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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

香港回归祖国后,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选举制度,包括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确保爱国爱港者治港,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2021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决定通过时,人民大会堂会场内响起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然而,不和谐的声音也出现了,有人居然提出:实现“一国两制”,中国可以采用联邦制的形式处理大陆和香港的关系。


结合材料,运用国家结构形式的相关知识,对上述观点进行驳斥。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这是国家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和政治体制的又一重大举措。近几年来,反中乱港分子与外部反华势力相勾连,公然鼓吹“港独”主张,通过特区选举平台、立法会和区议会议事平台或者利用有关公职人员身份,肆无忌惮从事反中乱港活动,极力瘫痪特区立法会运作,阻挠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企图挑战中央权威,抢夺特区管治权。全国人大从宪制层面对香港特区选举制度进行完善,为“爱国者治港”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完全符合宪法和基本法有关规定,具有不容挑战的权威性。


结合材料并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全国人大从宪制层面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具有不容挑战权威性的原因,并简述其意义。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