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未经总台书面授权,某新闻媒体机构以点播、回看等方式使用总台春晚节目的音视频内容 |
B.未经总台书面授权,某视频平台提供总台春晚节目的下载服务 |
C.经总台书面授权,某网站提供总台春晚节目的点播服务 |
D.某省新闻联播引用了总台春晚节目片段 |
2 . 2023年10月,苏某在居住的小区散步。一条流浪狗突然窜出并对其进行追逐。苏某受到惊吓,躲闪过程中摔倒骨折。事后,苏某要求经常投喂该流浪狗的肖某和小区物业共同赔偿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6000余元。当事双方发生了如下争辩:
对此,苏某非常气愤,遂在小区业主群发帖描述了事情经过,并发布“肖某品行低下”等言论。肖某获悉后,要求苏某删除,遭苏某拒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苏某的言行进行评析。
某市某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煤炭掘、采、运等成套设备研发、制造及销售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该企业生产的掘进机设备于2015年申请了国家专利技术。近两年,该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发现企业生产的掘进机销售量明显下滑,市场上出现了甲公司生产的疑似侵权的同类产品。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报案后,该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查该重型公司原职工候某某等5人,于四年前利用职务之便,窃取了公司掘进机相关专利技术,随后五人离职并将技术出售给甲公司进行非法交易活动。该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甲公司侵权的诉讼,同时候某某等5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谈谈法院支持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的理由。
(2)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可以针对甲公司侵权行为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3)上述案件对劳动者的启示。
A.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书证证据 |
B.相邻权利人甲乙应按有利生产原则来处理相邻关系 |
C.诉讼调解达成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D.甲给相邻方乙造成损失,应当排除妨碍、停止侵害 |
“你想要的我都有”“知识付费课程低价分享”“几万的爆款课程可以随意学”……一些打着低价旗号的网络课程销售在野蛮生长。
材料一 兰州H公司是一家提供硬笔书法等素质教育的在线教育公司,在A平台上销售适合不同年级、水平的书法课程视频,售价在2080元到3280元。王某通过A平台购买了书法课程视频,后在B平台闲置交易社区以10元的价格出售上述课程的讲义和视频,出售的视频数量达300余个。兰州H公司认为王某的价格远低于原本的销售价格,该行为已经影响了本公司产品的销售,导致其产生重大损失,故诉请法院判令王某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及相应的公证费、律师费。王某解释称,视频课程是在A平台上花费2080元购买的,自己学习完不需要了,就想在B平台上一键转卖,并没有实际获利,而且已经下架了相关商品,希望取得H公司的谅解。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本案的法律责任问题予以分析说明。
材料二 2023年10月15日,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依据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上位法和规章立法权限,明确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等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2)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分析教育部为何要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①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②侵犯了该生态公司的名誉权
③是错误的,应当赔礼道歉
④涉嫌构成诽谤罪,需承担过错责任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7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某小区某栋9层住宅楼业主于2017-2018年商议加装电梯,44户业主中有32户业主同意。居住于3楼、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电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在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32户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反对其使用电梯。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在按前期加装电梯筹资方案支付10077元费用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32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郭某支付增设电梯集资款后,由该住宅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宣判后,32户业主提出上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合理性。A.张女士若诉讼维权,必需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相关请求 |
B.李先生的行为是善意之举且无重大过失,不应承担责任 |
C.地铁公司对电梯负有管理义务,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
D.张女士作为成年公民有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
①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
②生产的产品因质量问题致人损害的
③因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
④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A.①② | B.②③ | C.①④ | D.③④ |
某互联网公司开发了某APP借贷平台,并持有、保管借贷人提交的个人资料信息。杨某于2022年6月在该APP借贷平台借款4万元,借期一年。借款前,杨某按照该APP借贷平台要求,注册登记个人信息,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授权通讯录联系人。后因杨某逾期未还款,杨某及其亲属、同事、朋友频繁收到自称是某APP或陌生人的催收信息。杨某认为该公司向他人恶意泄露其个人信息,侵犯了其隐私权,遂于2023年8月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该案中某互联网公司的做法进行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