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政治综合库 > 法律与生活 > 家庭与婚姻 > 珍惜婚姻关系 >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题型: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208 题号:13505677

某村女青年李珍(19岁)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其嫁给邻村个体户陈林。李珍本人不同意该婚事,但其父母威胁道:“如果你不嫁给陈林,便赶你出家门。”李珍无奈,只得应允。2020年5月,李珍父母一手操办了她的婚事,并宴请了亲朋好友宣布他们成为夫妻,李家收取陈家彩礼1万元。婚后不久,李珍发现陈林性情暴躁,有赌博恶习,且经常打骂李珍。李珍万般无奈,提出与陈林离婚,李家与陈家均不同意,李珍遂离家出走。


你认为李珍与陈林的婚姻有哪些不合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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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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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3月,林某和宋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在婚礼期间林某朋友赠送了一套价值10万的红木家具给林某。2023年4月,林某在宋某未知情的情况下,将这套家具卖给了王某,并与王某签订了家具的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王某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约定一个月后将家具交付。宋某知道后,在林某还没将家具交给王某前向人民法院起诉,称林某将家具卖给王某时没有和作为妻子的她商量,买卖合同不成立,并在交付前将家具转移了。

(1)本案中王某有没有取得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2)法院会支持宋某的说法吗?为什么?
2023-06-04更新 | 317次组卷
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解题方法
【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2022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体现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将其从传统的“家事”上升为“国事”,从而开启父母“依法带娃”的新时代。

材料二   2022年6月28日下午,在长沙市岳麓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岳麓区法院与岳麓区妇联等单位组织就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的建立健全,特别是家庭教育令的执行监督、回访跟踪等工作展开座谈。此前一天,岳麓区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赵某、钱某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子女小卉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在收到本令后立即将小卉送往学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在收到本令后三十日内前往长沙市岳麓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接受不少于三次的家庭教育指导。

(1)结合材料一、二,从《政治与法治》的“全民守法”角度分析如何“依法带娃”。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岳麓区法院等单位重视家庭教育令的执行监督、回访跟踪等工作的法律依据。
2022-08-08更新 | 1344次组卷
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3】刘某(男)与王某(女)婚后育有一子小明。因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王某瞒着刘某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暑期课外培训班。刘某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刘某将培训机构诉至人民法院。两年后,刘某和王某因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但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争执不下。最终,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刘某一直心存不满,频繁发送短信辱骂王某,王某深受困扰。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主张该培训合同无效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请说明理由。
(2)刘某和王某可通过何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说明理由。
(3)离婚后,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请说明理由。
2023-12-31更新 | 480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