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三年来,泰西专以中国说,报章议论,公托义声,其分割之图,传遍大地,擘画详明,绝无隐讳。
——《上清帝第五书》
材料二:观万国之势,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
——《上清帝第六书》
材料三:上师尧舜三代,外采东西强国,立行宪法,大开国会,以庶政与国民共之,行三权鼎立之制,则中国之治强,可计日待也。
——《请定立宪开国会折》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二说明作者是在什么背景下上书的?反映了什么政治要求?
(2)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作者政治思想有什么特点?应如何加以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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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19世纪晚期,各资本主义国家完成向帝国主义的过渡,帝国主义各国间争夺殖民地和势力范围的斗争便更加激烈,而此时的中国成了各帝国主义国家瓜分殖民地的对象。19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有了初步发展,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迫切要求挣脱外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封建势力的压迫和束缚,为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开辟道路。
1895年,中国在甲午中日战争中惨败,日本逼迫中国签订极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最终知识分子发起了戊戌变法运动。
——摘编自马冰《明治维新和戊戌变法背景的比较研究》
材料二 110年前,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发动了震惊世界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政府,结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近代以来中国发生的深刻社会变革由此拉了序幕。这是中国人民和中国先进分子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进行的一次伟大而艰辛探索。
——习近平《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戊戌变法的背景。(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辛亥革命的意义。
(3)上述两次运动的最终结果如何?说明了什么?
材料一 沙皇政府终于在1861年开始了国家经济结构的重大转变。……但是,沙皇政府明显地将改革作为摆脱统治危机、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段,而不是主动地体察社会发展规律,顺应历史发展赴势。
——张建华《改革与革命:俄国式的现代化道路》
材料二 在明治维新期间,我们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一方面日本全面学习西方,从军事、技术、政治体制一直到生活习惯,日本的精英阶层善于学习,全力促进日本的现代化和西化;另外一方面明治政府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矛盾和不符合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改革措施,其改革过程中融入了大量日本本身的传统和文化的因素。
——刘涛《中国崛起策十四:从“万世一系”的宗教神话看曰本的崛起》
材料三 以康、梁为首的维新派是中国知识分子中的开明分子,面对世界性的现代化潮流和民族危亡而采取了防卫性的、自觉地现代化变革尝试。他们从西方政治学和西方政治制度的角度,力图对中国的政治制度进行变革。……无论如何,戊戌变法为近代中国早期现代化拉开了序幕,这是它在中国历史上应有的地位,不能因其结果的失败而抹杀。
——周嫦妮《现代化视野中的戊戌变法》
材料四 我国著名教育家张元济先生在分析戊戌变法失败原因时曾说:“时诏各省广设学堂,考试并废八股。余劝长素(即康有为)乘此机会出京回籍,韬晦一时,免撄众忌,到粤专办学堂,搜罗才智,讲求种种学术,俟风气大开,新进盈廷,人才蔚起,再图出山,则变法之事不难迎刃而解,而长素不我从也。”
(1)根据材料一结合史实,说明俄国是“在1861 年开始了国家经济结构的重大转变”。
(2)据材料二,相比于1861年改革,日本明治维新是如何“主动地体察社会发展规律,顺应历史发展趋势”?
(3)据材料三,概括指出戊戌变法的历史影响。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变法在文化上进行了哪些“现代化变革尝试”。
(4)关于戊戌变法的失败原因,材料四中张元济先生的观点是什么?你如何评价这一观点?
材料一 世界之政有两种:一曰有宪法之政(亦名立宪之政),二曰无宪法之政(亦名专制之政)。采一定之政治以治国民谓之政体。世界之政体有三种:一曰君主专制政体,二曰君主立宪政体,三曰民主立宪政体。今日全地球号称强国者十数,除俄罗斯为君主专制政体,美利坚、法兰西为民主立宪政体外,自馀各国则皆君主立宪政体也。君主立宪者,政体之最良也……立宪政体,亦名为有限权之政体;专制政体,亦名为无限权之政体。有限权云者,君有君之权,权有限;官有官之权,权有限;民有民之权,权有限。故各国宪法,皆首言君主统治之大权及皇位继袭之典例,明君之权限也;次言政府及地方政治之职分,明官之权限也;次言议会职分及人民自由之事件,明民之权限也……不知君权有限云者,非臣民限之,而宪法限之也……是故欲君权之有限也,不可不用民权;欲官权之有限也,更不可不用民权。宪法与民权,二者不可相离,此实不易之理,而万国所经验而得之也。
——摘自梁启超《立宪法议》
材料二 清政府最终决定“预备立宪”是资产阶级立宪派长期斗争的结果……以慈禧为首的最高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集团的最高利益,为了消弭革命,为了笼络立宪派士人和实力派官员,宣布预备立宪……1908年8月,清政府颁布了具有君主立宪国家宪法性质的文献——《钦定宪法大纲》,包括附件在内总共有40条。尽管《钦定宪法大纲》的核心是强调君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但却不能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臣民的权利。此外,还规定了议院、选举方面的内容,确定立宪预备期为9年。无论如何,《钦定宪法大纲》含有资产阶级宪政的性质,不能不说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根据资产阶级“主权在民”原则,确立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约法仿照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构造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现代政治体制。
——摘自杨宁一主编《历史学习新视野新知识》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梁启超的宪政思想及其实践。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比较《钦定宪法大纲》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相同点。
(3)结合所学知识并以近代东、西方的政体为例,谈谈你对“宪政”的理解。(要求:观点明确、论证合理、思路开阔、逻辑严谨)
【推荐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一百年前,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发起了戊戌变法,却昙花一现,归于失败,然戊戌变法却引起了人们的持续关注。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戊戌春季的瓜分更刺激了变法派和光绪帝。从戊戌四月二十三日到八月初,康有为辅助光绪推行了百日的维新,在这百天之内,康有为及其同志推行了不少的新政。其中最要紧的有二件事:第一,以后政府的考试不用八股文,都用政治经济的策论。第二,调整行政机构,裁汰了许多无用的衙门和官职,同时他添了一个农工商总局。
——摘自蒋廷黻《中国近代史》
材料二康广仁曾说:伯兄(指康有为)规模太大,志气太锐,包揽太多,同志太孤,举行太大。当此,排者、忌者、挤者、谤者,盈街塞巷,而上又无权,安能有成。
——张元济编《戊戌六君子遗集》第六册
材料三
历史研究时期 | 戊戌变法失败原因的主要观点 |
20世纪二三十年代 | 变法主张没有得到贯彻,光绪皇帝处处受到慈禧太后的制约,手中无权,如果光绪有权,变法定会成功。(梁启超:《戊戌政变记》) |
20世纪四五十年代,革命史观流行。 | 脱离广大人民群众;和封建势力划不清界限;不反对帝国主义。(李嘉所:《关于戊戌变法失败原因的历史反思》) |
20世纪六七十年代,阶级斗争史观流行。 | 改良运动的产生,总是对抗革命、企图缓和社会矛盾,本质上是反动的。(中国近代史丛书编写组:《戊戌变法》) |
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 | 客观因素:政治结构不平衡;社会结构不利于变法;文化氛围不成熟。主观因素:即变法者指导思想和具体策略的不完善;变法者操作艺术和采取行为的不成熟与缺乏灵活性。(摘编自张喜云《改革开放以来学界关于戊戌变法研究综述》) |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指出康有为与光绪帝急于变法的原因,据此判定变法的性质。
(2)据材料一、二,概括维新变法的措施与不足之处。
(3)史学界关于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有不同的观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指出影响不同观点形成的原因。
【推荐2】材料 近代意义的教育法制始于晚清,传统教育模式弊端凸显,统治者对于科学和技术的需求赋于教育以救亡图存的责任,洋务运动强调器物层面物质和技术的学习,传统教育开始朝向科学和技术、实业转型。甲午海战后,传统教育的改革呼声再次高涨,维新运动主张实施变法以图强,将政治体制和制度改革与传统教育改革相结合,主张通过法律确立近代化的教育制度。1901年的清末新政,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教育规程。1902年清政府借鉴西方办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制定《钦定学堂章程》。1904年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引入西方资本主义教育中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内容。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颁布的《学校系统令》等文件,构成“壬子一癸丑学制”:一是缩短了修业年限,增加了普通劳动者接受教育的机会,更有利于教育的普及;二是取消奖励出身,废除与宗旨不合的课程和教材,停办贵胄学校;三是打破了清末只许私人办中等以下学校的律令,规定除高等师范学校外,个人皆可开办;四是提倡男女平等,废除了男女在教育权上的差别。1922年的新学制即壬戌学制,构成了中国具有近代意义的教育法律体系基本框架,以《学校系统改革案》为主要内容,首先规定了新学制的宗旨,一是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二是发挥平民教育精神,三是谋个性之发展,四是注意国民经济力,五是注意生活教育,六是使教育易于普及,七是多留各地伸缩余地;其次,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三章,明确规定了普通学校制度。
——摘编自张兰、崔林林《中国教育法律体系近代化轨迹的历史考察》
(1)根据材料,指出近代中国教育变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教育变革的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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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梁启超认为,实行法治必须立“善法”、制“良法”。如果法的主旨是为了“求国民最多数之最大幸福”,“循所谓最多数最大幸福之正鹄”,就是“善法”、“良法”。……还必须强调法的严肃性,坚决认真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取信于民。……中国“因事势,从民欲”,迫切需要设立一个独立、专门的立法机构,“立制改变,以利国民。”……司法之权与立法权或与行法权同归于一人或同归于一部,则亦有害于国人之自由权。盖司法权与立法权合,则国人之性命及自由权必至危殆。”
——摘编自邱远猷《梁启超的法治思想》
材料二
国者何?积民而成也。国政者何?民自治其事也。爱国者何?民自爱其身也。故民权兴则国权立,民权灭则国权亡。爱国必自兴民权始。
——梁启超《爱国论》
(1)根据材料一,概括梁启超的法治思想。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梁启超的民主思想,分析其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