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三权分置”是指形成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位置。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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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土地规模化经营,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②“三权分置”有利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③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
④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从制度上确认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