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选)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是对新疆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新疆民族工作法治化的里程碑。针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立足于新疆实际,《条例》从法规层面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法和支持意见,该《条例》施行( )
A.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提供法治保障 |
B.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
C.有利于提升民族自治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D.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 |
更新时间:2024-05-25 10: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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