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是国企退休人员,育有一子一女,晚年因病致残,生活全靠老伴和出嫁的女儿照料。儿子高中辍学在家,游手好闲,嗜赌成性,常因赌博问题和父母闹矛盾,7年前以外出打工为名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2024年初,老张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婚前住房分给自己的老伴,自己积累多年的50万元退休金,分40万元给自己的老伴,10万元分给自己的女儿,遗嘱中只字未提自己的儿子。生活富足的儿子得知情况,将老张告上法庭,以其是法定继承人、母亲和姐姐无权继承父亲遗产为由,要求法庭判决该遗嘱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法院会不会支持老张儿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相似题推荐
镜头一 甲的儿子7岁时,将一个价值900元的儿童手表送给了同学。甲要求该同学家长协助退回手表。
镜头二 乙的邻居在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乙家的窗户和阳台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影响了乙的休息。乙将邻居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
镜头三 丙的父亲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丙继承。丙的父亲去世前,在神智清楚且由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改由丙的妹妹继承。丙父去世以后,丙要求继承父亲的全部财产。
如果你是法官,你是否支持甲、乙、丙三人的主张?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花费十余万元治疗费用,细心赡养照顾舅舅走过“最后时光”。舅舅去世后,外甥可以继承他留下的遗产吗?近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
李某庆是浙江义乌人,李某庆在村里生活,父母已经去世,其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共有李某南、李某琴、李某清、李某菊兄妹四人,妹妹李某菊精神失常,未婚未育,与哥哥李某庆生活在一块。
2022年5月,50多岁的李某庆被诊断患有胰腺癌,由于后续治疗费用高昂,李某庆希望经济条件较好的哥哥李某南负担其生养死葬问题,但李某南未予允诺。陈某某是姐姐李某清的儿子,平日里与舅舅李某庆关系不错。2022年7月,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一份遗嘱,约定由陈某某对李某庆履行赡养义务,待李某庆百年之后,其名下农村一栋房屋交由陈某某继承。李某庆病重期间,有能力的兄妹几人也经常看望李某庆,并凑钱出了一部分医疗费用,外甥陈某某承担了主要送医、照顾、支付医疗费用的责任。2023年12月李某庆去世,其身后事也是由陈某某一手料理的。然而,当陈某某想处置舅舅留下的房屋和20万元存款时,大舅舅李某南却不乐意了,认为外甥陈某某并没有继承权,不能处理陈某庆的遗产。众人关于遗产的分配产生了争议。
(1)结合材料,运用“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判断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并说明理由。(2)结合材料,运用“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分析李某庆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材料一 盛老太和老伴生育了三个孩子,分别是哥哥霍甲、弟弟霍乙、妹妹霍丙,老伴早些年已过世。对于盛者太的赡养问题,2021年5月,霍甲、霍乙签订了分家赡养协议,均定霍甲放弃未来继承母亲盛老太的三间北房,霍乙将其所有的两间西房转归霍甲,兄弟二人轮流赡养盛老太。协议签订后,霍乙反悔,认为协议中涉及的两间西房是他和妻子共同建设的,应由夫妻二人共同签字确认,因此拒不履行协议,导致兄弟二人均未履行赡养义务,盛老太只能跟随外嫁女儿霍丙一起生活。2023年5月,霍甲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协议有效。
材料二 某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活动,了解当地在养老问题上的具体情况,撰写调查报告。老师指导同学们运用科学思维方法开展调查研究,要注意收集各种相关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加工整理;对于不同的养老方式,要加以辨别比较,从而对当地养老问题形成比较全面深入的认识。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霍甲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2)结合材料二,假设你参加社会调查活动,请运用两种辩证思维方法,谈谈你将如何进行调查研究。要求:思维方法与具体做法相对应。
材料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规范,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基本案情】
李某于2021年2月26日入职某电子商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22年1月21日,李某父亲患癌症晚期,李某通过微信向直属领导张某请假,又通过邮件向领导请假称,“因父亲病重需紧急返乡,特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当日,李某同家照顾重病父亲。期间,公司要求李某提供有效请假材料,李某亦通过微信提交了父亲病历照片。1月28日,李某父亲病重去世。当日,公司却以李某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不服解除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该公司不认可裁决结果,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庭辩论】
公司认为:只有员工请假获得批准,才算不旷工。李某请假没有获得批准,就算旷工。所以,解除李某劳动合同。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
综上,李某不构成旷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判决某电子商务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3520元。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把裁判结果中审理法院的理由补充完整。
材料二 2022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强调,要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等案件,推动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研究出台涉新业态民事纠纷司法解释,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欠薪案件审执力度,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解决体系。
(2)结合材料二,运用“公正司法”的知识,分析最高人民法院为何强调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推荐2】吴老太与秦大爷结婚多年,生育二子一女。2004年,秦大爷去世。2020年8月,吴老太个人名下的房子拆迁。考虑到自己已年过八旬,需要有人悉心照顾、养老送终,吴老太与二儿子秦二约定,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送给秦二,房屋由吴老太居住直到其百年,前提是秦二要尽到对吴老太的主要赡养义务。之后,吴老太如愿住进了新房。没曾想,入住还不到一年,吴老太和秦二的矛盾就接连不断,其他两个子女也因没有得到房产而不赡养吴老太。2021年5月,吴老太将秦二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赠与。吴老太诉称,她在经济上完全独立,生活上接受秦二照顾的次数很有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摘录)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1)秦二认为,安置房是其继承而来,并非赠与得到,吴老太无权撤销。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秦二的观点进行反驳。
(2)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价吴老太其他两个子女的做法。
【基本案情】于某某(女)与高某某(男)于2010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13年9月生育一子高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23年9月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高某跟随父亲高某某一起生活,于某某每个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双方离婚时约定,将共同拥有的位于某小区的一套房屋赠与双方之子高某所有,并为高某办理了过户手续。
2023年10月,于某某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称:不计划再将该房屋属于自己的部分赠与高某,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由法院依法分割该套房屋。否则,不再每月支付高某的抚养费。
【判决】法官经审理于某某的诉讼请求作出了以下判决。请补充理由。
主张撤销赠与行为不予支持:①________________主张该套房屋属于共有财产不予支持:②________________
于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③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