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
材料一 数字中国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全国统一市场,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倍增作用;加强数字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掌握数字经济发展自主权。
(1)依据材料一,运用《经济与社会》知识,分析数字中国建设是如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
材料二 平台企业在发展中出现了“成长的烦恼”:“自媒体”信息内容失真、造谣传谣现象频频出现;数据屏蔽、“杀熟”等垄断行为尚待规范;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虚假宣传等行为时有发生。
(2)材料二中“成长的烦恼”可能会造成哪些侵权行为?平台企业应如何克服?
材料三 依法治“网”,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数字中国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数字领域立法规划,及时按程序调整不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法律制度;规范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保障网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3)结合材料三,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知识,分析依法治“网”如何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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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是多种因素、多重动力综合作用的结果,但需求与供给相互作用是最基础性的动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既要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又要注重需求侧管理。
新能源汽车涉及36个行业,关系到数千万个就业机会,我国主动顺应产业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服务能力的建设,适时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规定,财政补贴政策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等,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需求侧管理的本质是激活潜在需求。结合材料,运用《经济与社会》知识分析说明我国激活居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在需求的合理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人才强国、创新驱动等国家重大战略,2020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在广州开幕。大赛以“新时代 新技能 新梦想”为主题,意在通过全国性综合技能赛事活动,推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与社会》的知识,分析国家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的经济意义。
材料一 大数据时代,人们享受着数据带来的便利,但也会被过度收集、违规使用、非法泄露买卖个人隐私等行为所困扰。为此,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上做了一系列积极探索。
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首次涉及个人信息保护。 2003年,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对个人信息立法研究课题进行部署,并征求专家和民众意见。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强调要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2017年,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 |
材料二 张女士在2021年12月3日购买了一套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该房将于2023年12月30日交付使用。最近,张女士频繁接到装修公司和房产中介的电话,烦恼不已。后经调查是房地产公司透漏了张女士的个人信息。张女士向正读高二的女儿和初三的儿子说起了此事,他们展开激烈讨论。女儿认为该房地产公司将妈妈电话、购房信息有偿透露给他人,已经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儿子认为应该在网上散布该房地产公司经营中存在大量欺诈行为的信息,把该公司名声搞臭。
(1)结合材料一并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说明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上所做的一系列积极探索是如何体现全面依法治国的。(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张女士子女的观点。
【推荐2】材料一 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在家庭教育的内容上作出引导性规定,注重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家国情怀,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这主要是基于家庭教育不仅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而且关乎家庭的幸福和睦,更关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
(1)结合材料,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知识,谈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和实施的意义。
材料二 2021年父母协议离婚后,14岁的小飞随父亲共同生活。父亲林某由于忙于生意对小飞疏于管教,多次打电话给母亲黄某,希望黄某能够管教小飞。母亲黄某已组建新的家庭,认为离异时双方已约定自己按时给抚养费,不需要再承担管教小飞的责任。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依据,向林某和黄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母亲黄某与小飞建立良性沟通,要求林某和黄某多关注小飞的身心状态,逐渐消弭因父母离婚给小飞造成的心理负担。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黄某的行为进行评析。
“七一勋章”获得者王兰花,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金星镇裕西社区人民调解员。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大家的力量是无穷的。”退休第二年,王兰花联系6名离退休党员干部和爱心人士,成立了吴忠市首个社区志愿者服务小组一一王兰花热心小组,每天活跃在大街小巷,走街串户为群众解决大事小情,发放党员便民联系卡近万张。群众戏谑而又亲切地称他们,“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内管柴米油盐,外管斗殴扯皮”。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物业纠纷、债务纠纷等事务中,都能看到王兰花的身影。2015年至今,王兰花热心小组已为居民解决困难7000多件,调解民事纠纷600多起,让和谐之花在社区处处盛开。
人民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结合材料,从法治与德治的角度简述对人民调解的理解。
镜头一 某地交警自5月1日颁布《电动车管理条例》当天就开始严肃处理电动车违规现象,对不带头盔的车主直接进行200元的罚款,对没有牌照的电动车直接将车扣留,严格按照管理条例进行大规模的整顿活动,力求做到无人违规,塑造严格的执法氛围。
镜头二 某地交警采用先宣传后处罚的处理方式,将街道变成宣传小课堂,分发头盔宣传单,讲解头盔的选择方式及其正确佩戴方法,对于拒不配合“带好头盔”行动的骑乘人员,采用让其充当志愿者在街头进行交通违法劝导1小时等方式,对电动车违法行为驾驶员现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群,警示一片”,提高驾驶人员规范行车自觉性。
【辩论角度】
正方:政府执法越严越好&反方:政府执法在温情中进行好
(1)观点
(2)理由
【推荐2】法者,治之端也
◆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2023年3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作为“管法的法”,本轮立法法的修改有以下重要看点:
◎此次修法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立法原则,增加规定:“立法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从制度设计上加强宪法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明确法律草案的说明、统一审议等环节和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合宪性审查要求,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
◎在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中增加了“基层治理”事项,同时将“环境保护”事项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这意味着设区的市立法权限有望进一步扩大。
(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说明全国人大对立法法作出修改完善的原因。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车主的纸条留言:“警察同志,父亲病重需要转院,时间紧迫,实在是没有合适的车位不得已才在此停车,还望理解。”
交警的温馨提示单:“祝您父亲早日康复!”
近日,M省一位车主的纸条留言和交警开出的特殊“罚单”——“温馨提示单”同框出现在社交平台上,引发关注和热议,广大网友纷纷为交警的柔性执法点赞。柔性执法坚持张弛有度、宽严相济、情理法相统一,是用更柔性的姿态、更人性化的举措来执法,不仅是对法律的守卫,也是对失范者的循循善诱,往往能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
(2)有人认为,柔性执法与严格执法是对立的,不利于建设执法严明的政府。结合材料,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知识对该观点进行评析。
赏罚明,则将威行
2023年3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指出,中国积极探索司法活动与网络技术深度融合的新路径、新领域、新模式,让社会正义“提速”。
法庭远程审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专用系统建立声音、视频图像传输通道,法官与犯罪嫌疑人双方的语音、画面跨空间清晰顺畅实时传送,双方均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相互可视、声音清晰,书记员同步进行记录,审理效果良好。庭审时,法官只需启动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实现了数字化法庭和远程讯问室即可实现系统对接,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即可参与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活动,并对庭审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庭审笔录将直接通过网络传输至远程视频讯问室,由值庭法警负责打印并交由犯罪嫌疑人核对签字。
(3)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说明法度远程审讯系统是如何助力社会正义“提速”的。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绿水青山,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我国积极构建更加全面的生态环保法律体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取得显著成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正从蓝图变为现实。
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相关法律达到30多部,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1000余件,初步建立起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法律体系。十八大以来,我国依法依规保护生态环境,出实招、办实事、得实效。2015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累计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06.34万份,罚没款数额总计695.5亿元。全国检察机关共对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7.5万件28.4万人,全国法院共审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97.7万余件。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护环境的观念深入人心……如今,在中国大地上,一幅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结合材料,运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要求的知识,说明我国是如何以法治力量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
2023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典型案例,坚持“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消费者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典型案例
沙某诉安徽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沙某在网店首次购买30盒“黄芪薏米饼干”,签收后发现饼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又先后三次购买40盒、60盒、100盒“黄芪薏米饼干”。后沙某以产品中添加有黄芪粉、违反了有关规定为由,起诉请求经营者退还总价款4176元,支付相当于价款十倍的赔偿金41760元。
审理此案的法院认为,沙某首单购买30盒“黄芪薏米饼干”,未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对其就该部分饼干提出的“退一罚十” 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应予支持。但是,沙某在收到首单饼干并确认饼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又在两个多月时间内多次向同一商家大量加购同款饼干。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法院认定沙某的加购行为超出了正常的生活消费所需,不符合相关法律对“消费者”这一范畴的客观界定,因此对其就加购饼干提出的 “退一罚十” 的惩罚性赔偿请求不予支持,从而避免部分生产经营者“小过担大责”,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相关资料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生活消费需要是指消费者为了个人生活需要而购买或使用商品与服务的,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生活需要的消费。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对沙某“首单购买行为”与“加购行为”的不同判决的法理依据和社会意义。(2)结合材料,运用辩证思维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消费者关于惩罚性赔偿主张的合理性。
【推荐2】李某通过网上直播购买了“**碗装风味即食燕窝”,在收到货品后,她发现该商品的真实属性为风味饮料,而广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强调商品的燕窝含量足、功效好。随即她要求退货。后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认定该电商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最终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1)请简述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该电商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的理由?
(2)除了向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以外,还有哪些维权的方式?请依据所学内容,为李某设计一个合理的维权方案。
(3)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要求所有市场主体要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请根据“三段论”的推理规则,对“电商经营者需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这一结论写出完整的推理过程。
近年来,扫码点餐服务在餐饮行业迅速兴起普及,成为众多商家及消费者的选择。然而,有的餐厅却在“扫码”和“点餐”之间增加了一道程序:不关注微信公众号、不授权商家获取个人信息就不能进行点餐,这样的做法是否涉嫌侵权?
孔某至某餐饮公司用餐时,通过手机扫码方式进行了点餐并结账,在这一过程中,孔某被注册为某餐饮公司的会员。孔某发现,按照商家设置的扫码点餐流程,必须先关注商家的微信公众号,并授权商家获取消费者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后,才能进行线上点餐,若不同意授权商家获取前述信息,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此外,孔某点餐后发现,即使取消关注商家的微信公众号,自己仍是会员,个人信息仍存储在商家处,个人无法自行删除。孔某遂将某餐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
民法典相关规定 ◎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应征得该自然人或者监护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应当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