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农户承包经营,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实现了“两权分离”。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目前大量劳动力离开农村,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在“两权分离”的基础上,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真正做到承包户能放心流转土地、经营者能放心投资土地。“三权分置”这一制度创新
①促进土地经营权可以更大范围地优化配置,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②有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③改变了土地所有权性质,保护承包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④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