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唐某是因养狗不栓绳致人受伤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②唐某应当承担女童合理的医疗费用以及赔礼道歉等
③邓某女儿的身体权、健康权和名誉权都受到极大伤害
④唐某虽不在案发现场,仍然需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①小刘恶意贬低和丑化小林形象,侵犯了小林的名誉权
②小林能以自己的人格权受侵犯为由,向法院起诉小刘
③小刘在群里传播小林相关信息,侵犯了小林的隐私权
④小刘侵犯小林的最高人身利益,应承担消除影响责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为进一步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某地人民法院开展了“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
【案例一】
某网络公司就某系列共计五十部课程进行了作品版权登记。上述课程采用直播课形式并同步录制成课程视频,此课程视频仅提供给购买了直播课程的学员课后学习使用,且学员只能使用其单独的账号在加密播放器中观看。经该网络公司调查发现,黄某未经许可,在未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网店内,将上述作品以低价进行拼单售卖,并通过网盘链接分享的方式向用户提供下载服务。该网络公司为此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1)结合案例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该网络公司的诉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案例二】
刘某与胡某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子刘某乙。刘某甲在未成年时即被刘某与胡某收养,后一直共同生活,直至刘某甲结婚。胡某生前留有公证遗嘱,将其房产、存款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全部留给刘某乙,丧葬费、抚恤金等也由刘某乙安排。胡某去世后,刘某甲与刘某乙因对胡某的房产、存款、丧葬费、抚恤金分割等事宜未能协商一致,诉至法院。刘某乙认为,刘某甲作为胡某的养女,没有继承人资格,不应作为继承人参与上述财产的分配。
(2)结合案例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刘某乙的观点。【案例三】
2020年9月,某置业有限公司在宣传某房产项目时,在售楼现场设置了126平方米户型样板房、各户型模型、宣传页进行展示,并安排销售人员进行讲解。宣传中,该置业有限公司均以将室外设备平台封包为室内使用面积后的装修效果进行展示,封包为室内使用的面积,以红色虚线标记,户型模具上的封包区域标注了“自行装修”。当事人明知将室外设备平台改造为室内使用面积需要取得规划审批,且因容积率饱和也无法取得规划许可,但销售时仍宣传室外设备平台可封包。2023年10月,该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线索,对该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随即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3)结合案例三,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该置业有限公司的宣传行为。(4)结合案例三,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消费者在遭遇上述问题后应该如何应对。
A.张某是由白某雇用的,雇用期间,张某产生的过失应当全部由白某承担 |
B.张某在施工期间既未把窨井盖盖上,也未设置警示标志,应承担主要责任 |
C.物业管理方虽非主观故意,但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
D.马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随意进入草坪区域,自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
◎孙女士使用了在线下专柜购买的某品牌护肤品后,面部出现大面积发炎,但商家以皮肤过敏导致而非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退款,更拒绝赔偿。 ◎赵女士在网络平台购买了某知名品牌热销美容仪,但是,产品很快出现无法充电的情况,在换货后仍然无法正常使用,后经专柜鉴定实为假冒产品。 |
①孙女士可以以健康权被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②专柜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网络平台店铺的行为侵害了赵女士的自主选择权
④商家假冒知名品牌美容仪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①在案发前2分钟,医院保洁人员刚清扫过走廊,地面干净无水渍,因此,医院不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李某在公共场所行走时,应谨慎注意,而在本案中,其行走时未充分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因此,李某应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③泼水者将水泼洒到公共通行地面,导致李某踩到水渍摔倒受伤,对李某人身受损害具有明显的过错,因此,泼水者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若李某与医院、泼水者就相关责任认定有分歧,可诉至法院解决,泼水者要承担一般侵权责任,医院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A.该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因为该公司并未刻意丑化、污损葛某的肖像 |
B.该公司的做法涉嫌侵权,因为该公司将葛某的肖像商用前未获得葛某同意 |
C.该公司的做法易使葛某蒙受外界误解,该公司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D.葛某可要求该公司停止损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三)遗失、伪造、基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①甲公司只要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若甲公司设有护栏并能证明乙毁坏护栏擅自入内,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③乙只有证明其眼睑受伤留疤与丙医院的过错存在因果关系,丙医院才承担责任
④丙医院因涂改病历被推定存在过错,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材料一 近年来,地处鲁西南的曹县大力发展汉服产业,目前已形成完整产业链,2023年汉服销售额达72.15亿元。资源禀赋“平平无奇”的曹县,为什么能凭汉服“火出圈”?
汉服产业最初并不被看好,有很多人还把“汉服”误解为“和服”,甚至还把“汉服”看做是“寿衣”,看作是不吉利的东西。但是曹县的汉服从业者却不这样认为,他们从汉服产业中嗅到了商机,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应该是具有无限潜力的“聚宝盆”。在对外销售和推广汉服的过程中,曾面临同质化竞争的困局。当地政府主动帮助企业对接先进设备、高校设计资源等,支撑汉服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组建行业协会,聘请专家,加强汉服原创设计、提升汉服品质,从设计、做工到布料使用上走高端路线。曹县还超前规划建设了e裳小镇·曹县数字经济产业园、以大集镇为中心的农村电商产业示范片区和e裳之都·中国(曹县)华服智创城,曹县电商“一园”“一区”“一城”高质量发展格局正加速形成。
材料二 小红与小兰均为某汉服交流平台的用户,小红发现小兰在汉服交流平台上多次发布信息,指责其设计的汉服抄袭他人作品。小兰不仅对小红进行语言侮辱,还将其名字挂在网上,引发其他网友对小红的围攻,小红因此精神抑郁。
小红认为,小兰的言论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隐私权、健康权。某汉服交流平台未及时删除侵权内容,构成共同侵权,故起诉小兰和某汉服交流平台,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小兰称,小红设计的汉服图样多次使用他人作品,小红本人已承认并道歉,为引起其他汉服爱好者关注和警惕,自己才在平台发帖,获取小红姓名的途径是公开的信息,并不构成侵权。
某汉服交流平台称,其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小红未提交小兰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也未通知平台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自身无需担责。
1.结合材料一,运用“创新思维”的知识,谈谈曹县为什么能凭汉服“火出圈”。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小红、小兰、平台的说法逐一进行评析。
①钟某应邀参加婚礼,因鞭炮造成钟某损伤,刘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钟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现场形势做出预判注意安全
③刘某作为婚宴的组织者,应对参加婚宴的钟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④刘某已为钟某支付医药费,不需要再对钟某的后续赔偿承担责任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