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某公司董事会发布决议公告,2018年半年度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45,950,108.59元为基数,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744,118,650.65元,减去已分配利润0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36,890,068,759.24元。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公司总股本6,015,730,878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609,438,526.80元。由此可以推断该公司
①董事会是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决策权
②股息或红利是股东从该公司取得的利润分配收入
③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④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