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2023年4月12日,小五向小正发函:购买价格为300元的A花瓶200只,请务必于2023年4月15日送达某村。小正回函:收到。双方约定违约金3万,小五向小正支付定金2万。结果,去村里的路上,崎岖不平,小正在交货的过程中发现有50只花瓶出现了裂痕。小五要求小正赔偿违约金3万元,小正以山路崎岖为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只愿意赔偿完好的50只花瓶。
(1)若小五对小正提起诉讼,作为法官,你会如何判决本案?材料二 小光和小亮两人都是红旗幼儿园中班的学生。一次课外活动上,班主任丽丽老师正带领班上学生在操场做运动,小光突然伸脚将小亮绊倒,小亮因此摔倒受伤。事后丽丽老师发现小亮的左臂不能动弹,遂上报学校,并通知了小亮的父母带他去医院检查。经专业医师诊断后,发现小亮左臂骨折,已经构成法律规定的十级伤残。因当事人未能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小亮的父母诉至法院。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例中小亮的什么权利被侵害?责任人应承担什么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相似题推荐
检察机关坚决守护“国防绿”“英烈红”。2023年,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犯罪,起诉364人,同比上升7.1%。报告显示,2023年,检察机关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202件。
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令3名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5万元,用于何克希等革命英雄的纪念、缅怀及保护等社会公益事项。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郭某某(账号粉丝量2.8万)、何某某(账号粉丝量356万)、付某某(账号粉丝量约0.5万)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介绍负面历史人物的短视频。3人发布的短视频中,将开国少将何克希的照片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相关视频在互联网上被大量浏览转发。2023年8月,何克希的家属发现上述情况,并向检察机关反馈。
检察机关依据民法典中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提起公诉。3名被告的行为不仅伤害了革命英雄亲属的情感,也破坏了尊崇英雄烈士的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不利于民族共同利益的赓续传承,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检察机关向郭某某等3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合理性。小光和小亮两人都是红旗幼儿园中班的学生。一次课外活动上,班主任丽丽老师正带领班上学生在操场做运动,小光突然伸脚将小亮绊倒,小亮因此摔倒受伤。事后丽丽老师发现小亮的左臂不能动弹,遂上报学校,并通知了小亮的父母带他去医院检查。经专业医师诊断后,发现小亮左臂骨折,已经构成法律规定的十级伤残。因当事人未能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小亮的父母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例中小亮的什么权利被侵害?责任人应承担什么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
【推荐3】“喜悦家庭”是经过工商登记成立的经营娱乐服务的商户。客户只需提供一男一女两张照片或一张合影照片,输入“高科技速配优生自动成像系统”,即可生成两人“结婚生子”后孩子的彩色图像。“喜悦家庭”开业后,不少热恋中的青年男女频频光顾,在付出较高费用后高兴离去。一些追星族也拿着明星照片来到“喜悦家庭”,与自己的倩影一道输入“系统”,看到与大明星“结合”所育“后代”的照片,追星族们也甚是满意。更有好事媒体将此事连同多幅某人与明星“结合”的“后代”照片作为新闻报道刊登,引发民众纷纷议论。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判断“喜悦家庭”以及刊登追星族与明星照片合成“后代”照片的媒体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明星知道被侵权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
近年,全民健身消费热情持续高涨,各类健身机构发展迅速,涉体育服务合同纠纷频发,“办卡容易退卡难”已成为民生痛点。
某体育公司在当地经营健身房。朱某等二百余人均系健身房会员,向某体育公司交纳了金额不等的会籍费及购买课时费用。因健身房经营不善,某体育公司搬离后未确定新的经营场地,致朱某等人无法继续使用会员课程服务,某体育公司拒不退还相应费用。朱某等人陆续起诉,请求解除健身服务合同、某体育公司退还剩余会籍费及课程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朱某等人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2020年5月27日,万安某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与门店租户刘某香签订了摊位管理合同,租期为5年,租户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年度管理费和物业费,但租户刘某香从2021年4月份开始拖欠租金。2021年8月,市场的管理人员和城管执法人员为整治市场环境在搬商铺东西的时候与其产生了争执,双方争执过程中,刘某香的脚受伤并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此后刘某香就一直拖欠租金至今。于是市场经营管理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租金,而刘某香则要求市场经营管理公司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双方矛盾激烈,各执一词据理力争。在了解整起纠纷的前因后果后,当地人民法院的黎法官耐心地和双方当事人讲解了该纠纷涉及到的法律事实与争议焦点,在场调解人员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调解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出让步,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当场撤回起诉,并将扣除租金后尚欠的一千元医药费支付给刘某香,刘某香也不再追究该公司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市场经营管理公司的起诉合理么?请你运用合同的相关知识说明原因。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说明诉讼调解在纠纷解决中的积极意义。
材料一 2021年7月24日,李先生与甲公司在求职平台沟通了面试事宜,并于7月27日进行了远程面试。8月1日,甲公司与李先生通过微信沟通了薪资待遇问题,并表示如其接受薪资安排就走后续流程,并询问了可入职的具体时间。李先生于8月1日向原单位提交了辞职申请,并于8月2日上午回复甲公司,8月11日可以办理入职。结果,甲公司于8月2日下午向李先生反馈,称该岗位因调整暂停招录,其入职审批未通过,并于8月3日向李先生发送不予录用通知。后双方沟通未果,遂李先生以缔约过失责任为由把甲公司告到法院。
原告李先生认为,2021年8月1日,其向原单位提交离职申请,原单位于2021年8月8日向其出具了离职证明。因甲公司的过错导致其2021年8月产生收入损失,且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甲公司于2021年8月1日与其沟通了薪资问题以及入职时间,即代表甲公司通知其入职,使其产生了入职的信赖,故甲公司应当赔偿其失业损失。
甲公司辩称,其未向李先生发出入职要约。通过双方聊天记录,双方对入职时间、是否录用还在沟通中,属于要约的前期磋商阶段。甲公司未要求李先生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未发出入职通知,合理信赖无从产生,故不同意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材料二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李先生的诉讼请求,并说明原因。
沈某大学毕业后与周某共同投资设立“某市创美创意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恰逢全国“两会”,沈某了解到神舟十五号将在年底前与神舟十四号在太空“会师”,于是决定以“神舟美绘”为主题,采用抽象化的方式呈现会师美景,并应用于创意解压系列产品。客户对此颇为青睐,遂与创美公司签订《独家许可使用合同》。创美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对产品研创严格保密。两个月后产品研创成功,在准备履行合同时,发现市面上出现画样几近相同的抱枕。经调查:员工徐某在朋友圈发工作照片时带入该画样,朋友孙某点赞转发后,被A公司发现并用于自己的产品。客户遂主张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创美公司是否有权向A公司、孙某、徐某请求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
【推荐2】2021年10月,张某与胡某达成婚礼拍摄协议,并向胡某支付定金2000元。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张某定于2022年3月的婚礼被迫推迟,张某遂告知胡某婚礼延期举行,日期另行通知。婚礼日期重新敲定后,胡某却称当天已安排其他拍摄无法为张某提供服务。张某便要求胡某退还此前支付的定金,胡某则认为无法提供拍摄不是因为其个人原因造成,只能退还部分定金。
张某不愿接受胡某的方案,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婚庆服务合同,胡某双倍返还定金4000元。
法院是否应该支持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罗先生经营了几家线上店铺,为了增加店铺曝光率,提高交易量,罗先生与黄女士书面约定通过“刷单”虚增交易量。黄女士购买罗先生线上店铺的商品,并支付款项,而店铺不发货并将黄女士支付的款项返还给她;同时,罗先生定期向黄女士支付报酬。黄女士还邀请亲戚、朋友为罗先生的多家店铺“刷单”。此种交易模式进行了半年后,双方发生了纠纷。黄女士称罗先生尚有货款本金未退还,便将罗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货款。罗先生则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足额货款,黄女士遗漏了许多交易记录。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黄女士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黄女士为何会败诉。【推荐1】某农村村民孙某发现,她家的鸡经常会无缘无故少了几只。一天晚上12点左右,孙某被狗叫声吵醒,遂起身查看,她看到院中有个黑影。第二天发现少了4只鸡。于是,孙某买了点鞭炮放在家中,准备用鞭炮“招待”小偷。果不其然,又一天晚上,院中又出现了一个黑影,孙某没有多想,拿出鞭炮,点燃丢在了院子中。第二天一早,孙某前往鸡棚里拿鸡蛋时,发现小偷已经死亡,死者正是同村居民胡某。警方查明:胡某事前先后拿过几只鸡回家,与孙某所说丢失鸡的时间相吻合。胡某的家属也知晓,胡某半夜出门是为了偷鸡,但其家属并没有阻止胡某。后经鉴定,胡某患有心脏类疾病,因为受到过度惊吓身亡。公安部门据此将胡某的死亡定性为意外事件。但没过多久,孙某就收到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原告在诉状中声称:孙某放鞭炮的行为是导致胡某死亡的直接原因,因此向法院提出判处孙某赔偿50万元的诉讼请求。
孙某的态度是拒绝任何赔偿。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代她完成以下答辩状的剩余部分。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孙×× 被答辩人:胡×× 答辩人因与原告(上诉人)之间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故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以答辩人的身份作答)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盖章) 2022年12月15日 |
2022年6月,张先生在接女儿放学回家的路上,女儿不幸被路边窜出的一只花斑狗咬伤小腿,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5600元。后经调查得知,这只狗原系附近小区住户孙女士饲养的,后因孙女士怀孕生子,所以把狗遗弃了,这条狗之后无人管理,成为了流浪狗。张先生找到孙女士,协商赔偿事宜,孙女士表示其已经将该狗遗弃,拒不赔偿。无奈,张先生代理其女儿将孙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孙女士赔偿其女儿的医药费共计5600元。
依据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说张先生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原因。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材料一 十九大以来,福建省不断加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努力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落实驻村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有效动员群众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党建引领社区网格管理,不断提升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小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制度,建立党员先锋岗,倾听群众呼声,真正为民解忧纾困。
(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福建省是如何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的。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材料二 被告张某莲系小区业主,在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后,自费购置一套儿童滑梯(含配套脚垫)放置在小区公共区域,供儿童免费玩耍。该区域的卫生清洁管理等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2020年11月,原告柳某途经此处时,踩到湿滑的脚垫而滑倒掉伤,造成十级伤残。柳某将张某莲和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责任。一审法院生效判决张某莲不承担责任、物业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法理依据与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