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早在11世纪的诺曼王朝时代,英国国王为了加强封建统治,设立了御前会议的组织,供其咨询,并协助办理一切立法、司法和行政事务。此组织又称“诺政院”,这是英国最早的中央政府机构。到亨利六世(1422-1461年、1470—1471年在位)时代,由于御前会议人员过多,不能经常集会,于是从其中分出一部分,这就是枢密院。在查理一世(1625-1649年在位)时,枢密院又设立若干常设委员会及临时委员会,分管各项事务。其中,以专管外交的常设委员会权力最大,而且最受国王信任。后来,这个委员会对于国家大事,几乎无所不问。国王和这个委员会的少数亲信枢密顾问官,经常聚在一间房子内秘密讨论国家的内政外交,由此产生“内阁”。1714年,乔治一世(1660—1727)不能出席枢密院会议。这种情况的出现,使得内阁会议由一位大臣主持,因而出现了首相的职务。这种情况便被利用来造成一个新的、重要的宪法上的先例,并仿佛已经成为一条规律,即枢密院开会时应当没有国王参加而有自己特定的主席首相。当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资产阶级的逐渐强大,要求在政治上获得统治权。首相的出现,把枢密院从国王的一个咨议机关变成了不依赖于国王的各部大臣的内阁,即责任制内阁。首相从本党议员中提出阁员名单,请国王任命。大臣分阁员大臣和非阁员大臣。参加内阁的阁员大臣只是政府中的部分大臣,阁员人数由首相确定,组成人数经常变动。
——摘编自黎传综《英国内阁的由来及首相的产生》
(1)根据材料,概述英国责任制内阁产生的历程。(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英国首相的职权。
A.分权制衡遭到破坏 | B.保护环境成为共识 |
C.政治体制存在弊端 | D.政府缺乏责任担当 |
A.凸显出思想先行才能成就霸业 | B.在后来的法国大革命中被复制 |
C.表明英国已建立世界殖民霸权 | D.说明英国具备领先世界的潜能 |
A.国家分裂的危机一触即发 | B.美国尚未真正实现统一 |
C.美国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 | D.三权分立体制良性运行 |
A.受到双重监督 | B.是国家政策制定者 | C.需对选民负责 | D.保证了政局的稳定 |
A.责任内阁颠覆了英国政党政治的成果 |
B.议会制君主制维护了国王为主的政治传统 |
C.内阁成了维系英国最高行政权力的核心 |
D.民众热情拥护着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情 |
A.仿照英国的议会制度 | B.体现了政治势力的妥协 |
C.避免了暴力事件发生 | D.遏制了政治的腐败问题 |
A.光荣革命成果受到侵蚀 | B.英国议会与国王的矛盾尖锐 |
C.国王的权力有所扩大 | D.国王仍旧保留某些名义权力 |
史料一 《权利法案》重申了正统的政府必须依法而治这一古老的思想,还规定议会是英国政府中最高权力的拥有者,议会制定的法律是国内最高法。与其他欧洲国家的法律制度都是在继承古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情况不同,英国法律制度是从自身内部产生出来的,并一直沿着自己的道路独立地向前发展。英国没有统一的宪法典,三百多年来,一直以自己“无宪法”但有发达的宪政的迷人风采彪炳于世。一些基本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援用了几百年,一直未宣布废弃它们,英国“新的政治设施总是兴建于旧设施的基础之上”。
——整理自夏新华《借鉴与移植外来宪法文化与中国宪制发展》
史料二 纵观美国宪法诞生前的世界政治形势,封建君主制尚居绝对优势。16世纪末尼德兰革命胜利后建立的“联省共和国”,实际上是商业资产阶级和贵族联盟的寡头统治。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建立的也仅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联合专政。1787宪法则创立了新的政体,第一条第九项规定“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宪法规定由人民选举总统,人民代表机构有权罢免总统。
——摘编自《评美国1787年宪法》
(1)根据史料一,概括英国宪法文化的特征,并说明《权利法案》确立的宪政原则。
(2)根据史料二,分析美国宪法所确立的“新的政体”的进步意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与英国政体的相同点。
A.君主立宪制有待完善 | B.国王仍是国家权力中心 |
C.议会中心地位遭破坏 | D.国王逐渐控制了议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