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出售二手名牌运动鞋一双,并备注说明“鞋子是正品,没怎么穿,就两只鞋头有一点污渍无法洗净,没有其他瑕疵,拍下非真假问题不退不换”。叶某与唐某确认了该备注的真实性,并得到承诺第二天发货,遂下单。但唐某三天后才发货,且叶某收到货后发现除污渍外,鞋子的脚后跟存在明显磨损,而唐某对此进行否认。叶某向交易平台投诉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买卖合同。经法院调查,叶某所述内容属实。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叶某与唐某之间的民事纠纷的客体,并说明理由。
(2)请从合同履行原则的角度,简要评价唐某的行为。
(3)说明本案中叶某是否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并阐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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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是某校高二年级学生,2023年12月31日在学校组织的元旦晚会演出候场时,他的大提琴因同班同学小李和小张(二人均为16岁)在打闹玩耍时碰倒摔坏。后小牛父母修理大提琴共花费人民币一万余元,小牛向小李和小张提出索赔诉求,协商未果。小牛父母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例中民事主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案情回顾】
2022年9月29日晚,某列车运行至泰山到兖州区间,淄博乘警大队乘警长接乘务员报称,15车有一名旅客霸占他人座席,拒不让座,态度蛮横,严重影响列车秩序。
经了解得知,旅客李某所持的是15车无座票,当时坐的座席是刘女士买的15车15座。李 某称自己上车一直在这个位置坐着,没有人来,没有理由让座,并与刘女士发生口角。
李某说:“如果我没有买票,这个座位肯定不是我的。现在我买了票,这个座位就是我的。”
刘某说:“只有买了这个座位的票,这个座位才是你的。你没有买这个座位票,所以这个座位不是你的。”
乘警与列车长耐心劝说并做解释说明,表示李某购买的是无座票,当车厢内有空余座位时可以坐下休息,持有该座车票的旅客上车时应让座。乘警对其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及产生后果应 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李某拒不听劝,多次警告无效,列车到达徐州站,乘警将李某移交至徐州站派出所处理。目前李某因霸座行为扰乱列车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 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 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1)联系材料,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李某高铁霸座行为的理解。
(2)运用所学《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刘某与李某争论的推理结论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推荐1】近年来,一种名为“买青山”的新型农产品交易模式逐渐兴起,即农户将土地上尚未成熟的农产品提前出售给收购方,由农户继续履行管护义务,待农产品成熟后再交予收购方。这种交易模式有效解决了种植户与收购方之间因农产品保质期较短造成的购销两难问题,可一旦出现农产品价格波动、严重减产等情况,买卖双方极易发生纠纷。
2021年11月30日,王某某求购张某某所种植的尚在生长期内的萝卜,双方协商后达成“买青山”合意,并签订合同,王某某在签订合同时付定金10万元。双方约定,张某某要负责管理好合同对应范围内的白萝卜,保证萝卜没有受到病虫害的影响;王某某在2022年1月22日前必须拔扯完在张某某处购买的本次萝卜,如未拔扯完,算王某某自愿放弃。2021年12月1日,王某某在接收第二车萝卜后,以萝卜市场行情不好为由,电话通知张某某解除案涉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定金中扣除前两车萝卜款后的剩余款项。张某某拒绝了王某某的要求。后王某某诉至击院,请求确认合同于2022年1月15日解除,并返还上述款项。张某某则反诉请求王某某继续履行合同。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并阐述理由。(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本案给我们的启示。
周某与李某是邮票收藏爱好者,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了1980年猴票的买卖合同,但忘记在合同中明确邮票的交易价格,后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A公司与B公司于2022年1月5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由B公司供应A公司某货物1000吨,每吨3000元,总价款300万元。B公司如果无货或不发货则承担20万元违约金。合同订立后,A公司把300万元款项汇入B公司账户。2月5日、3月5日,A公司先后两次共从B公司提取500吨货物,折合价款150万元。此后因货物涨价,B公司没有继续供货,也不予退款。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金并继续供货。
(1)材料中周某和李某为什么会产生争议? 他们的合同成立有效吗?(2)B公司违反了哪些合同履行原则?请说明理由。
【推荐1】2020年5月,M市C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了Y市A公司诉M市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提交答辩状期间,M市B公司向C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经审查,C法院驳回B公司的异议,7天后B公司不服该裁定,提出上诉。二审法院D法院受理后,认为B公司的管辖权异议不能成立,维持C法院的裁定。该案经实体判决后,B公司不服,12天以后,再次上诉,二审法院D法院以一审法院C法院判决“证据不足”,发回C法院重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B公司的上诉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2)说明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
黄某从A地乘汽车去B地,但车到中途车主便以车坏了为由让黄某下车,黄某被扔在半路并且车主不肯退还车费。黄某气愤之余,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并要求赔偿损失,但黄某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1)本案例中的黄某应该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谁承担举证责任?
(2)黄某为什么败诉?
马某于2021年9月1日进入某建筑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22年12月公司因为人事变动,将她的工作岗位从行政助理变为接待文员。接待文员的工作与她原来的工作和专业很不相符,而且工资收入也大为缩水。为此,她与公司力争,但公司以劳动合同中已规定“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工作调动”为由拒绝了她,如果拒不服从,只能解除劳动合同。马某心中意难平,打算为自己讨回公道。
(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请你谈谈马某能够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2)《法律与生活》对指导我们的生活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请围绕《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列举两个对你生活的具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