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7年9月1日,甲先生与乙女士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10月,甲出资购买了一套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两人一起搬进新居生活。
2022年6月,李某以100万元的高价向甲求购他的房屋。经过讨价还价,甲同意了李某的求购,并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传真的方式对该房的价款、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交房时间、办理过户时间等主要内容与李某予以确认。8月5日,李某按约支付了全部房款后,提醒甲某两天后便是约定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8月6日,乙得知此事,大怒,称房子是他们夫妻间的共同财产,甲无权私自将其出售。甲迫于乙的压力,决定取消与李某的购房协议。李某不同意,要求甲按照原来的约定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认为两人并没有订立合同,双方之前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为此李某与甲产生了纠纷,与甲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上述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乙的所说的“房子是他们夫妻间的共同财产,甲无权私自将其出售”是否有法律依据?说说理由。
(2)甲认为“两人并没有订立合同,双方之前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甲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