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无心学习,不完成作业,经常旷课。开始时,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曾因偷学校的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在社会上偷窃财物、参加赌博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钱到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就作案多起,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
(1)从陈某失足的轨迹来看,他的行为受到过什么准则制约?这些准则有什么不同?
(2)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为“阶下囚”,你从中得到的启示是什么?
(3)法律的规范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