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2023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上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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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属于再分配调节机制,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②将替代《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进一步调节收入,实现社会公平
③可以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发挥税收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④相当于提高了全年个税起征点,可以缓解“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