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和潘某夫妻结婚后生下女儿小潘,因潘某沉迷于网络,对女儿不管不问,双方关系恶化分居,赵某独自抚养未成年女儿。赵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理由是丈夫一年前与另一女子在网上注册结婚,并且“生育”一子,将大部分时间、精力花在网上。
(1)赵某的这一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2)女儿小潘可否请求父亲潘某给付抚养费?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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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张某夫妻生育儿子王杰、女儿王婷两人。女儿王婷于2000年不幸离世,夫妻俩年老体弱,儿子王杰工作忙,不能全身心照顾父母,女婿徐凯主动承担起赡养岳父母的重任,2003年,王某夫妻俩车祸去世。王某张某名下有一套夫妻共同所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张某留有个人外债20万元,张某生前自书遗嘱一份,内容为其名下房产由女婿徐凯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中的房产和债务应该怎样继承?请说明理由。
(2)事亲行孝,历来是做人的根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家庭和睦、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的基本要素。请拟定两条标语,让“孝”发扬光大。
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
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
202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9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胡某诉陈某变更抚养权纠纷案。据介绍,法院在办理此案中,发出了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0年8月,原告胡某和被告陈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胡小某由其母即被告陈某抚养。1个月后,被告有两三个星期未送胡小某去上学。自2020年12月10日起,原告为胡小某找来全托保姆单独居住,由保姆单独照护胡小某,被告每周末去接孩子。2021年10月, 原告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结合案例,运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简要分析胡某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的原因。
【推荐1】家住A市B区的安先生在妻子去世后,与家住A市C区的张女士再婚,办理了结婚手续。家住A市D区的成年儿子小华知道后强烈反对无果,宣布与安先生脱离父子关系。后因安先生发生重大车祸失去自理能力而向儿子求助,但小华以脱离父子关系为由拒绝了安先生的请求。
小华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1)小英后父贾某的做法错在哪里?
(2)请你从民事法律的角度,简要回答怎样才能构建一个和睦的家庭?
【推荐3】2016年5月1日,甲先生与乙女士在未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6月,甲出资购买了一套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两人一起搬进新居生活。2021年8月,陈某以400万元的高价向甲求购他的房屋。经过讨价还价,甲同意了陈某的求购,并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传真的方式对该房的价款、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交房时间、办理过户时间等主要内容与陈某予以确认。9月5日,陈某按约支付了全部房款后,提醒甲某两天后便是约定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9月6日,乙得知此事,大怒,称甲无权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售。甲迫于乙的压力,决定取消与陈某的购房协议。陈某不同意,要求甲按照原来的约定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认为两人并没有订立合同,双方之前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为此陈某与甲产生了纠纷,与甲多次协商无果后,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上述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乙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2)在乙得知此事大怒之时,该房的所有权属于谁?为什么?
(3)“甲认为两人并没有订立合同,双方之前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甲的说法对吗?请评析。
(4)指出本案的过错方和他应该承担的责任及具体方式。
(5)两人为了解决纠纷,除了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外,还有哪些方式可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