A.反映了国王与议会矛盾尖锐 | B.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 |
C.标志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度的确立 | D.形成以法律限制王权的传统 |
材料一 1295年,为应付苏格兰、威尔士及法国之间的战争,爱德华一世召集大会议,以寻求足够的政治和财政支持。本次会议的参加者涵盖了英国国内的各个阶层,包括高级教士、男爵、伯爵及各郡和自由市的地方代表。此后,召集各界代表出席大会议得到普遍的认可,而大会议也完成向议会的转变,此次会议也被人们称为“模范议会”。本次会议的召开也意味着议会课税权的初步确立,即未经议会批准,国王不得征税。
材料二 英法百年战争开始后,英国的王室财政很快被消耗殆尽,被迫开始大量借款。1340年4月,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国王及上议院和下议院之间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爱德华三世的财政危机得以解决。第一,上、下两院共同向国王授予协助金税款,征税方案则采用上议院最初提出的办法,即针对全国臣民的玉米、羊毛和羊羔,就其价值征收1/10的税款;第二,作为回报,国王接受下议院的请愿要求,同意成立管理王室收入的专门委员会,并授权议会起草相关的法律。该法律的目的就是控制国王财政收入的支出。该法第3条规定,国王的所有收入,包括税收、关税、婚姻税及国王回收土地等,应该由议会指定的贵族组成的专门委员会来管理,以备应付战争时期的国王财政需要,而非挪作他用。由此,议会课税权得到第一次完善,即明确了议会课税权的具体主体是上议院和下议院。
材料三 光荣革命之于英国财税制度的作用和影响,主要表现在恢复议会课税权及树立议会课税权权威两个方面。一方面,光荣革命的胜利,结束了复辟的斯图亚特王朝的专制统治,使得议会得以恢复固有的权利和自由,其中就包括议会课税权,亦即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随意征税。而这一内容就体现在《权利法案》第4条中。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光荣革命的胜利,使得上述恢复的议会课税权,不会再遭到诸如斯图亚特王朝时期那样的亵渎和破坏了。此时的议会课税权,已经具有了更高的权威性。
——以上材料摘引自任超《英国财税法史研究:从诺曼征服到光荣革命》
(1)根据材料,概括英国议会课税权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的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英国议会课税权权威确立的历史意义。
A.议会权力高于君主权力 | B.分权制衡原则 |
C.王权与议会的矛盾斗争 | D.国王已是虚君 |
A.议会权威性的增强 | B.议会主权确立 |
C.议会维护自由权利 | D.国王统而不治 |
A.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宪法 | B.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最早国家 |
C.具有长期的议会政治传统 | D.《权利法案》直接源自大宪章 |
文件 | 成果 |
《大宪章》 | 规定非经贵族会议的决定,国王不得征收额外税金。 |
《权利法案》 | 国王无权废止法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 |
《王位继承法》 | 规定国王不得为天主教徒,也不能与天主教徒结婚。 |
A.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 | B.英王没有实际权力 |
C.限制王权的政治传统 | D.代议制政体的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