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传统社会,婚姻以“事宗庙、继后世”为目的。其仪式,通行六礼。宋以后虽有简化,基本上仍遵循凭媒定娶、尊长主婚、写立婚书或收受聘财之习俗。民间婚姻习俗乃百姓私事,只要不因纠纷告上衙门,多与官府无涉。清末新政时期,四川等省份出于改变婚姻陋习,增加新政经费诸考虑,下令废止民间自拟庚帖,改为购买官方统一印制的婚书。四川省拟定大量白话文告示,广为宣传的同时,赶印了5万份婚书,要求各地三个月内售清。这次改革是政府试图以法律形式规范民间婚姻的尝试,由于民间婚俗根深蒂固,官制婚书费用较高等原因,实际效果非常有限
——摘编自吴佩林《清末新政时期官制婚书之推行》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新政时期官制婚书推行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新政时期官制婚书推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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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I晚清时期的中资银行(部分)
——据中国高等院校试用教材(中国近代金融史)整理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晚清中资银行发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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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鉴于汉唐两代“节镇太重,君弱臣强”的惨痛教训,赵宋统治者创建了路制。每路分设四司,分别隶属于不同的中央部门,形成“婚田、税赋则隶之转运,狱讼、经总则隶之提刑,常平、茶盐则隶之提举,兵将、盗贼则隶之安抚”的分工格局。诸司若有违法不公行为,要相互举报;同时诸司共同负责对所辖州县的监察工作。无论是在运行机制上,还是在机构功能上,宋朝的路制,可谓是惩前代之弊,开后世先河。
——摘编自张小稳《宋代的路:划时代的地方行政制度设计》
材料二
行省内部实行群官负责和圆署会议制。行省官员通常由左丞相、平章、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六七人组成。行省的军事权,专门由佩金虎符的丞相、平章等官提调,钱谷财赋,也由朝廷指定的一二名官员掌管,其他官员一般不得随意干预。并且行省内的重要事务,都要由这六七名成员共同商议。
——摘编自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宋代地方行政制度改革的原因,分析宋代“路”制的基本特征。(6分)
(2)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宋朝路制“惩前代之弊,开后世先河”这一观点进行论述。(9分,要求:史论结合;逻辑严密;表述清晰;28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