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政治综合库 > 法律与生活 > 民事权利与义务 >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题型: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28 题号:22748397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近日,王某家发生家庭纠纷,社区调解员入户调解。

【纠纷调查】

王某与妻子小丽婚前签订了一份“财产AA制协议”,约定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债务由个人偿还,互不干涉。婚后小丽辞职独立创业,因开店需要以个人名义向好友李某借款20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清。后因经营不善,小丽无法按期归还借款。李某遂向王某讨要欠款,王某以存在“财产AA制协议”为由拒绝,认为20万元是小丽以个人名义借的,属于其个人债务。

王某与姐姐洪某是同母异父的姐弟,由于家庭关系复杂,王某从小与洪某往来不多。母亲长期由洪某在其家中照顾。半年前,母亲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姐姐洪某为其监护人。最近.王某多次到姐姐家探望母亲,姐姐总是以影响母亲健康为由拒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释法】调解员向纠纷当事人分析了他们各自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夫妻债务纠纷中:①________________
姐弟养老纠纷中:②________________
(2)【化解】为了使调解达到更好的效果,调解员应该坚持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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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2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12月30日,万众关注的江歌案二审终于宣判。刘某作为被救助者,没有诚实地告知救助者江歌相关情况及危险,为求自保将江歌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害。此后又发表刺激性言论,未能正确处理与江歌母亲的关系。二审判决书中载明:“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首先,在救助民事法律关系中,被救助者负有对救助者必要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一审法院对于刘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是依法作出的对案件法律事实的认定,应当应予维持。其次,一审判决对江歌扶危济困行为的褒奖评析,对刘某的背信负义行为予以谴责,是对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国优秀传统美德的遵循、弘扬,是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功能的重要体现,应当予以肯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本案判决加以分析。
2023-07-09更新 | 60次组卷
主观题-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合同的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下列内容是校外某教育机构(乙方)的合同格式条款的部分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不得随意中断或停止提供该项服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使本站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或服务中断或停止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上课而停课,不予办理所停课时培训费退费。

3.经营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说明或其他文件都作为本次签订协议的一部分,乙方有权对服务费用及所提供内容作出调整,并于乙方网站上以公示的形式生效。


上述三则合同格式条款你认为是否合理,请陈述其理由。
2022-03-22更新 | 504次组卷
主观题-开放性试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3】"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庭文明,法律守护。

◆"子不教,父之过"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教育方面的立法。2022年1月6日,湖南某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

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1)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分析上述案例中,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并发出家庭教育令?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李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


(2)李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请说明理由。

◆"子欲养,亲不待"

高尔基说∶"时间的流逝,许多往事已经淡化了。可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一颗星星永远闪亮,那便是亲情。时间可以让人丢失一切,可是亲情是割舍不去的,即使有一天,亲人离去,但他们的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灵魂的最深处。"《孔子家语卷二·致思第八》;"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


(3)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写一篇短评。
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200字左右。
2022-04-17更新 | 491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