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史料一 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1988年,宪法第11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93年,宪法第15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新时期以来,在有关国家组织和国家制度建设、民事和商事、刑事、行政行为和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经济、军事和国防等方面制定了大量法律。特别是经济方面,陆续制定了商标法、会计法、审计法、银行法、保险法、计量法、公司法、外资企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1979—1997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从5.8万人发展到29.2万人。到1996年,全国专门的检察人员发展到15.7万人。
——摘编自蔡定剑《历史与变革——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
史料二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高度注重法制建设,已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截至2010年)共237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保护改革开放和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
——摘编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历程的全景回顾》(央视网2011年2月21日)
[探究]
(1)根据史料一,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新发展,并说明其影响。
(2)根据史料二,概括改革开放时期我国法律建设的基本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