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下是发生在高二学生小颖生活中的几个场景,请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以下案例场景所涉及的主要民事法律关系及其具体内容。
案例 | 涉及的主要民事法律关系及其具体内容 | |
场景一 | 小颖在楼梯上不慎将甲同学绊倒,导致甲同学摔伤了胳膊。小颖的父母接到通知后,立即陪同甲同学的父母,带甲同学到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并支付了甲同学的医费和营养费。 | ①示例:涉及监护的民事法律关系。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场景二 | 晚上,小颖照例打开微信,一家人要和远在老家的爷爷奶奶视频聊天。奶奶说收到了妈妈寄过去的钙片和新衣服;爷爷也从微信 上接收了生活费,妈妈叮嘱两位长辈要按时进行检查身体。 | ② |
场景三 | 小颖一家去小姑家祝贺添丁之喜,家中一派喜气洋洋,小姑在高兴之余无奈地叹了口气。原来,姑父想让小姑辞职照料孩子,小姑始终不同意,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执未果。 | ③ |
场景四 | 小颖所在小区一楼业主为了美化临窗环境,私自将部分绿植铲除改为名贵花木,后又使用栅栏对临窗公共区域进行了圈占。小区业主对此纷纷表示不满,涉事业主也以名贵花木是个人所有为由拒绝拆除栏杆。经物业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涉事业主拆除栅栏,名贵花木可适当保留,但必须恢复其他绿植。 | 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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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2022年10月,G为增加其微信公众号“创业传奇”的关注度和点击率,并从中牟利,在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将从互联网上搜集的涉及某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的图片进行拼凑,凭空编造了“XX停产,市面上所售90%的产品都是造假”的文章,并将该虚假文章发布在其微信公众号“创业传奇”上。后该虚假文章被大量点击阅读,并在微信等互联网媒体上迅速传播,严重损害了该公司商业信誉,造成该公司产品滞销、大量经销商退货等结果。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G的行为是否违法。
【推荐2】某校高三(2)班举行模拟法庭活动,请你参与。
绘制诉讼流程![]() | 模拟审理案件 知名互联网招聘平台L公司拥有1.8亿用户,声称用户信息安全是自己的“生命线”。然而只要付费,平台上的个人信息无 需征得求职者同意即可下载随意使用,导致大量简历流向黑市。李某在平台上发布简历时没有详看就勾选了“同意服务协议”;后来不断被骚扰,导致失 眠生病,花去好多医药费。最后查清是L公司买卖泄露了简历,李某决定以违反协议为由起诉L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
(1)在绘制的诉讼流程中,序号①—③处空格请你补充完整。
(2)假如你是法官,是否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其理由。
【推荐3】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拨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推荐1】王女士与丁先生系夫妻,共同购买位于海淀区的房产一套,该房屋登记在丁先生名下。二人于1980年收养了刚出生两天的丁小甲,将其抚养成人并娶妻生子。丁小甲一家一直住在王某夫妻购买的房屋内。2017年丁先生去世后,丁小甲对养母态度恶劣,多次恶语相向,迫使她在外租房居住。王女士多次交涉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养子搬离该房屋。丁先生去世前留有书面遗嘱,确定将其对该房屋所有的份额留给王女士。
(1)法院是否会支持王女士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2)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角度,说明丁小甲的错误之处。
2008年,蔡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蔡某甲、蔡某乙。2021年4月和7月,王某、蔡某曾分别起诉过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分居四百多天后,蔡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蔡某还主张“彩礼中的婚戒和手镯仅是交给女方保管,并非赠与女方”,要求王某将一直佩戴的饰品返还。王某要求享有蔡某其中一处房产的50%共有份额。
经法院调查:2007年,蔡某以60余万元的价格从案外人张某处购买了案涉房产,蔡某的父亲支付给张某购房款32万元。2010年,蔡某的父亲又付给张某剩余的购房款。同年,蔡某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案涉房产登记的权利人是蔡某,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当事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推荐3】2016年杭州西湖区人丁某要与朋友合伙做生意,需要用到夫妻共同的存款,其妻以丁某朋友不靠谱为由不同意。于是,丈夫提出和妻子当着朋友的面签一个借款协议,内容是丈夫用两人的存款20万元用于做生意,如果生意失败的话,丈夫需还妻子10万元,妻子同意。次年,丈夫生意赔了,妻子让他按照协议的约定还钱,可是丈夫以协议无效为由不给,并提出离婚。妻子遂将丁某起诉至西湖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丁某按照协议还借款10万元。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丁某妻子能否打赢该官司,如果你是法官,你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2)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角度看本案属于什么管辖,为什么?
小姜系12岁的小学生,由于父母工作忙无暇照看,小姜使用母亲姜某的手机打游戏期间,一次性向广东某公司开发的游戏充值了2600元。小姜家人发现该问题后,第一时间联系该公司客服人员反映未成年人充值问题,要求全额退款,但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官耐心了解了案件细节情况,认为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最宜。法官多次联系原告和被告,最终案件获得圆满解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谈充值款项是否应该被退回并说明理由。
【推荐2】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1月6日,湖南省某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2年3月,胡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上述案例中,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请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简要分析。【推荐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性。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教育方面的立法。该法明确了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要为家庭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并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容方向和方式方法,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怎么管,可以协商和学习,若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行为,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022年1月6日,湖南某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上述案例中,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请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