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公司是一家提供硬笔书法等素质教育的在线教育公司,在A平台上销售适合不同水平的书法课程视频,售价在2080元到3280元不等。王某通过A平台购买了书法课程视频后,在某闲置交易社区平台以10元的价格出售上述课程的讲义和视频,视频销售数量达300余个。杭州某公司认为王某的价格远低于其销售价格,该行为已经影响其产品的销售,导致其产生重大损失,故该公司请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及相应的公证费、律师费。
王某解释称,该书法课程视频是在某平台上花费2080元购买的,自己学习完不需要了,就想在某闲置交易社区平台上一键转卖,并没有实际获利,而且他已经下架了相关商品,希望取得原告公司的谅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本案的法律责任问题予以分析说明。①崔某没有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侵犯了吕某的采光权
②崔某在处理民事关系中违背了公序良俗和守法原则要求
③崔某没有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④应按过错推定原则来确定崔某的责任并赔偿吕某的损失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A.陈某构成侵权,应停止评论并删除 | B.陈某是真实消费者,正常行使批评监督权 |
C.陈某没有对评价内容尽到核实义务 | D.陈某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了他人利益 |
A.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判令该公司停止相关宣传并公开赔礼道歉 |
B.该公司的行为损害了承载于雷锋精神上的人民群众的特定感情 |
C.该公司商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侵害了雷锋同志的特定身份权 |
D.司法机关应依法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等个人信息的安全 |
杨小娜今年14周岁。现在,她是历城职业中专的一名学生,而在8个月前她却是一家农药厂的童工。由于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刚刚“上班”才一个月的她,就因为有机磷中毒而住进医院。
农药厂侵害了杨小娜的什么权利?你认为杨小娜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说一下你的法律依据。
①养老院不用对赵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②养老院护工小汪对赵某的死亡负有直接责任
③小赵与养老院签订的养老服务合同合法有效
④养老院未及时送赵某就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①侵犯了制片人的著作权
②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
③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则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构成侵权,需要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①关某起诉后诉讼即进入第一审程序
②因“举证责任倒置”,关某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③监控录像拍摄的相关视频属于视频资料,坠落的鞋子属于物证
④魏某须对其主观上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9 . 校内“恶作剧”当适度为宜,否则会造成严重后果,甚至遭到法律追责。
【案情】
某中学初一学生思思午休期间在课桌前起身时,同学小杰搞恶作剧拿开了思思的椅子,思思落座时坐空,后脑磕到凳子后躺地不起。该中学在办学过程中张贴中学生行为准则、安全准则标语,并非常注意安全教育。事故发生后,思思第一时间被值班巡逻老师和该班同学送往学校医务室并通知了双方家长。摔倒后的思思出现了呕吐、脖子疼等症状,其家长赶到学校后,带思思去校外医院进行检查,医院当天的初步检查结果只是表面挫伤。由于思思持续头痛、眼睛痛、脖子疼,随后被医院检查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思思的视力急剧下降。
因思思受伤前眼睛视力正常,坐最后一排不用戴眼镜。思思父母与小杰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一并诉至当地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小杰父母赔偿10万余元,后者不服提出上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2)若小杰父母认为小杰的行为和思思的伤情之间不存在因果联系,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结合法律与生活、逻辑与思维的知识,说明二审法院是否会支持小杰父母的上诉请求,并说明理由。
桃花溪是当地人们喜爱的游泳场所。桃花溪两岸多处立有“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但天气炎热时,仍有周边居民来此处游泳。
在溪流沿岸处,A旅游公司经营一家农家乐,在溪面上放置竹筏以供游客在竹筏上饮食、戏水,且配有安保人员。2022年8月,57岁的游泳爱好者陈女士与朋友相约去桃花溪游泳,二人来到农家乐所在沿岸,陈女士稍作热身后便在竹筏附近下水,独自向溪流下游游去,后不慎溺水身亡。
事故发生后,陈女士家属将当地镇政府、水利部门、农家乐及其经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666137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法院是否会同意陈女士家属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