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并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工作作出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列入立法规划。在认真梳理研究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委托专家组开展专题研究,通过多种方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企业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结合材料并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过程是如何体现科学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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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充分发挥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基层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方式,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居民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各项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强化国有资产审查监督。明确政府建设原则,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数据共享。
(1)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的修订过程是如何体现科学立法的?(2)作为青年学生,说一说我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参与立法?
【推荐2】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就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进行初审,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11人提出的586条意见,另收到来信6封。社会公众主要就充实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丰富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加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爱国主义不仅是“软性”的道德规范,也是“刚性”的法律规范。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要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将爱国主义教育上升为法律是遵循宪法规定的题中应有之义。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爱国主义教育,将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在忠于国家、为国奉献,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爱国主义教育法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要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进每一个孩子的心灵深处。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以法之力唱响新时代爱国主义主旋律,以法之名推动和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将汇聚起无数个实干、追梦、奋斗的你和我,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前行。
请从《政治与法治》角度,结合材料说明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怎样以法之名激发新时代爱国主义伟力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坚持立法为民理念,更加注重立法质量,一大批反映人民呼声、体现人民利益的法律相继出台。
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的制定,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等,坚决维护国家、人民的安全和利益;民法典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民事权利,守护人民福祉;高空抛物坠物、冒名顶替上大学等入刑,有力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等,助力打赢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2021年立法项目更多于往年,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正在进行修订,法律援助法、社会救助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也在制定之中。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永远在路上。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我国新时代立法是如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
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是一部宪法性法律,是“管法的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需要认真总结新时代立法工作实践经验,对立法法作出修改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22年初启动立法法修改工作,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认真研究,提出了立法法修正草案。2022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为立法法修改工作提出了重要指导。同年10—12月,立法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立法法修正草案在充分吸收各方面建议的基础上,已经比较成熟。2023年3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分析立法法的修改是如何体现依法治国方略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注重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备案审查是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中的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开展审查研究,对存在不符合宪法法律规定、明显不适当等问题的,督促制定机关予以改正。2021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式设立了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来自不同高校和研究机构的12名专家学者受聘成为首批专家委员。2023年3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包括完善主动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明确法律法规清理制度等。
近些年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20多个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和清理,督促推动制定机关废止或者修改2.5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结合材料和所学《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要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2021年8月24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该条例明确发展数字经济的重点是要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数据管理,推进共享开放、注重数字赋能,提升产业能级。
《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在联系群众的自觉性、经常性上下功夫,把人民群众诉求、愿望、心声带到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上来,体现到代表议案建议中去,真正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郑重承诺;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增强立法研究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了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受到了个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度肯定。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分析《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制定是如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