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业主刘女士与A设计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6个月内开工。合同签订后,刘女士依约支付工程款、装修押金等共计60万元,希望A设计公司尽快进场施工。此后不久,刘女士就被单位安排进行外派培训,由于工作繁忙,她没顾上过问装修的事。外派结束回到家中,刘女士发现A设计公司收到款项后,一年多未进场施工。她联系A设计公司,发出催告函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A设计公司退回60万款项,但遭到拒绝。A设计公司称因资金问题已经不再运营,所以无法退回刘女士的60万款项。刘士士遂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刘女士与A设计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A设计公司是应将收取的60万元款项全部退还给刘女士?请运用“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相关知识加以说明。
相似题推荐
人脸识别第一案,即郭某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服务纠纷案
原告:游客郭某
被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
案件经历
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店堂告示规定,一年内可凭年卡和身份证无限次入园游览并要求留存相关个人身份信息、拍摄照片及录入指纹。
2019年4月27日,游客郭某按照公园年卡办理流程和使用说明的店堂告示,购买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游园年卡。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向包括郭某在内的年卡消费者群发短信,表示将入园方式由指纹识别变更为人脸识别要求客户进行人脸激活,遂引发本案纠纷。
诉讼主张;该公园认为已通过告示和短信告知了变更,郭某应按协作履行原则进行人脸激活后入园。郭某要求由公园支付无法入园期间的年卡费用和往来公园交通费。
2021年4月9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郭某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纠纷二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该公园的主张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郭某的诉讼主张有无法律依据?请具体阐述理由。
A公司委托B公司处理废弃物,双方约定:B公司应按专业要求对废弃物进行环保处理;若产生纠纷,可同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为节约成本,B公司未按专业要求进行环保处理,直接将废弃物倾倒在山坡草丛中。受高温暴雨影响,废弃物腐烂殆尽,植被遭到严重污染,很多农户的鸡吃了受污染的草后死亡。农户找到A公司要求赔偿,A公司赔偿农户后,要求B公司承担法律责任,B公司以离温暴雨属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纠纷产生后,和解无果,A公司和B公司未达成任何协议。
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与B公司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是否有效,并指出理由。
(2)若A公司的主张成立。指出B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并具体说明理由。
(3)A公司可以选择什么诉讼解决纠纷?这一诉论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因装修引发的经济纠纷时有发生。丁某有一套毛坯房需要装修。2022年6月,丁某找到A装潢公司,双方签订装修合同,约定由A装潢公司负责其房屋的装修。可是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由于装修细节发生了纠纷。纠纷发生后,丁某便在抖音平台上传短视频,发布“A装潢公司是骗人的”“A装潢公司的新骗局”“我是受害者”等言论。截至2022年10月28日,该视频点赞量4982人,评论量512人,转发量753人,收藏量298人。A装潢公司看到该视频后,立即联系丁某要求删除视频,但协商无果。A装潢公司遂将丁某诉至法院,认为丁某上述行为对其产生了负面影响,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赔偿因侵权行为给装潢公司造成的损失。
法院经过调查,查实各方面证据,认定丁某在抖音平台上发布的视频不属实,A装潢公司自丁某发布视频后一段时间,业务量下降了一半,故认定丁某的行为对A装潢公司产生了负面影响,造成了经济损失,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丁某的行为进行评析。
(2)结合法院的裁判,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为法院的判决写一个合理的推导过程。
李某退休后,兼职担任了某理财公司顾问并负责发展理财客户工作。2017年7月,李某介绍其朋友刘某,与该理财公司签订了《客户理财托管协议书》。同日,刘某将理财款178.8万元转账至李某的账户,李某随后将刘某的理财款转账至理财公司账户。李某随后向刘某出具了《诚信承诺函》,载明:刘某与某理财公司签订《客户理财托管协议书》,投资总金额为178.8万元,期限自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息金13%。在该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某理财公司违约不诚信,李某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付刘某202万元。
该理财公司未在期限届满时给付刘某理财款本金及利息。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李某按照承诺函的承诺返还理财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02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据。
【推荐2】2021年11月,李某与王某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将李某名下的别墅以27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2022年3月,李某要求在原有房价基础上涨50万元作为交易期间房价飞涨的补偿。王某不同意并要求李某履行合同。但李某未作理会,于是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在审理期间,李某又与不知情的杨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将涉案别墅以485万元的价格成交。李某还谎称别墅被法院查封了,等解封之后再过户。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主张?请说明理由。
(2)李某与杨某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推荐3】祝某在二手交易市场看中了一架高档钢琴,在与卖家王某沟通后,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5万元的价格签订了买卖合同,祝某预付了一万元定金,约定三天后付清货款并取货。回家后祝某后悔,不想购买此架钢琴了,遂与卖家王某联系,欲取消交易并退还定金。而王某告知祝某: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