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老麦和被告老何是斜对门邻居,老麦家在靠近上行楼梯口一侧,老何家在靠近下行楼梯口一侧。老何在自家大门右侧上方安装了一台可遥控、可旋转的摄像头,老麦一家对此产生不满,协商无果后,老麦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陈述:被告老何家安装的摄像头可以详细记录自己家中成员进出以及亲友来访情况,还会录制到自己在家说话的声音,导致自己一家即使关着门也不敢大声说话,对家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要求被告拆除摄像头。 | 被告陈述:在自家门口安装监控摄像头目的是保护自家财产安全,并不是故意要获取和窥探他人信息与隐私,且安装的摄像头拍摄到的是公共走廊区域,没有侵犯原告一家的隐私,不同意拆除。 |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将监控摄像头调整至无法拍摄到原告的房门口、原告一家日常使用的走廊区域及该层楼梯口的上行位置,并删除该摄像头之前录制的与原告一家相关的全部图像视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结果的合理性。相似题推荐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人仁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达到28004万人。“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是人民长久以来的愿望。戴某(85岁)系吕某之母。案涉房屋系吕某父亲生前依单位保障家庭用房政策出资购买,戴某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吕某父亲去世后、载某同意将房屋登记于吕某名下。2022年8月,吕某为生活便利欲置换房屋,戴某认为自己已在该处居住半生,邻里熟悉,就医便利,希望能在此终老,不愿搬离旧宅。因协商未果,吕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戴某不得妨害其置换房屋行为。受理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吕某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兴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到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认识。【推荐2】12周岁的原告李某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先后七次从被告经营的网店“X游戏”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原告父母次日发现后,及时与被告经营网店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被告不同意全额退款。
(1)此案件调整的是人身关系还是财产关系?此民事法律关系中涉及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2)李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2022年3月,古风汉服模特楼某某在视频平台发布一段视频。视频中,楼某某带有清晰的面部古风妆容,并着汉服半身出镜。
上海某公司是一款“AI换脸”APP的运营主体。用户支付会员费,即可使用“换脸”视频模板。楼某某发现,该公司运营的APP中有自己拍摄的古风造型视频模板。用户通过上传个人照片,将视频模板中的人脸替换成用户上传的人脸,除五官发生实质性变化之外,其余内容都与原视频保持一致。软件生成换脸后的古风造型视频,用户可以将其保存并分享到其他平台。
楼某某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害其肖像权,将该公司告上法院,2022年12月,法院判决楼某某胜诉。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楼某某胜诉的依据。近年来,许多餐厅都推出了扫码点餐服务,消费者只需扫描餐桌上的二维码即可下单,大大提高了用餐效率。
消费者罗某在四川德阳一家火锅店就餐时,商家要求其必须扫码点餐,在关注餐厅微信公众号,授权餐厅获取顾客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等信息后才能进入点餐;火锅店不提供纸质菜单,且未设置个人信息保护的告知条款及商家合法的承诺。餐后,罗某一纸诉状将火锅店告上了法庭。而餐厅则辩称,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属于网络化名,没有侵害个人信息的风险。
(1)消费者罗某与火锅店是否构成合同关系,并说明原因。(2)该火锅店“扫码点餐收集个人信息”属于侵权行为吗?请阐述理由。
【推荐2】大学教授赵某与“小三”钱某因财产纠纷,被钱某告到法院。诉讼过程中,钱某无意间发现审理此案的法官是赵某的学生,遂要求更换法官。该案件被媒体曝光后,知情人孙某在社交网络上发布了钱某的身份证号码、住址及出行安排等个人信息,对钱某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干扰。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说明钱某诉讼过程中要求更换法官的法律依据。
(2)孙某侵犯了钱某的何种权利?若钱某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可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推荐3】吴某瞄准老年消费者群体,成立了从事推广、销售保健食品业务的公司。吴某通过网上购买、交换的方式获取有保健品购买记录的老年人信息200余万条(包括公民的姓名、电话、住址等),以开设“养生讲座”、上门推销等方式推销无审批标识的“保健品”,累计骗取1500余万元。这些“保健品”没有任何保健或药用价值,甚至对于部分有基础病的老年人还存在健康风险。为此,全国各地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吴某及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2)司法三段论,是指法官在作出判决时,将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归入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之下,从而得出判决结果的一种推理方法。请你为该案件编写一个正确的司法三段论。
【事件起因】
2022年3月某天下午,小区居民汪某下班回到自己已经居住四年的小区,在经过小区某栋墙上写“小心瓷砖脱落,后果自负”字样楼下时,不幸真被脱落的瓷砖砸伤头部。
【发展过程】
汪某被送医院后,用去医疗费24万多元,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后续治疗费用还是个未知数。事后汪某要求小区开发商和物业进行赔偿。
【各方说法】
小区物业认为,小区外墙瓷砖墙竣工半年就出现开裂,物业发现后在墙上写有“小心瓷砖脱落,后果自负”字样,尽到了告知义务,物业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小区开发商认为,房屋竣工已有四年,并已通过竣工验收,超过房屋保修期两年多。开发商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汪某认为,汪某从小区楼下正常经过,与墙砖脱落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小区开发商和物业理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要求二者赔偿汪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和解不成将向法院起诉。
【资料链接】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各方说法进行评析。【推荐2】小宇下班回家经过某小区,突然从小区楼上飞出一个苹果击中小宇,造成小宇左眼受伤,幸好及时就医,并无大碍。小宇因左眼打着绷带,被人嘲笑为“独眼龙”,小宇很痛苦。在调查后发现该栋14楼住户王某嫌疑最大。于是小宇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医药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1)如果王某否认侵权事实,谁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请说明理由。(2)如果苹果确实为王某所抛,法院应如何处理小宇的诉求?请说明理由。
2014年4月姜某与王某相恋,2014年11月两人分手。因为王某找了一个新的女朋友黄某,姜某怀恨在心,多次跟踪王某和黄某,并偷偷拍摄下两人的亲密行为。之后,姜某将自己与王某的交往经历写成了标题为《负心郎某某》的故事,内容多有辱骂王某的言辞,并在文中配上王某与黄某的亲密照片传到某某网站,还公布了王某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王某得知后,马上通知某某网站删除、断开链接,但该网站置之不理。后来,王某遭遇“人肉搜索”,被网友骚扰,并受到同事、朋友们的鄙视,王某被迫辞职。2015年4月,王某将姜某、某某网站起诉到法院,请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这时某某网站才屏蔽、删除了相关文字和图片。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姜某、某某网站侵害了王某哪些人格权,某某网站应当承担何种赔偿责任。(2)结合材料,请你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正确使用网络”为主题写一则简评。
【推荐1】民法典将人格权法律制度独立成编,彰显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基本原则。某人格权侵权纠纷案的案情如下:
【基本案情】
原、被告系同一小区前后楼栋的邻居,两家最近距离不足20米。在小区已有安防监控设施的基础上,被告为随时监测住宅周边,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原告等前栋楼多家住户的卧室和阳台。原告认为,被告可通过手机app操控可视门铃、长期监控原告住宅,生活不得安宁。被告认为,可视门铃感应距离仅3米,拍摄到的原告家模糊不清,不构成隐私,且从未有窥探原告的意图,对方应予以理解,不同意将可视门铃拆除或移位。后原告诉至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拆除可视门铃的诉讼请求。运用法律知识说明,法院裁决的依据及其意义。张三的女儿10岁时,将一个价值8900元的手镯送给了同学。张三要求该同学家长协助退回手镯。
李四的母亲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三套房产将由李四继承。李四的母亲去世前,在神志清楚且由三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其中两套房产改由李四的弟弟继承。李四母亲去世以后,李四要求继承母亲的全部财产。
李甲家住在坡下,为防止雨水冲坏自家房子,他在村村通路上修建水泥路障,致使雨水顺坡下流时改变方向,对邻居王五家房子后墙造成冲刷损坏。王五多次找李甲协商拆除路障未果,一纸诉状将李甲告上法庭。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请说明理由。2023年4月20日,林某下班回家后,发现室内顶部有漏水情况,便向小区物业打电话反映,物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林某家室内,发现情况属实,初步判断为楼上漏水所致,物业工作人员土即对楼上水井表阀门进行关闭并联系楼上业主王某。王某到达现场开门后发现,室内地面存在大量积水情况,主要原因系自己装修离开时忘记关闭水龙头,此后,林某多次找到王某协商赔偿事宜,并请求物业公司介入进行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王某赔偿因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失350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中王某侵犯了林某的哪些权利。
(2)从侵权责任认定的角度,分析王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