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23年10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其名贵玉镯一只。甲在丢失玉镯后焦急万分,遂在遗失场所张贴数份启事,称若有人能够找到玉镯并送还,愿以现金5000元酬谢。乙拾得后,按照手袋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甲取得了联系,将玉镯归还给了甲。但乙依此启事要求甲支付5000元时,甲提出,由于此玉是祖传,丢失之际一时心急才张贴启事,实非内心真实意愿,故请乙给予谅解,不能支付该笔酬金。
【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1)有人认为,乙若是收钱,则败坏社会风气,不值得提倡。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评析。(2)根据民法典,丙同学认为,悬赏广告都是意思表示。有人据此推理:非意思表示都是非悬赏广告。运用简单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的知识,写出正确的推理过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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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它虽不含焦油,但仍有其他多种致癌物质,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杜绝对青少年非吸烟者产生危害。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并且,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
◆侵权必究:
2022年8月,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开展夏季治安整治,查货假冒注册商标的ESCOBARS等3个品牌的电子烟成品1.87万支及生产设备、原材料一批,抓获涉案人员5人,成品电子烟货值315.1万元,涉案金额5000万余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公安部分执法的依据。
◆明辨是非:
电子烟之所以能“俘获”年轻人的心,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宣传方式不仅避开了传统烟草的危害性,甚至还加入了“健康元素”,比如有广告宣称,电子烟可以用来戒烟,电子烟可以完全“去有害物质”。
据此,有人做出以下推断:吸传统香烟有害健康,吸电子烟不是吸传统香烟,所以,吸电子烟不会有害健康。
(2)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指出上述推断的错误之处。
李某是某公司的司机,2016年入职后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购买社保,李某屡次索要无果。2020年公司因疫情停工停产,公司以没有业务为由,一直让他在家待岗。李某在家待了3个月,公司未支付工资。等到他再次询问复工时间,公司突然裁员,李某被辞退。李某连续3个月没有收入,家里已入不敷出,现又被辞退,李某难以接受,李某在与公司协商未果之后提起仲裁。李某对仲裁结果并不满意,遂将公司告上法庭。
对此,公司辩解道: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公司的行为没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因此,公司的行为不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李某通过举证进行反驳。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李某经济补偿金。
【相关资料】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
(1)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分析该公司的辩解存在的逻辑错误。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推荐1】某平台是天津某公司运营的内容创作平台,平台以文章内广告的展示量计算最终收益,并为作者提供分润收益。2018年2月,林某在某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并通过运营产生了收益281.9元。截至2019年6月,林某累计提现216.89元。但当林某再次提现时,网站却提示“余额大于等于100元,可申请提现”“收益出账期:每月11日10点前”“提现申请期:每月11日10点至15日24点”等规定。上述规定使林某账户中的65.01元余额一直未能提现。林某将天津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为无效条款。
林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予以说明。【推荐2】大李和小李是亲兄弟关系,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面积为130平方米的住宅,经协商平时由小李居住。2020年4月,小李将该房屋以22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了解其家庭情况的邻居王某,王某随后搬入该住宅,但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需要大李签字,大李才知道此事,表示反对并拒绝签字。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本案中住宅的所有权归谁,并说明理由。
(2)王某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小李,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并说明理由。
【推荐3】建筑工人老赵要求公司老板支付拖欠半年之久的工资,老板则以各种借口予以拒绝。老赵多次讨要无果,便找几个工友将老板扣押,老板经不住折磨,给老赵写了工资支付承诺书。公司老板因受惊吓住院,将老赵告到法院,要求老赵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自己的医药费和因住院无法主持工作期间公司的运营费用。
综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老赵维权过程存在的问题,说明成为被告的老赵能否讨要工资?
(2)“支付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为什么?
(3)老板住院期间公司的运营费用应该由老赵负担吗?为什么?
(1) 本购房合同中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
(2) 请问甲与乙谁的请求合理? 为什么?
A公司于某年4月2日致函B公司,提出以每公吨1800 美元的价格向 B 公司出售 400吨咖啡豆,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为14天。4月14日A公司获悉国际市场上咖啡价格上涨了30%,同日A公司收到B 公司发来的表示接受的电传,B公司表示其已作好履行合同的准备。15日,A公司向B公司提出将咖啡豆的售价由原来的每公吨1800美元增加至每公吨2300美元,B公司未同意。后A公司将该批咖啡豆以每公吨2300美元的价格销售给了C公司。B公司遂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A公司则辩称,其与 B公司间并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B公司的索赔主张缺乏依据。
(1)结合本案,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说明 B 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2)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A 公司与 B 公司的纠纷案例对你有何启示?
陈某通过中介公司的推介与业主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刘某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套商品房以市场价110万元出售给陈某,定金为5万元;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合同签订后陈某向刘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2.2万元服务费。
刘某回家后,将该事实告诉妻子宋某,宋某觉得该房屋售价和自己的预期差距巨大,且自己没有签字,认为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相关知识,判断该合同是否有效。(2)业主刘某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未按约定将该物业过户给陈某,陈某将刘某诉讼至A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根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补充下列划线处的内容,完成这份民事判决书。
A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原告:陈某
被告:刘某
原告陈某诉被告刘某合同违约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陈某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刘某未按约定将该物业过户给陈某,违背全面履行合同原则,造成陈某损失,且不存在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和法定免责情形,刘某行为构成违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① 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的金,又约定定金的,守约方可以选择 ② 。
判决如下:
被告刘某支付原告陈某 ③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遇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