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近年来,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国际组织分别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这是指中国与已签订协议的国家进行贸易结算时可直接使用人民币或对方货币,不必再使用美元作为交易的中介货币。2019年10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这有利于
①避免国际经济贸易受美元的影响,维护双边的金融市场稳定
②降低国际交易的成本和风险,增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能力
③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提高中国在国际金融业的话语权
④提高人民币的国际使用程度,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