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第二十六 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材料二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材料三 2020年7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出台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强化劳动文化
学校要将劳动习惯、劳动品质的养成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要通过制定劳动公约、每日劳动常规、学期劳动任务单,采取与劳动教育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等组织形式,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志愿者日等,开展丰富的劳动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校园文化。
要举办“劳模大讲堂”“大国工匠进校园”、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组织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综合运用讲座、宣传栏、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劳动榜样人物事迹,特别是身边的普通劳动者事迹,让师生在校园里近距离接触劳动模范,聆听劳模故事,观摩精湛技艺,感受并领悟勤勉敬业的劳动精神,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请依据材料,运用所学的法律、政治与生活、辩证法的相关知识,阐述法治校园建设。
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3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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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一带一路”,既要尊重多样性,又要实现文化共享、追求精神共同体。结合材料,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分析该观点的正确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通过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材料一 中国共产党诞生于民族危难、国家存亡之际,一出生就铭刻着斗争的烙印,肩负起带领人民实现独立与解放的历史重任,一路走来就是在居安思危和不断斗争中求得生存、获得发展、赢得胜利。世界上没有哪个政党像我们这样,遭遇过如此多的艰难险阻,经历过如此多的生死考验,付出过如此多的惨烈牺牲。在一百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顽强拼搏、不懈奋斗,在应对各种困难挑战中锤炼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敢于斗争、勇于胜利的风骨和品质,熔铸了我们党的鲜明品格。
(1)忧患意识和斗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具有的鲜明精神品格。试结合材料并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对此加以评析。
材料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必然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进入各种风险挑战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面临的重大斗争不会少。这些风险挑战既有国内的也有国际的,既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也有来自自然界的,既有传统的也有非传统的,“黑天鹅”“灰犀牛”还会不期而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形势深刻变化决定了新征程上进行伟大斗争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必须做到常怀远虑、居安思危,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在前进道路上坚持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
(2)结合材料,运用文化知识,说明坚持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大意义。
(3)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主力军,是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结合实际生活,就新时代青年应如何“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撰写一篇短评。
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150字左右。
100年前,中国大地爆发了震惊中外的五四运动,孕育了以爱国、进步、民主、科学为主要内容的伟大五四精神,其核心是爱国主义。100年来,中国一代又一代青年在五四精神的鼓舞下,满怀对祖国和人民的赤子之心,积极投身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伟大事业,为人民战斗、为祖国献身、为幸福生活奋斗,把最美好的青春献给祖国和人民,谱写了一曲又一曲壮丽的青春之歌。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祖国的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各项工作的开展对青年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青年一代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这将是一个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的时代,即青年强则国家强。由此,如何应对国家发展所带来的人才新要求,如何把自身的个人价值同国家的战略安排充分结合起来,是我们新时代的青年所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运用“矛盾观”的知识并结合材料,说明新时代青年“如何把自身的个人价值同国家的战略安排充分结合起来”。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充分彰显人民主体地位。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实现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全覆盖,使人民民主生动、具体地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各环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符合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的民主,是真正有效、管用的民主。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切实体现和有效维护人民民主的制度,制定了从多方面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这些制度和法律的建立与完善,在实践中保障了人民民主的有效落实。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说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荐2】2023年1月,司法部、民政部正式公布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湖南省祁阳市茅竹镇大塘村坚持党建引领乡村善治,牢固树立“依法治村,村民共商”的治理理念,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基础,喜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以“自治”为主体,倡导全民参与。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让村规民约成为村里人人自觉遵守的“宪法”。践行网格连心,逐步形成“村一网格一户”的治理体系,积极讨论协商,真正做到以自治促稳定。
以“法治”为根基,坚守底线思维。修建民法典法治宣传长廊和法治小游园、法治故事亭、民主议事亭,设立“法治图书阅览室”和“法治宣传专栏”,邀请法律专家法治讲座,提高法治观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以“德治”为指引,提升治理成效。弘扬传统优秀文化、树立道德文明新风,培育公民崇德尚法、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潜移默化提升村民法治素养,有效推动了全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说明大塘村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成功经验。
近年来,江西某市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多措并举,将红色治理与法治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走出一条独特的乡村善治之路。
该市把建立红色基因传承长效机制列为市委深化改革重点项目,大力实施“党建+红色治理”,通过“我是党员我争先”等活动,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问题;出台了全省首部全面保护利用城乡红色文化遗存的地方性法规,常态化开展优秀村规民约评选活动,通过开展“村民说事”“逢三说法”等活动集中回应村民的“大情小事”,并在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设立了“道德红黑榜”,弘扬红色新风。该市充分发挥“五老”(老干部、老法官、老检察官、老律师、老教师)优势,培养的红色“五老”调解专家年均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万多件;整合力量组建了39支红色法律服务队,将法律服务送到乡村。
结合材料并运用《政治与法治》相关知识,分析该市是如何以红色治理赋能法治乡村建设的。
材料一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广科技小院模式,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专家服务农业农村”。这一模式让研究生融入农业生产田间地头、利用所学解决农业技术难题,帮助农民引进多种作物,实施轮种,对种植端进行现代化改造;通过线下团购、线上直播带货、开设网店等多渠道销售村域特色农产品;破解农业技术普及“最后一米”的瓶颈,把农民培养成为懂技术、有能力的“土专家”和“科技致富带头人”;结合农技推广开展农民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农村文化活动,改变了农民的精神面貌,促进了邻里和睦、乡村和谐,进而实现了农村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的“双赢”。
材料二 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更加彰显法治思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M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侨乡枫桥”新风景:开展“法治宣传护侨益,爱侨聚侨暖侨心”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成立全国首家“蒲公英”法治文化促进中心,为侨胞侨眷侨属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等点单式法律服务;协调联动法院、信访局、住建局、公安局等单位,调解涉侨纠纷;线上开发微信小程序,跨越时空,畅通矛盾纠纷收集渠道,线下利用县乡村三级网格化体系,走村入户,实时掌握侨情民意。
(1)结合材料一,运用《经济与社会》相关知识,分析科技小院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中的作用。(2)结合材料二,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相关知识,说明M县是如何打造“侨乡枫桥”新风景的。
为打造法治文化新地标,引导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地吸收法律知识,增强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感染力,由某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和街道办共同打造的法治公园坐落在该市中心。公园整体环境优美,以宪法为主题,包括宪法雕塑、法槌、法治竹简、法治宣传栏等多个元素,集知识性、观赏性、休闲性于一体,是该市地标性的普法新阵地,也成为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的聚集地。
法治公园投入使用以来,该市各职能部门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园,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承担起重要法治宣传节点的宣传任务,切实发挥法治宣传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不仅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提高群众知法用法的能力,还丰富了群众法治文化生活,让群众真切地感到法治就在身边,提升了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真正做到了让群众与法同行。
(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分析打造法治公园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作用。
(2)法治校园是法治社会的重要部分,就如何让法治理念融入校园生活提两条建议。
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司法所主要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
黄山市阳湖司法所是全国优秀司法所的代表之一,一直以来,阳湖司法所时刻把为民办实事融入日常工作中,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社区居民评理说事、解决纠纷搭建平台,在这里,遗产纠纷,邻里矛盾纷纷得以妥善解决,营造出“只要你来,我们都在”的暖心法律服务氛围。司法所以“听、理、劝、借、退,和”六字为主要内涵的调解工作法,是黄山市挖掘本土文化优秀因子,在全市交流推广的市城社会治理现代化重要试点,下一步,阳湖司法所将不断创新法律服务形式,继续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工地等场所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全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分析阳湖司法所的司法行政实践给法治社会建设的启示。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今后,家长、父母必须“依法带娃”引发众多网民热议。某校家长钉钉群专门就此开展讨论学习,以下是群内的部分学习资料和讨论话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从前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调研到进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再到2021年三次审议,十年磨一剑。家庭教育促进法把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但新法“落地有声”,仍任重而道远。 | 家长甲:家庭教育是私事,通过立法上升为“国事”,太小题大做了。 家长乙:家庭教育个性化极强,仅靠大量的普法教育讲座恐怕只是“纸上谈兵”,还变相增加家长的负担。 家长丙:新法“落地有声”,对家庭教育严重失职的父母,要依法进行劝诚、惩处。 家长丁:家庭教育有其规律,不同家庭遇到的问题也不尽相同,法律无法提供现成答案,而是为每个家庭如何开展好基础家庭教育提供依据和遵循。 |
(2)结合材料,从全民守法的角度,为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有声”提三条针对性建议。
(3)运用规律的相关知识,评议家长丁的观点。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民族的希望、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如果不随时关注孩子的成长,就有可能使其在心智还不健全的时候走上弯路甚至邪路,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立德树人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的根本任务。“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我们中华民族素有重视“家教”的优良传统,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而言,有着基础却不可替代的作用。
时代呼唤着教育改革,教育改革要从家庭教育开始,家庭教育和时代发展关系密切,家庭教育同样承担着为社会造就人才的任务。当前,家长们正在面临传统家庭教育观念的打碎与重塑。一方面,人口和家庭规模的变化对家庭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对家庭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通过立法确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将深入推进家庭教育发展,培养造就优秀人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结合材料并运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分析《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的必要性。
【推荐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性。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教育方面的立法。该法明确了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要为家庭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并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容方向和方式方法,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怎么管,可以协商和学习,若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行为,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022年1月6日,湖南某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
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1)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有人表示疑惑,家庭教育是家庭的私事,为何要通过立法上升为“国事”?请运用法律职能的知识进行说明。
(2)上述案例中,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请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