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l)该直销店违背了合同履行的什么原则?请结合材料说明理由。
(2)用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知识分析赵先生可以选择哪些方式来解决纠纷?
相似题推荐
2022年8月1日,钱某家的W宠物狗(纯种)产下两只纯白毛发串串狗。张某知晓陈某喜欢W宠物狗,便带陈某前往朋友钱某家(钱某一家出国旅游,请张某照看家及宠物)看W宠物狗,但其误导陈某,使陈某认为两只纯白毛发串串狗是纯种宠物狗。陈某对两只小狗十分喜爱,愿以市价1000元购买。张某将两只串串狗交予陈某.陈某支付1000元现金给张某。陈某一直以为W宠物狗(纯种)及其产下的两只纯白毛发小狗是张某的。2022年11月5日,陈某将大白、小白(陈某为两只小狗起的名字)带去宠物医院注射疫苗,得知两只小狗并非纯种狗,而是串串狗。陈某打电话告知张某,因张某错将两只串串狗当成纯种犬售卖,故要求其返还1000元价款并取回两只小狗,张某当即拒绝。陈某遂于次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其与张某间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张某返还1000元价款。钱某回国后得知此事,愤怒不已,主张其对两只小狗享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并取回两只小狗。
(1)陈某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简要说明法理依据。
(2)如果张某与陈某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两只小狗的所有权应归谁?并简要说明法理依据。
【推荐2】初中女生杨某(14岁)用自己的压岁钱在一家商店购买了一串价格为3000元的标明为“天然黄水晶”材质的项链。回家后,杨某父母找到一家珠宝鉴定中心鉴定该项链,鉴定书写明该项链的材质是玻璃,因此杨某父母要求该商店退货,与商店经理产生纠纷。杨某父母认为,只要项链的材质与宣传不符,就涉嫌欺诈,购买合同不成立;商店经理认为,只要杨某自愿购买项链,购买合同就有效,概不退还。
结合材料,运用订立合同的有关知识,评析杨某父母和商店经理的观点。
2023年10月6日,王女士与大学生小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小陈向王女士承租某房屋,租期一年,并约定租金和保证金标准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小陈向王女士支付押金2100元及第一季租金6300元,王女士亦将案涉房屋交付小陈使用。半个月后,因学校通知小陈可申请校方的集体宿舍,小陈遂通过微信与王女士沟通,希望解除合同,并同意承担当月租金及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王女士则表示损失过大,不同意解除合同。后小陈于11月2日搬离房屋,并将案涉房屋钥匙快递寄还王女士,被拒收退回。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陈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小陈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推荐1】瑞幸咖啡与茅台公司联名推出的酱香拿铁咖啡迅速风靡全国,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效益,日销售额达到上亿元。
但是,一些超市、网购平台也出现了不少打着“酱香拿铁”旗号的饮料。在多个网购平台搜索发现,有些饮料不仅在名字上与瑞幸酱香拿铁相似,连外包装都雷同。某平台上,一款名为“酷琦酱香拿铁原味咖啡”的饮品,排名靠前。记者注意到,其售价为4.8元一杯,瓶身外包装风格不仅与瑞幸酱香拿铁相似,“美酒加咖啡,我就只选它”“酱香拿铁”等文案也与瑞幸“撞脸”。
有网友认为,酱香拿铁只是一种酱香酒和咖啡的混合,这种雷同饮料的“撞脸”并不侵犯瑞幸公司的权益,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请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价该网友的观点。【推荐2】上海市松江区人许某在淘宝网注册,开设网店销售酒类产品,注册时他与浙江杭州市余杭区的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签署了《淘宝平台服务协议》约定:不得在平台上销售提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的商品或服务。而许某却在平台上销售假冒五粮液商标的酒品。淘宝公司认为许某售假行为违反约定,将许某诉至法院,要求许某赔偿损失。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本案应归何法院管辖,说明理由。
(2)请说明淘宝公司提出上述主张的理由。
材料一 王某和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工作半年后,因公司频频加班感觉身心俱疲。于是,他多次要求公司给付加班费。但公司始终不同意,并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材料二 张某是该物业公司的业主。他发现小区一楼楼道电梯口有随意停放电动车的现象,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他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但均不见整改。于是,张某在业主群发表“物业公司不顾业主生死,此等黑心公司应及早撤换”的信息。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结合材料一,说明公司上述行为不合法的理由。
(2)结合材料二,判断张某的言论是否侵犯了公司的名誉权,并说明理由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2年9月14日,患者贺某因患“进展期食道癌”和“肺结核”到某县医院处治疗。9月28日7时30分,该县医院聘请专家为患者施行手术治疗,按照手术方案确定的步骤,欲行吻合术时,发现患者主动脉弓下活动性出血,即施行钳夹止血术,手术进行至次日凌晨零时38分时,县电力公司突然停止供电,手术被迫中断,造成患者失血性休克。经全力抢救,患者于2时50分死于失血性休克。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主持下,县医院与患者家属以及县电力公司共同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县电力公司拒绝承担突然中断供电给县医院造成的损失。县医院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与患者家属就患者死亡的善后事宜先行达成补偿协议。
县医院提出,县医院与县电力公司间存在供用电合同法律关系,县电力公司负有向用户提供优质、安全、正常运行的电力的义务,突然停电致原告正在进行的手术被迫中断,导致患者失血性休克死亡的后果与被告突然停止供电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县电力公司依法应承担给县医院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县电力公司赔偿因突然中断供电造成的经济损失47527.43元及其他损失1000元,赔偿名誉损失2000元。
(1)县医院提出由县电力公司承担的责任属于什么性质的责任?这种责任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2)县医院提出由县电力公司的责任承担方式是否合理?为什么?
庞某运常年居住在A地。2019年9月,庞某运与B地的某租赁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约定由出租人购买奔驰牌小型轿车出租给承租人,车辆总价28万元,租赁期自2019年9月至2022年10月止,每月租金10725元;如承租人不按期给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但承租人仍应支付车辆收回前的租金和违约金;合同履行期满,车辆所有权归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2.8万元作为保证金,如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没收。因庞某运逾期支付租金,某租赁公司于2022年6月取回车辆并处理出售车辆获9.8万元,并诉至A地某法院,请求判令解除《车辆租赁合同》,庞某运支付租金,没收保证金等。但不知为何,庞某运并没有到庭参与诉讼。
(1)某租赁公司为什么到A地某法院起诉庞某运?庞某运没有到庭参与诉讼是否会影响法院判决?
(2)本案中所涉及的2.8万元和9.8万元应当如何处置?为什么?
【推荐3】杨某欲购买张某的一套别墅,该别墅地上三层为一个房产证,地下一层为一个房产证,杨某与张某就整栋别墅签署了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半个月后,杨某得知自己并不具备购买该别墅的购房资格,便告知张某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解除合同。因协商无果,张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杨某以支付违约金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杨某认为张某房屋情况特殊(经查,属实),不具备购房资格不是其过错,故提出反诉要求张先生返还其定金2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法院是否会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2)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角度,指出杨某的反诉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