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张某购买生猪并进行养殖。养殖生猪期间,张某从某饲料公司多次购买膨化小猪配合饲料喂养生猪,期间张某养殖的生猪拒绝进食并有6头猪死亡。在张某与同伴李某的陪同下,饲料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却未对死亡的生猪进行鉴定。2023年9月,张某与该饲料公司通过手机致电协商,要求饲料公司赔偿包括场地租赁费、饲料费、疫苗费、药物费、人工费以及为止损低价出售剩余生猪折损,合计28964元。后双方协商未果,张某携带与被告公司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及协商赔偿事宜的录音,将该饲料公司诉至法院。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本案举证责任归属并说明理由。(2)你认为张某可以提供哪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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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的老公王先生在婚后出现婚外恋,造成双方感情破裂,于是小张和王先生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处房产和一辆家用轿车归小张所有,女儿亦随其生活,王先生“净身出户”,并按月给付抚养费800元。小张与王先生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五个月后,王先生却反悔,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全部给小张是自己被逼迫的,该协议是无效协议,于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王先生可以反悔并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吗?
郑某与赵某于2018年12月6日结婚,婚后感情不和,2020年2月8日,赵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二人产生分歧。赵某坚持结婚时部分价值13000元的家电,为结婚前自己所购,结婚的当天从娘家用车送到男方家,而男方坚持所有物品均由自己婚前购置。法庭调查时赵某提供了婚前购买家电的所有发票,并提供了结婚时的录像。最后法院支持赵某的举证,作出了价值13000元的家电为赵某婚前个人财产的判决。
(1)什么是证据?上述案件中赵某提供了什么种类的证据?
(2)民事诉讼中为什么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
【推荐3】【基本案情】盼盼安居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盼盼公司)成立于1992年,在安全门行业具有良好声誉和很高知名度,在木门等商品上注册有商标。周某某曾与盼盼公司有业务往来,在明知盼盼公司“盼盼”字号及注册商标驰名程度和影响力的情况下,从第三人处受让“鑫盼盼”商标,开办并控制四川鑫盼盼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盼盼公司)及成都市新都区万象顾阳金属门厂(以下简称顾阳门厂),从事与盼盼公司相同业务。鑫盼盼公司、顾阳门厂在生产、销售的安全门等商品及官网、实体店的门头、装潢等处大量突出使用“盼盼”“PANPAN”“鑫盼盼”、熊猫吉祥物形象等标识,并针对“鑫盼盼”的品牌历史、与盼盼公司的关联关系进行虚假宣传,在鑫盼盼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处传播盼盼公司侵犯“鑫盼盼”注册商标专用权等不实信息。在“鑫盼盼”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仍持续上述行为,仅2017年销售额就高达2亿元。盼盼公司认为鑫盼盼公司、顾阳门厂、周某某的行为构成侵权,遂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13日作出(2018)苏民初38号民事判决,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涉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字号、注销域名、登报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盼盼公司损失1亿元及合理开支65万元。
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日作出(2022)最高法民终209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该典型案例中法院作出该判决的理由。郭某因装修参加了某家居馆促销活动,支付定金2000元,并收到家居馆开具的收据。后郭某与家居馆发生纠纷,在某知名自媒体平台上两次发布标题为“对对对,请警惕这家店”“请牢记这家黑店”的视频,给家居馆带来了不良影响。家居馆将郭某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郭某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1)指出郭某侵犯家居馆何种权利,及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如果郭某不服该判决,其享有何种诉讼权利?(2)诉讼的种类有哪些?家居馆提出的诉讼属于哪一种?请说明其理由。
王川与刘洋是上下楼邻居。刘洋家中不慎失火,不但自家损失惨重,还殃及上下左右共四户邻居,尤其是楼上的王川家受损最为严重,王川的儿子因逃生呼救,被玻璃划破了手,伤口较大,送进了医院。事后不久,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了刘洋及四户邻居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积极协调,最终达成协议。按协议,刘洋赔偿王川损失16000元。协议签订后,刘洋按约先支付了8000元赔偿款。然而,因王川在装修时施工不当导致渗水,造成楼下刘洋家天花板破损,刘洋以自家房子遭王川损害为由,未按期将其余的8000元赔偿款支付给王川。王川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刘洋履行调解协议,支付剩余的赔偿款。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支付第二笔赔偿款显属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被告刘洋要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因原告家渗水造成被告家财产损失的意见,因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法院未予采纳。经过法官耐心地做工作,被告当庭表示马上履行协议中的赔偿责任。
(1)什么是调解?
(2)人民调解机构是政府机关,这一观点是否正确?
(3)王川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2023年7月,河北省某塑料编织袋厂与批发商李某签订了塑料编织袋定做合同,约定塑料编织袋厂为李某生产一批塑料编织袋,费用十万余元。受台风“杜苏芮”影响,该塑料编织袋厂因洪灾停工停产,导致合同不能按期履行。因担心对方起诉并要求赔偿损失,塑料编织袋厂负责人向本地法院“灾区司法服务专班”工作人员反映实际困难。经法院法官充分沟通协调,李某同意将订单交货日期延后,愿意与塑料编织袋厂继续保持合作关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并说明理由。
(2)塑料编织袋厂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3)法院法官的做法是否属于法律援助行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