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某与被告刘某系邻居,十多年前,原告以被告的院墙作为后墙修建房屋数间出租。2022年3月,被告在自家院落修建三层楼房时,拆除部分院墙,在拆除过程中致原告两间房屋中的土炕坍塌。而且被告建房过程中,在原告房屋上搭建脚手架,致使原告房屋屋顶受损。施工后,被告对原告房屋屋顶机瓦进行了更换、修复,但将更换掉的破损瓦片及部分建筑垃圾遗留在屋顶。之后,原告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并因此发生口角。
在诉前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原告坚决要求被告退还侵占的土地并赔偿房屋损失,而被告否认其侵占原告土地且已对受损屋顶进行修复不应再承担赔责任。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进行实地勘查,对双方的土地进行了丈量,发现被告并未侵占原告土地。
(1)如果你是本案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被告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2)主审法官认为“既不支持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也不反对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请问他的话是否违背逻辑思维明确性的要求?请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
②日后有证据证实系他人实施了侵权行为,郎某可向实际侵权人追偿
③谁主张谁举证,如吕某不能有效证明郎某侵权,郎某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④本案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不论郎某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 B.②③ | C.①④ | D.③④ |
①法律规定的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
②诉讼调解是解决纠纷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途径
③调解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中成为优先选择
④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权利的保护没有期限规定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A.烈性犬饲养人应当承担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 |
B.徐某某逗犬有过错,能减轻刘某某的责任 |
C.本案已经提起诉讼不能再申请调解 |
D.徐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部门应为其提供法律授助 |
小刚和小华是某校同班同学,均未成年。该校举办校运会,会前各班都进行了守纪教育和安全教育。在观看校运会比赛时,小刚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华打闹玩耍,老师看到后及时提醒注意安全,但是小刚仍然将小华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刚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华送到医院,经诊断,小华右腿骨折。小华父母为此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1万余元。因赔偿问题小华父母与小刚的监护人、学校产生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小杨的居住地附近有一家“猫咖”主题咖啡店,消费者进店消费时可以与猫互动玩耍。某日,小杨在该咖啡店消费时被店里的猫抓伤了手,店员仅对小杨的伤口进行了简单的消毒处理。为安全起见,小杨自行前往疾控中心接种了血清和5针狂犬疫苗。随后,小杨要求店家赔偿疫苗接种费、营养费、误工费及交通费共计5155.5元,遭店家拒绝。店家辩称,己方已经在显眼位置张贴了“如被猫抓伤,造成损害后果,自行负责”的提示,尽到了提示义务,应当免除责任,且小杨已年满18周岁,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店家还表示,店里的猫均已经接种疫苗,都是健康安全的,小杨在未告知己方的情况下自行去接种疫苗,扩大了损失,不应由己方承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咖啡店的说法加以评析。①公交公司应对乙所受伤害承担违约责任 ②甲应对乙所受伤害承担无过错推定责任
③如乙起诉公交公司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④甲应对公交公司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A.智能阻车器导致王某不能正常行使权利,物业公司侵犯了王某对电动车的物权 |
B.只要王某提供物权证明,法院就应支持其诉讼请求 |
C.与公共安全相比王某的物权微不足道,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
D.小区有固定充电装置,物业公司安装智能阻车器并未侵犯王某物权 |
①主张权利靠举证,赵某对花费医疗费负有举证责任
②赵某可以直接申请法律援助,帮助自己进行辩护
③该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园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如果公园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就不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①超市如不能证明所售大米的品牌、安全性等将处于不利地位
②信息不对称使经营者与消费者法律地位不平等
③何某应对所购大米冒牌、不安全等进行举证
④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生产者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