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①②③④ | B.①②④③ | C.②①③④ | D.②①④③ |
材料 联合国主要人权公约在美国签署和批准的情况。
序号 | 联合国主要国际人权公约 | 公约通过时间及缔约国数量 | 美国签著时间 | 美国批准时间 |
1 |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 1948/152 | 1948 | 1988 |
2 |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 | 1965/182 | 1966 | 1994 |
3 |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1966/171 | 1977 | 未批准 |
4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1966/173 | 1977 | 1992 |
5 |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 1979/189 | 1980 | 未批准 |
6 | 《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简称《禁止酷刑公的》) | 1984/172 | 1988 | 1994 |
7 | 《儿童权利公约》 | 1989/196 | 1995 | 未批准 |
8 | 《保护所有移械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 1990/56 | 未签署 | 未批准 |
9 | 《残疾人权利公约》 | 2006/184 | 2009 | 未批准 |
10 |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均》 | 2006/64 | 未签署 | 未批准 |
——摘编自黄金荣《论美国的人权文化相对主义》
结合所学知识,阐述从上述材料中发现的历史现象,并得出相应的结论。(要求:现象源自材料,结论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清晰)
材料 根据《联合国宪章》有关规定,安理会有权断定“争端或情势之继续存在是否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之维持”,可以提出必要或合宜之临时办法并“促请当事国遵行”,它还有权“采取必要之空海军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联合国宪章》授权联合国大会“讨论本宪章范围内之任何问题或事项”,“得向联合国会员国或安全理事会或兼向两者提出对该问题或事项的建议”。在维护和平与安全领域,大会“得考虑关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之合作之普通原则,并得向……安理会提出对于该项原则之建议”。《联合国宪章》规定秘书长有根据情况权宜行事的活动余地,并可“将其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之任何事件,提请安全理事会注意”,甚至有权“协助安理会探索合宜之临时办法”。联合国秘书长成为维持和平与安全的决策机制中的积极变量。
——摘编自陈先才《联合国维和机制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基本内涵。(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联合国维和机制。
A.第三世界发展壮大 | B.世界贸易范围明显扩大 |
C.欧共体的成员增加 | D.经济区域化的趋势加强 |
材料一 缔约各国,为增进国际间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维持各国间公开、公正、荣誉之邦交,严格遵守国际公约之规定,以为今后各国政府间政府行为之规范,在有组织之民族间彼此关系中维持正义并恪遵条约上之一切义务……
——《国际联盟盟约》(1919年6月28日列入《凡尔赛和约》第一部)
材料二 联合国之宗旨为: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联合国宪章》(1945年6月26日)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表内容。
材料 | 对应的国际组织名称 | 体现的国际政治秩序 |
材料一 | ||
材料二 |
(3)针对目前国际局势,你最想对联合国说点什么?
材料 1991年4月,日本在美国压力下向海湾地区派出扫雷部队。这是日本首次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这次行动因为没有宪法和法律依据,引来了大多数国民的反对。为了创造有利于海外派兵立法的舆论环境,此次维和行动结束后,日本政府在国内不断宣传维和行动的成果。1992年6月,日本国会通过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标志着日本为在联合国名义下实现海外派兵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该法限制性规定日本自卫队在参加维和行动期间禁止执行诸如监督停战、收缴武器等主体业务,仅能执行诸如医疗、抢救灾民、运输、通讯等维和部队附随性业务。后来,通过修正案,追加了国际监督选举活动、人道救援物资运输任务,同时放宽了武器使用的限制。此后,日本先后向安哥拉、柬埔寨、莫桑比克、萨尔瓦多、卢旺达、叙利亚、以色列、洪都拉斯、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派出人员参与维和行动。
——据张晓磊《日本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政策评析》
(1)根据材料,概括20世纪90年代日本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日本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原因。
(1)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
(2)倡导构建
①思想来源:是基于中国对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大势的准确把握,是源自中华文明“以和为贵”“协和万邦”的和平思想与和谐理念。
②建设措施:2013年,提出建设“
③历史意义:是中国为推动世界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给出的一个
国际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而言,是指由若干个国家政府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依据国际条约而设立的国际常设机构,即政府间国际组织,是现代国际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1)根据提示,将时间轴相关内容补充完整。
(2)结合时间轴内容,下列对20世纪世界发展趋势分析正确的是(三选)( )
A.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成立和发展,促进了世界多极化趋势 |
B.新型国际组织的不断涌现,反映了全球治理机制的探索 |
C.美国凭借自身强大实力始终在国际组织中占据主导地位 |
D.中国逐步成为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的重要实践者和贡献者 |
E.不断涌现的新科学技术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力量 |
《联合国宪章——宗旨》 | 《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宗旨》 |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二.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三.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 加强成员国间的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发展多领域合作,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共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打击非法贩卖毒品、武器和其他跨国犯罪活动,以及非法移民; 鼓励开展政治、经贸、国防、执法、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信贷及其他共同感兴趣领域的有效区域合作;在平等伙伴关系基础上,通过联合行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各成员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生活条件; 在参与世界经济的进程中协调立场;根据成员国的国际义务及国内法,促进保障人权及基本自由;保持和发展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关系;在防止和和平解决国际冲突中相互协助;共同寻求21世纪出现的问题的解决办法。 |
材料 1964年8月,不结盟国家第二届首脑会议首次提出建立"新秩序"的口号。联合国大会于1974年5月相继通过了《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行动纲领》。这些文件确立了建立主权平等、公平互利的新国际经济秩序的基本目标,以及实现这个目标的行动纲领。1995年,江泽民在出席联合国成立50周年特别纪念会议上发表了题为《让我们共同缔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的重要讲话。江泽民在讲话中指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要创造安全可靠、长期稳定的国际和平环境;要恪守以主权平等和互不干涉内政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准则;要建立互利互补、共同发展的新型国际经济关系;要形成自主选择、求同存异的国际和谐局面。他还认为,联合国应当也能够在这些方面发挥自己独特的重要作用。
——摘编自罗刚、褚俊英《略论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原则及路径》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20世纪60年代以来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提出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举例说明新中国对构建国际“新秩序”的贡献,并简述联合国在构建国际"新秩序"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