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因无故开除员工于某,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承担赔偿金1万元。因不满仲裁结果,该公司在支付赔偿金时,将1万元纸币兑换成100多斤重的硬币,令于某气愤不已。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于某若不服裁决,如何进一步维权;公司履行裁决的行为侵犯了于某什么权益,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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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许多居民饲养起了宠物狗,但由此引发的吠抚民、火美伤人、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会给其他居民生活带来不便,甚至会引发邻里矛盾。
赵某7岁的儿子在小区楼下玩耍时,被王某牵着的烈性犬抓伤,随后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事发时,赵某在小区内散步,并未在现场。赵某赶来后,以王某对宠物管理不善和小区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为由提出赔偿要求。王某认为,如果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我没有过错,所以,我不需要承担责任。物业认为,物业不负责宠物的管理,狗咬伤居民与自己无关。
相关链接:《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意合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事件中的责任归属。
(2)运用所学逻辑知识,说明上述事件中王某的推理是否正确。
(3)请运用辩证思维方法为破解不文明养狗难题提出建议。
【推荐2】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小汽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推荐3】某村村民胡涛(化名)干完农活后,用电动三轮车捎带邻村张琴(化名)一起回家。途中,张琴不幸摔下车受伤,致九级伤残。因协商补偿未果,张琴将胡涛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定,胡涛车载张琴回家的行为具有《民法典》规定的“好意搭乘”的性质,但"好意"不能成为行为免责的理由,胡涛应承担一定责任。这并不是对胡涛“好意”的否认,而是对其行为过错的惩罚。主审法官强调:好意同乘关系,是一种助人为乐的行为。如果让胡涛承担全部责任,显失公平,不利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张琴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胡涛的电动三轮车并不等同于专业营运的载人交通工具,应知晓发生事故危险的可能性。综合本案案情,法院最终判定胡涛承担张琴损失的50%,张琴自行承担50%。
(1)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2)结合材料,运用联想思维的有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胡涛只承担50%责任的社会价值。
现实生活中,由于单位加班费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唐某入职某市某体育用品公司(以下称A公司),岗位为生产车间经理。当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工资为每月8000元,由A公司支付房租补贴、伙食补贴。其中,合同第八条约定:“如果因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加班或者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其放弃向公司主张加班费等。”
之后,唐某经常加班导致家庭关系紧张,遂向A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A公司对于唐某加班事实并无异议,但以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唐某自愿放弃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唐某故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丁仲裁裁决:A公司应当支付唐某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资11250元,A公司不服仲裁裁决,遂向所在公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人民法院并未支持A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A公司应支付唐某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资。
(1)针对这一案件,甲乙两位同学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分别判断这两位同学推理的结论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甲同学: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是无效条款,所以A公司在劳动合同第八条中的约定属无效条款。
乙同学:此劳动合同条款约定唐某放弃加班费,唐某应遵守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以唐某应遵守该劳动合同中放弃加班费的约定。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此判决的理由。张某于2019年5月入职某餐饮公司任洗碗工,并与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3月之后餐饮公司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同期,某大型连锁超市缺工严重,急需一批拣货员。于是,大型连锁超市与该餐饮公司签订《共享用工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四项内容。该餐饮公司经与张某协商并征得张某同意后,将其派至该超市任拣货员。两个月后,张某在超市拣货时发生事故受伤,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摘录)一、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解决稳岗压力大、生产经营用工波动大的问题……六、维护好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要指导和督促原企业跟踪了解劳动者在缺工企业的工作情况和有关诉求,及时帮助劳动者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劳动者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由原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补偿办法可与缺工企业约定。八、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查处违法行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纠纷协商解决机制,与劳动者依法自主协商化解劳动纠纷…… |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张某的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并阐明理由。
“共享员工”实现了将闲置劳动力资源进行跨界共享并调配至具有用工需求缺口的用工企业,也让闲置的员工获得额外收入。但临时性举措可能暗藏隐忧,如相关法律和制度不够明确和完善;“共享员工”协议模糊、责任不清,劳务纠纷、工伤等责任界定难;“共享员工”有可能侵犯核心商业秘密,进而会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甚至降低企业核心竞争力;“共享员工”或将因为缺乏必要的技能而影响产品和服务质量等。
某同学拟以"实现'共享员工'模式行稳致远"为主题向相关企业发出一封倡议书。
倡议书 各相关企业:共享员工”在新冠疫情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企业自救的创新之举共享员工”既做到为劳动力闲置企业止损,又减轻劳动力紧缺企业的用工压力,更为员工创造额外收益,可谓“鲜花掌声满地”。但是“危“机”并存,“共享员工”模式也存在的隐忧与风险。为实现“共享员工模式行稳致远,特向全市相关企业发出倡议: 1: 2: 3. XXX 2022年1月13日 |
年关将至,郭奶奶将擦玻璃的需求告诉了亲戚张某。经张某介绍,刘某前往郭奶奶位于居民楼二楼的家中,双方就报酬达成一致后,刘某开始擦洗玻璃,后从窗户坠落并死亡。事发后,刘某的家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与郭奶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刘某家人:刘某是受张某的委派才去擦玻璃,他们之间是雇佣关系。事发场所缺乏安全设施,二被告没有履行风险防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被告张某:我和刘某不是雇佣关系,虽然为她介绍了擦玻璃工作,但我不收任何费用,我们也没有订立合同,刘某在工作时,不受我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被告郭奶奶:我家窗户有护栏,刘某可以用双面吸擦玻璃器,但是她自己把护栏拆下来了,我劝告她不要拆,也多次提醒她“危险”“慢慢干”,我没有过错。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