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一篇商业推广文章中,使用了一张对知名艺人乙照片进行处理的肖像剪影,并提供了大量具有明显指向性的人物线索,该文章评论区大量留言均提及乙的名字或其网络昵称。
乙认为甲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和隐私权,遂诉至法院,要求甲立即撤下文章并销毁相关线下宣传材料、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甲辩称,肖像剪影没有体现五官特征,不能由此辨认出性别、年龄、身份等个人特征,不具备肖像属性,未侵害乙的肖像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乙的说法进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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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周某、肖某举行婚礼,向H公司订购了价值5500元的婚庆服务,包括主持、摄影摄像、婚车装饰、灯光租赁、音响等,其中,摄影服务费600元。婚礼结束后,周某、肖某支付了全部服务费。但该公司丢失了婚礼过程的摄像资料,无法向周某、肖某交付该资料,周某、肖某随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返还服务费550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庭审中,H公司坚持认为,只有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害才需要赔偿,我又没有给你带来经济损害,所以我不需要进行赔偿。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周某、肖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2)从三段论推理角度,反驳H公司的推理结论。
【推荐2】【案情简述】2019年2月起,被告孙某以34000元的价格,将自己从网络购买、互换得到的4万余条含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的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等方式贩卖给案外人刘某。案外人刘某将相关信息用于虚假的外汇业务推广。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孙某未经他人许可,在互联网上公然非法买卖、提供个人信息,造成4万余条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使用,严重侵害社会众多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据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孙某在未取得众多不特定自然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不特定主体个人信息,又非法出售牟利,侵害了承载在不特定社会主体个人信息之上的公共信息安全利益,遂判决孙某按照侵权行为所获利益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340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假如你是这起公益诉讼案的起诉人,打官司前你应作何准备?
(2)谈谈本案的裁判结果给我们带来了哪些警示。
近年来,“文明养狗”成为一个热点话题。狗给人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狗的粪便随处可见,夜晚狗的叫声经常会吵扰邻居,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8岁的小明一个人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陈某的大黄狗追赶并扑倒在地。虽然邻居帮忙把大黄狗赶走,但小明的脸部和腿部多处被抓伤,前后花了五千多元的治疗费用。
小明父亲多次打电话联系陈某,要求其承担责任。陈某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因为小明不跑,大黄狗就不会追赶:邻居没有第一时间制止大黄狗,应该承担责任。因协商无果,小明的父亲准备以原告身份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全部费用38万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陈某和小明父亲的行为及主张存在的问题。【推荐1】某餐馆销售的脆皮鸡非常美味。
下面是甲乙丙三人关于该餐馆的一些事情及情况:
甲在餐馆购买了一份脆皮鸡,但发现该脆皮鸡是坏的,不能食用,于是向餐馆提出,退款,餐馆不同意;甲于是向法院起诉该餐馆违约,请求退款并承担责任。
乙发现该餐馆未经自己同意,使用了本人的照片用于宣传,于是向法院起诉该餐馆违约。
丙是餐馆的经营人,辩解称,餐馆不知道该脆皮鸡是坏的,也不是故意销售坏的食品,故不应对甲承担违约责任;餐馆与乙无合同关系,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上述情况发生后,该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办人对该餐馆进行了调查,并进行了处罚,要求该餐馆“不把安全隐患解决好,餐馆就不能重新营业”。
(1)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甲乙丙三人的情况的理解。
(2)餐馆的经营人丙向经办人请求“重新营业,解决安全隐患”,经办人不同意,于是认定经办人失信。请你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相关知识,谈谈该经办人是否失信以及为什么丙认定经办人失信。
【推荐2】D镇七旬老人王某在私自搭建的自家阳台上取东西时,被广告公司正在高空作业中垂下的吊车缆绳打倒,造成左侧股骨颈骨骨折。经鉴定,王某左侧股骨颈骨进行髋关节置换术后伤残等级定为八级。王某的女儿就医疗赔偿问题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未果。王某将物业公司及广告公司起诉至法院。物业公司举证一年前就已经向王某所住房屋出具《装饰装修违规整改通知单》,通知住户立即停止在公共阳台私搭乱建、破坏小区总体规划的违规行为,并于72小时内进行整改,故主张其对王某受伤不存在过错。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本案中民事纠纷的客体。
(2)在本次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应坚持什么原则以促使矛盾解决?
(3)法院会支持物业公司的主张吗?并说明理由。
周某有一套90平米的老旧房子租给了陈某居住。陈某租住一个月后,房屋里的水龙头断裂,致使楼下住户林某家中渗水,林某家中的地板、家具等被损坏。林某要求租客陈某赔偿经济损失。陈某认为水龙头破裂,是由于该水龙头年久失修,导致爆管,应该由房主周某赔偿责任。周某认为自己的房子已经租给陈某居住,且陈某租住已经一个月,要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三方僵持不下,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矛盾逐步升级,亲密邻里变得形同水火。针对上述案情,有人建议林某使用“震楼器”,制造噪音来以牙还牙;也有人建议林某把房主周某、租客陈某直接诉至法院。
你认为上述建议是否可取,假设你是林某的邻居,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并阐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