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2023年7月1日,甲公司趁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商机,在乙公司处订购一批总价款为10万元的青花瓷纪念品。按照合同约定,乙公司要在2023年7月20日之前交货至甲公司的门店(附有门店的详细地址)。2023年7月18日,乙委托运输公司将货物送至甲公司所在创业园区的门卫室,但未及时通知甲。2023年7月21日,经甲向乙催告后,方从门卫室找到货物。甲认为乙的行为构成违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有权针对货物放在门卫室之事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乙公司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将货物送到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
③乙公司将货物送到门卫室应视为已履行合同义务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④甲公司若诉至法院,乙公司可以以变更合同内容为由免除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