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大风属于不可抗力,张某由此引发火灾造成侵权属于法定免责情形
②张某祭奠烧纸致使公司财产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公司的财产权益受损,协商未果还可以就赔偿问题申请调解解决
④此次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张某不能再提起上诉
A.①④ | B.②③ | C.①③ | D.③④ |
①王老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生命权被剥夺
②李先生劝阻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
③李先生的劝阻行为与王老离世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④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推定王先生的劝阻行为不担责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①丙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搬走
②乙侵犯了丙的财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甲应当双倍返还首付款,或赔偿乙违约金10万元
④甲违约与乙损坏房屋有因果联系,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③ | D.②④ |
①王某未对其饲养的犬只束犬链,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王某饲养的犬只致刘某摔伤案件,可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③刘某牵引小狗正常行走,对事故并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④刘某被狗绳绊倒,故王某行为与刘某摔伤之间无因果关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律师说:本案要看死者是否不当饮酒、同饮者是否不当劝酒、李某驾车是否合规。
据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若同饮者劝阻了且李某驾车合规,则死者应该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②若死者不当饮酒、同饮者不当劝酒,则李某仅承担事故部分责任
③李某在承担了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后,可以再向共饮者进行追偿
④若共饮者确实不当劝酒,则死者家属可要求其承担一定侵权责任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孙某会与路某红是邻居,因为抢买蒜薹发生争吵并产生肢体冲突。路某红在某县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2天,花费医疗费3343.37元,医院的临床诊断为胸部外伤。该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鉴定意见为路某红构成轻微伤。路某红起诉请求孙某会支付医疗费、康复费等相关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路某红的诉讼请求是否会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①钱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钱母发现纹身后,没有事后确认合同
③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④纹身会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伤害,影响其学习和生活
A.①—②—③—④ | B.③—①—②—④ | C.①—③—④—② | D.④—③—①—② |
8 . 2024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人民日报发文《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表示人民法院要深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成下面小题。
1.知识产权保护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愈发重要。下列案例属于原告专利权受到侵害的是( )①腾讯起诉网易侵权周杰伦音乐,法院判决网易赔偿原告腾讯经济损失等开支共计85万元
②小米起诉乐福尔公司生产的“小米派”平板电脑易与其旗下平板电脑品牌混淆,法院判小米胜诉
③捷豹路虎汽车起诉江铃汽车陆风X7对其揽胜车型进行抄袭,法院判决陆风停止销售该车型
④华为为保护相关无线通信发明独占性起诉三星中国,法院审理后要求三星中国停止销售相关产品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A.未经《繁花》版权方书面授权,某新闻媒体机构以点播、回看等方式使用该剧的音视频内容 |
B.未经《繁花》版权方书面授权,某视频网站提供该剧的下载服务 |
C.经《繁花》版权方书面授权,某视频网站提供该剧的点播服务 |
D.某地新闻联播引用了该剧的片段 |
9 . 从元宇宙、区块链到ChatGPT、Sora,每当新技术出现,就有人先在互联网上制造、传播焦虑,以吸引关注,然后利用信息差和营销话术大肆售卖课程、咨询等,甚至未经开发者授权就擅自发布他人技术成果,以此攫取丰厚利润,还美其名曰“知识付费”。阅读材料,回答下列小题。
1.真能助人应对或利用技术变革的有益知识付费,是没有问题的;但若利用信息差和夸大营销,造成只有“付费”没有“知识”,那就是贩卖焦虑,就是“割韭菜”!也是当今这个技术急剧变革时代亟须解决的问题。由此可见,要让知识付费市场健康发展,就必须( )①承认和肯定知识作为意识形态文化的社会价值
②弘扬中华民族诚信为本、与人为善的传统美德
③对市场上知识付费进行具体的鉴别和区别对待
④看到当前知识付费市场的主流是有益知识付费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①可能涉及到违约或涉嫌不正当竞争
②侵犯了开发者的知识产权和用益物权
③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民法基本原则
④开发者可无限期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2024年1月16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中国首例非法调用服务器API接口获取数据予以交易转卖案件终审完结。
该案案情是:A公司是新浪微博平台经营者,对依法依规持有的微博数据享有自主管控、合法利用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权益,B公司通过不断变换IP地址、微博用户账号等方式向微博服务器发出数据请求,骗取了微博服务器向用户端传输数据的专用数据接口的调用权限,获取了其本无权调用的大量微博后台数据,调用次数高达21.79亿余次,并予以直接转卖获利,据测算,B公司非法获取收入超过2179万元。
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B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法院依法作出了支持A公司诉求的终审判决。
假如你是一名数据行业的创业者,该判例对你有何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