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小涛向小荣借款2万元,以一架价值4万元的无人机作为质押,保证2024年1月1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二人签订《质押借款合同》。2023年12月,小涛通过线上支付平台向小荣转去本金和利息后向其索要无人机,却遭到小荣的拒绝。后来,小涛发现小荣已经以30000元的价格将该无人机转卖给了第三方。小涛很生气,认为小荣不守信,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假如你是小涛的法律顾问,请你为他补全民事诉讼状。民事起诉状
原告:小涛(当事人信息略)
被告:小荣(当事人信息略)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定被告小荣归还无人机或赔偿相应的金额,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原告小涛与被告小荣约定借款2万元,以一架价值4 万元的无人机作为质押,保证2024年1月1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二人签订《质押借款合同》。2023年 12月原告按约定归还本金和利息,并向被告索要该无人机,遭到拒绝。
理由:(请补充)
此致
××人民法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请补充)
小涛
2024年3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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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谁应该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赵某经营医疗美容项目,程某为网红医美顾问。2019年9月22日,赵某与程某签订《转让协议》约定:程某将其拥有的9个微信号的使用权、所有权转让给赵某,赵某受让并支付转让价款50万元。涉案9个微信号均经实名认证、绑定手机号码,部分账号绑定了QQ号、邮箱及银行卡。涉案微信号均有二至三千的微信好友。程某收到赵某全部转让款后现场配合赵某完成微信号的密码、绑定手机号信息变更和解除微信号实名认证工作,即视为完成微信号虚拟财产的交付。完成转让交付后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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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李四到某投资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李四不起诉决定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李四曾因在原单位盗窃其同事的财物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又盗窃原单位苫布被查获,因李四认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该公司得知此事后解除了与李四的劳动关系。
(1)该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2)劳动合同只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吗?从该案例中可以得到什么启示?
【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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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2022年1月,本单元成立加装电梯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召开民主决策会,同意加装电梯人数超过法定比例,业委会随即完成报建审批手续。
2022年3月,业委会与甲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由甲公司承包电梯安装工程,合同对完成质量、时间、违约责任等做了具体要求。施工期间,一楼业主王某以加装电梯遮挡其厨房和餐厅窗户的小部分光线为由,多次进入施工场所阻挠、破坏,给甲公司造成损失并延误工程进展。同单元邻居李某劝阻王某数次,无果,一气之下将自己饲养的狗拴在施工现场,王某经过施工现场时被狗咬伤。王某找李某理论,李某置之不理,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医药费并要求业委会拆除电梯。甲公司为尽快完成电梯安装,未严格按照要求施工,造成单元楼道墙体和窗户损坏。后突遇疫情封控,甲公司未按期完成。业委会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甲公司则称是王某恶意阻挠、疫情封控等原因所致,公司不应为此负责。
结合材料,请你分析李某、王某和甲公司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2022年8月,郑先生在某培训机构为孩子报了舞蹈课程,共计200课时5000元。在上了10次课后,郑先生因离婚搬离原住址,于是要求该机构退还剩余课时的费用。
该培训机构称,当时开具的收据背面印有“家长须知:……报名后概不退费……”的条款,因此不退费。后该机构又称,如要退费,需要扣除30%的手续费,郑先生对此不认可,于是向法院起诉。经调查,该培训机构与郑先生之间除收据外再没有其他约定和协议。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郑先生承担10%的违约金,该培训机构扣减已上过的课程费用,最终退款3500元。
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结合材料,运用合同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调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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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该制衣厂是否违约,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2)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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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张某在向法院起诉前应做哪些准备?
(2)请根据上述事实,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知识,帮张某完成一份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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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上述案例对经营者的启示。
近年来,网络暴力已成为网络空间治理中不可回避的课题。近日杭州女生郑某、网红“管管”等网暴事件,引起公众对受害者的同情,强烈谴责网络暴力参与者。
![](https://img.xkw.com/dksih/QBM/2023/7/13/3279879781687296/3280029859807232/STEM/6bab53b2f1d14cb0a1d216103653e8f2.png?resizew=174)
在网络暴力事件中,“法不责众”的心态往往导致一些网民发表言论时无所顾忌。一些人自以为正在“探索真相”“追寻正义”,实则早已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坚决惩治“按键伤人”。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相关犯罪。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网络暴力的具体行为、法律救济等方面予以明确,并对网络暴力案件中长期存在的立案难、取证难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破解途径。
依据上述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撰写一篇普法教育的短评。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25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