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从学造器物到仿行制度的过程 |
B.西学东渐的过程 |
C.不断碰撞与融合的过程 |
D.不断回归传统儒学的过程 |
A.维新变法的舆论准备较充分 |
B.实行立宪政体已成社会共识 |
C.清政府意在拖延立宪的时间 |
D.大众传媒主导立宪整改议程 |
3 . (江西省南昌市2018届高三第三次模拟考试文综历史试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二、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三、飲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四、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解散之时,即令国民重行选举新议员,其被解散之旧员,即与齐民无异,倘有抗违,量其情节以相当之法律处治。五、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襾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七、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国交之事,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议决。十、总揽司法权。司法之权,操诸君上,审判官本由君上委任,代行司法,不以诏令随时更改者,案件关系至重,故必以已经钦定为准,免渉分歧。十二、在议院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惟至次年会期,须交议院协议。十三、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
——《钦定宪法大纲》(节选)
材料二:第三条,天皇神圣不可侵犯。第四条,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第五条,天皇依帝国议会之协赞,行使立法权。第六条,天皇批准法律,命其公布及执行。第七条,天皇召集帝国议会,其开会、闭会、停会及日本众议院之解散,皆以天皇之命行之。第八条,天皇为保持公共之安全或避免灾厄,依紧急之需要,于帝国议会闭会期间,可发布代法律之敕令。此敕令应于下次会期提交帝国议会,若议会不承诺时,政府应公布其将失去效力。第十条,天皇规定行政部门之官制及文武官员之俸给,任免文武官员,但本宪法及其他法律有特殊规定者,须各依其规定。第十二条,天皇规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第十三条天皇宣战媾和及缔结各项条约。第十四条,天皇宣告戒严。戒严要件及效力,由法律规定之。
——《大日本帝国宪法》(节选)
(1)依据材料,比较《钦定宪法大纲》和《大日本帝国宪法》有关君主权力内容的异同。
(2)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钦定宪法大纲》产生的背景,并分别指出两部宪法产生的影响。
A.教育改革的渐进性 |
B.试图完善科举制度 |
C.逐渐背离时代潮流 |
D.冗官问题日益严重 |
A.摆脱政治危机,维护专制统治 |
B.顺应舆论要求,改革社会弊端 |
C.引进欧美政体,巩固清朝统治 |
D.改革官制,加强中央权力 |
①中美文化交流的情况
②鸦片战争前后先进的中国人“开眼看世界”
③对华盛顿和美国民主制度的赞誉
④主张学习美国民主政治挽救民族危亡
A.①②③ |
B.①③④ |
C.①②④ |
D.②③④ |
A.寻求强国御侮之道 |
B.学习西方物质文化 |
C.实现富国强兵 |
D.在不变革封建制度的前提下,学习西方先进科技,达到维护封建统治的目的 |
①否决和拒绝宪章派的请愿书
②禁止群众集会
③逮捕宪章派领导人
④镇压工人罢工
A.①②③ |
B.②③④ |
C.①③④ |
D.①②③④ |
①无产阶级
②资产阶级
③激进派议员
④农民阶级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③ |
D.②④ |
①强调以中国的纲常名教作为决定国家社会命运的根本
②主张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近代科学技术
③主张改革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④反对接受西方资产阶级政治伦理学说
A.①②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