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获得品种权人许可,可以实施“扬麦25”小麦植物新品种权,并以自己名义进行维权。张某某通过某软件发布视频面向种植户宣传“杨麦25”,称其销量大并保证出芽率。A公司经公证向张某某购得被诉侵权种子,经检测“杨麦25”与“扬麦25”为同一品种。A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某某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支付维权合理开支。张某某未能举证证明“杨麦25”与“扬麦25”为不同品种。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此判决的理由及其产生的社会意义。材料一 网络直播近年来发展迅猛。赵某楼上的邻居是一名网络主播王某,每天晚上十一二点开始直播,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三四点,有时应客户的要求,还会放声唱歌。更让人受不了的是,每来一个订单,她就会大声叫喊。那些声响在深夜里尤为刺耳,赵某和家人经常从睡梦中被惊醒。因为噪声惊扰,赵某一家无法正常休息,几近崩溃,于是与王某多次协商,并反映到有关部门均未果,遂诉至法院。
材料二 2023年2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短视频管理、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等工作。会议指出,当前未成年人上网看视频越来越普遍,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短视频建设和管理,要全面抓好内容建设、融合传播、优质供给、许可准入、日常监管、专项培训、法规制度、算法管理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促进短视频健康发展。2月以来,全国短视频管理工作取得一系列成效,实现了提质升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更加有利的网络视听环境。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王某的行为。(2)结合材料二,运用科学思维特征的相关知识,分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加强短视频建设和管理的合理性。
某小区业委会副主任李某多次通过业主群、业委会群等各种渠道公开宣称业委会主任林某敲诈第三方公司谋取私利,并辱骂林某,林某不堪其扰,将李某诉至法院,主张李某应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公开道歉。被告李某则辩称,其均是持礼貌友好的态度在群内发言,系因林某言语辱骂、羞辱在先,自己忍无可忍才进行言语反击。
(1)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此案?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加以说明。(2)针对该案例,有人认为:只有给对方造成损害才需要赔偿,李某又没有给林某带来经济损害,所以李某不需要进行赔偿。结合材料,从“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角度,说明该推理的结论是否正确以及理由。
①张某承担责任的方式应该是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②张某的狗致小女孩受到损害,其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物业若存在管理疏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④若张某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孔先生就餐时碰上一家店,扫码后须授权商家获取他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才能点餐。在这一过程中,孔先生被注册为该餐饮公司的会员。结账后孔先生发现,取消关注该公司微信公众号后,前述个人信息仍存储在该公司处,无法自行删除,某餐饮公司称删除会员信息须消费者提交书面申请,但其并未通过任何方式将申请要求告知孔先生。孔先生于是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该公司侵犯了孔先生的什么权益,并说明理由。(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单列举该公司可能承担的侵权责任方式。
①小张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②手机品牌店侵犯了小张的安全消费权和健康权
③小张向对方只能主张侵权责任,不能主张违约责任
④购买手机的发票是支持小张诉讼维权的有力证据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②日后有证据证实系他人实施了侵权行为,郎某可向实际侵权人追偿
③谁主张谁举证,如吕某不能有效证明郎某侵权,郎某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④本案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不论郎某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 B.②③ | C.①④ | D.③④ |
小杨的居住地附近有一家“猫咖”主题咖啡店,消费者进店消费时可以与猫互动玩耍。某日,小杨在该咖啡店消费时被店里的猫抓伤了手,店员仅对小杨的伤口进行了简单的消毒处理。为安全起见,小杨自行前往疾控中心接种了血清和5针狂犬疫苗。随后,小杨要求店家赔偿疫苗接种费、营养费、误工费及交通费共计5155.5元,遭店家拒绝。店家辩称,己方已经在显眼位置张贴了“如被猫抓伤,造成损害后果,自行负责”的提示,尽到了提示义务,应当免除责任,且小杨已年满18周岁,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店家还表示,店里的猫均已经接种疫苗,都是健康安全的,小杨在未告知己方的情况下自行去接种疫苗,扩大了损失,不应由己方承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咖啡店的说法加以评析。9 . 2022年1月27日晚上11时左右,张某某(10岁)、王某某(12岁)将两个点燃的鞭炮扔到李某某院中;1月28日0时左右,张某某、王某某又来到李某某家门外,将两挂鞭炮挂在李某某大门把手上点燃,李某某听到鞭炮声后打开院门查看;1月28日1时左右,张某某、王某某又将两个点燃的鞭炮扔到李某某院中。2022年1月28日凌晨3:26,原告李某某突发脑出血及左侧肢体偏瘫入院治疗。后李某某主张突发脑出血及左侧肢体偏瘫系因被告燃放鞭炮受到惊吓所致,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被告张某某、王某某承担责任。
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由于被鉴定人在夜间较为安静的环境下突然听到院子里的鞭炮声,事发突然又不明原因,极易出现惊吓、恐惧、猜疑等心理情绪变化,从而导致血压升高、诱发脑出血,同时被鉴定人既往病史高血压20余年,长期服用降压药物及阿司匹林,具有脑出血发病的病理基础。结合以上分析,依据《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认为被鉴定人脑出血与被告放鞭炮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且为主要作用,参与度为75%为宜。”
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被告张某某、王某某故意在深夜连续三次实施燃放鞭炮的行为,诱发原告出现脑出血及左侧肢体偏瘫,责令承担75%的责任,并责令由二人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自身长年患有高血压,对于脑出血的发生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自行承担25%的责任。
对此,被告父母认为,“这是小孩子不懂事、开玩笑,我们不应该承担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被告父母的观点进行评析。【庭前准备】
2023年5月某日,沈某一家人在某火锅店聚餐,当时下着雨,火锅店大厅地面较为湿滑,沈某不慎摔倒并致左臂骨折,入院治疗共花费2.8万元。出院后,沈某要求火锅店赔偿。但火锅店表示,沈某聚餐当天因穿高跟鞋走路不稳才摔倒,对受伤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只同意给付2000元的消费代金券作为补偿。沈某对该解决方案不满意,准备起诉至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民事起诉状 原告:沈某性别:女年龄:××民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被告:某火锅店住所地:火锅店营业执照登记住所法定代表人:×× 一、诉讼请求: 1. 2. 3. 二、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医疗机构伤情诊断证明 医疗费用清单 单位误工证明 起诉人:沈某 2023年×月×日 |
【审理与判决】
王某状告火锅店一案,当地新闻媒体参与了采访报道,双方亲友参与了旁听。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另有规定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2)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什么?包括哪些阶段?若沈某不服一审判决,可采取哪些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