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 |
B.2021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当前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建议。 |
C.2022年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
D.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
2021年7月15日,江苏省政协课题组围绕党提出的重点项目“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召开会议,专门讨论“协力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写作提纲。会上,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无党派等各界人士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踊跃发言:中国信通院两化融合所代表课题组介绍了报告基本写作思路,提交了报告写作提纲,对报告写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省政协副主席充分肯定了专项课题调研组前期所作的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开展提出要求:江苏省政协开展专题调研,许多意见建议提得比较准,各方面的反响也比较好,一条重要经验就在于把调研和协商紧密结合起来,使建言资政更有用、凝聚共识更有效。
结合材料,运用人民政协的相关知识,分析江苏省政协在助力“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①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②推进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增强了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针对性
③发挥民主党派自身优势,贯彻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④彰显民主党派的协商功能,开创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新路径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①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②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行使质询权和监督权
③国家集中各方智慧,推进科学精准施策
④民主党派通过协商民主的形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
A.①② | B.②④ | C.①③ | D.③④ |
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
②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③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政治协商职能
④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实行组织领导的机构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地方组织法修改适应了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地方组织法修改完善工作,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关于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多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所提出的有关议案、意见、提案和各方建议,不少被吸纳进草案。2022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于2022年3月12日起施行。修改地方组织法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相关知识,阐述修改地方组织法的过程是如何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的。
①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积极发挥参政党的作用
②民革中央隶属中共中央,自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
③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首要前提与根本保证
④政党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各民主党派是重要的参与力量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①人民政协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
②委员们围绕国家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政协职能
③协商民主真实地保障了全体公民的民主权利
④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多党合作的根本保证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①提高协商质量,致广大而尽精微,建真言而谋实策
②健全协商制度,不断丰富全民协商的制度化实践
③培育协商文化,真正做到坦诚相见、充分交流深协商
④完善多党制,充分调动我国民主党派参政的积极性
A.①② | B.①④ | C.①③ | D.③④ |
A.人民政协是我国重要的国家机构 |
B.人民政协决定的事项由其他国家机关贯彻执行 |
C.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
D.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决策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