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后,28岁的小李不愿意赡养有抚养关系的继父王某。经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李、小李堂妹李小妹与王某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小李放弃继承权;李小妹负责王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王某所有的2套旧房由李小妹继承;在王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李小妹履行监护职责。达成调解协议书后,王某与李小妹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9月去世。同年11月由于附近初中扩建,区政府欲对王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李得知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王某房产1/2份额归其所有。最后,区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文驳回了小李的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分析王某将李小妹作为自己的监护人的理由,并说明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相似题推荐
明确权利、义务,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材料一 2021年4月至9月,徐某等16名农民工跟着包工头陈某(系工程承包方A建筑公司总经理)在某筑路工地务工。2021年6月,A建筑公司向徐某等人结算过一部分工资,但仍有4.5万元未结算,原因是该工程发包方B公司一直拖欠A建筑公司工程款,A建筑公司不愿垫资,导致徐某等人的工资被拖欠。2022年6月,徐某等人在相关部门支持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建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材料二 温州的刘某给在东阳的朋友寄了一块价值5万元的手表,没想到保价后快递在寄送过程中丢失。丢件后,快递公司只接受按照保价条款赔偿6千元。刘某不接受快递公司的赔偿方案,遂将收件、派件的快递公司及分支机构,一并告上了东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5万元。法院经审理认定案件事实如下:刘某寄件时收件员推荐20元及30元两个档位的保价服务,并表示保过价的快递不会丢,未提醒刘某对寄送物品可以进行全保。刘某在寄送贵重物品时,未与收件人核实现住地址便按收件人的旧地址进行寄件。派件快递员在派件时,直接将快递放于收件地址门口,而未联系收件人让其本人直接签收。
(1)有人认为,劳动者争议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得到有效解决。请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这一观点予以评析。(2)法院是否会支持材料二中刘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2019年2月15日,许某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2020年2月24日,许某某向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区人社局以超出工伤认定期限为由,同日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许某某不服,认为其出院后在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届满前,因疫情交通管制,无法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适当扩宽审查标准,区人社局是错误的行政行为,应予撤销,故提起本案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前,许某某所在的户籍地村委会出具《证明》,证实其于2020年1月22日出院后回村居住,于2020年2月5日申请外出进行工伤认定,但因交通事故造成行动不便及疫情影响,最终无法前往。另据查,为应对疫情,当地政府采取了为期13天(2020年2月8日至2020年2月20日)的交通管制、自然村及社区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措施。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谈谈你认为当地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探究目标
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话题设置相关情境,从《法律与生活》角度设置相关问题,考查考生对消费者合法权利和企业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等知识的把握,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情境呈现
材料一 202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下面是其中一则:
李某在M书店经营的网络店铺付款22172元购买书籍,因该电商平台关联的银行账户额度所限,经与店铺客服沟通后,李某通过平台付款10172元,向店铺客服赵某微信转账12000元。后李某告知赵某书单有变化,待确定后再发货,赵某表示同意。双方对购买商品品种和数量做了变更,交易价格变更为1223元。M书店将通过平台支付的10172元退还给李某,但通过微信支付给赵某的款项扣除交易价款后尚有10777元未退回。多次要求退款无果,李某将M书店诉至法院,请求退还购书款。法院判决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材料二 王某到某超市购买了一台微波炉,王某向售货员询问微波炉的使用方法,售货员未作解释,说:“说明书很清楚,自己看就是。”王某将微波炉拿回家,按照使用说明书使用,没几天,微波炉发生爆炸,炸伤了自己和妻子。当王某向商家要求赔偿时,超市以种种理由予以拒绝。
议题探究(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支持李某诉讼请求的理由和现实意义。
(2)结合材料,回答超市的做法恰当吗?为什么?
【推荐1】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霍某生前住在北京市海淀区的老房子里。他有三个儿女,分别是霍大姐、霍二哥、霍小弟。霍某因病去世一周后,其老伴儿也去世了。事后,霍二哥的儿子雷雷拿出了两份遗嘱,称其爷爷奶奶已将房子留给了他,希望大姑和小叔能协助他办理过户手续。由于小叔始终不肯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雷雷就将霍大姐、霍二哥、霍小弟一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涉案房屋归他所有,由被告三人协助他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最后,法院判决:涉案房屋归雷雷所有,霍大姐、霍二哥、霍小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雷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问题:这一判决的合理性在哪里?
王某与黄某是夫妻,在某市郊区购置房院一处。双方共生育三个子女,长子黄甲,女儿黄乙,次子黄丙,其中黄甲黄乙在外地工作。2010年,王某去世,2018年黄某去世,2020年,城市拆迁改造过程中,黄丙一人就该房院与相关部门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领取了拆迁补偿款200万元,黄甲黄乙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该房屋拆迁补偿款各1/3,法院查明,2015年黄某曾立下自书遗嘱一份,将该房院平均分给三个子女。2017年另立自书遗嘱一份,将房院都留给了黄丙。
(1)黄某于2015年和2017年所立两份遗嘱中,应该以哪一份为准?为什么?
(2)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效遗嘱内容,黄家三子女对拆迁补偿款分别应该得到多少?并说明依据。
【推荐1】今年12周岁的小蒋长期和外婆刘某共同生活,小蒋母亲李某因为工作比较忙,对小蒋的日常生活基本不闻不问,致使他对网络游戏成瘾,2022年寒假期间,小蒋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某游戏直播平台的账号(该平台系某科技公司运营),并偷偷使用李某的微信账号多次购买平台虚拟币,打赏给主播,单次转账金额多为3000元或5000元,总额高达20万余元,小蒋母亲李某发现上述行为后诉至法院,要求科技公司返还相关钱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请运用民法典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说明小蒋用李某微信账号购买的平台虚拟币是受法律保护的。
(2)运用合同的有关知识,说明本案中小蒋母亲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3)本案中李某对小蒋日常生活基本不闻不问的做法是十分不负责的,这启示作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职责有哪些。
1996年7月,王某与次子王小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矛盾逐渐激化,最终双方在同村的亲朋好友的见证下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签完协议后,王小某随即与妻子离开了家乡,此后再未看过父母。
2023年初,王某因病住院,身体大不如前,需有人看护。在此期间,其余的三个兄弟希望王小某能够见见父亲王某,对父亲履行赡养义务,缓和父子关系。但是,王小某以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为由表示对王某没有赡养义务。父亲王某见儿子王小某如此态度,一纸诉状将王小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屐行赡养义务,每个月给付500元赡养费并且负担四分之一的医疗费用。
2023年5月,受理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小某履行对原告王某的赡养义务,需要按月给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并分担医疗费用。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受理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2)从《逻辑与思维》的角度,根据受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拟定一个三段论。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解决好家庭生活中的问题,实现家庭和谐发展,就是在为建设强大的国家贡献力量。
材料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开启了家庭教育有法可依的新阶段。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果父母或者监护人出现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等问题,相关机关可依法对失职监护人发出基于家庭教育促进法制作的《家庭教育令》,明确未成年子女及监护人的相关权利义务,监督规范监护人相关行为。对于“怎么教”的问题,整部法律用一整章十个条文,对父母应当采取怎样的方式方法进行家庭教育,做出了具体而细致的建议。
材料二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财产的妥善处理往往与家庭稳定和谐密切相关。张先生夫妇早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张先生名下。二人育有三女一子,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与张先生夫妇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老伴去世后,张先生经过慎重考虑,想把所居住的房子只留给小儿子。
(1)依据材料,从“育小责任大”的角度,说一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意义。(2)张先生能否实现自己的愿望?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帮助张先生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小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